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映雪往城里相反的方向又走了一天的路程,在一个叫毓秀的小镇上停了下来,作为人必须先要生存,然后才能有生活,再来才有快乐的生活。
恰好镇上的一个酒楼因为老板有急事需要用钱周转,低价转让,映雪一咬牙买了下来。原来的伙计大多是镇上的百姓,映雪把他们都留了下来,众人感激不尽。
小镇上的人们都很好奇来了个如此漂亮的老板娘,而且非常乐善好施,许多人慕名而来,其中也不乏一些不怀好意之人,烦人的苍蝇无论在哪个时空都有。
映雪没有客气,在把一个乱伸咸猪手的登徒子一脚踢出酒楼后,空气果然清新了许多。她又把自己会做的菜教给了大厨,没想到很受欢迎,酒楼里的生意顿时火了起来。
每天忙忙碌碌的打理酒楼的生意,等映雪感觉稍微顺手时,时间已经过了三个月了,这个酒楼虽然发不了大财,但温饱绝对有保障,以后这就是她们娘俩的家了,也许还会渡过余生。
为了忆云,为了自己,映雪已经把爱情这种东西深埋在心底,勇敢的在这快乐的生活。
这天忆云在酒楼门口玩,这里还没有他的朋友,小龙小虎离这里又很远,真没意思,他只好无聊的在地上画画。
有七八个人气势汹汹的来到酒店门口,一个瘦的和竹竿一样的男人指着酒楼的招牌说到“表哥,就是这里!”
一个大胖子瞪着他的蛤蟆眼,看了一眼念道“会贤居!”然后一招手“走,进去!”
“表哥,这就是那臭娘们的儿子。”竹竿男眼尖的看到旁边的忆云。
蛤蟆眼走到忆云面前,龇着牙说到“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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