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季节总是乍暖还寒,一日之间,温度能有几种变化。普通凡人尚且随着天气增减衣服,但修仙之人便不需要如此委屈自己了。
只要不是外界极其恶劣的天气,稍稍的灵力便能调节自身的温度,令爱美女子穿上自己喜欢的服饰。
修仙界的各种奇妙的天地伟力,让人更好的享受世间的一切,所以他们既视凡人如蝼蚁,又如蝼蚁一般仰望着高阶修士。
乐天客栈中,谭酒鬼撒着酒疯,胸前的衣裳尽被酒水浇透,浑身酒气,一脚踏在板凳上,自己觉得意气风发,威武至极。通红的眉眼扫过客栈内的众人,哈哈大笑道:“爷有一笔生意,你们谁要做,当然,我只要阵修,不是的,就别过来凑热闹了。”
这一番趾高气昂的话语,虽令许多人不屑,却也有人观望着,想凑凑热闹。
“谭酒鬼,是什么生意啊?说出来听听。”一名看似五十多岁,蓄着胡须的消瘦男子靠近谭朗,布满深刻皱纹的眼角眯起,漆黑的瞳孔中带着几分精明和算计。
这谭朗虽酒醉半酣,但也不是傻人,口中嚷嚷道:“都说了是阵修、阵修,你来凑什么热闹。”
消瘦男子也不气,撸了撸胡须,叹慰道:“谭酒鬼啊,你也知道这阵修有多吃香,只有那名门大派才能养出一名阵修来。天机宗的修士厉害吧,你想想,他们会和你这种散修合作吗!”
老者话语虽然不屑,有些埋汰人,但说的也是真话,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散修与宗门弟子之间,可谓是天差地别。很少有宗门弟子出来行走,会和散修搅合在一起的。
不止是实力相差的问题,还有信任问题。
宗门子弟多傲气,散修修士多奸诈,两者相互之间看不起,又互相戒备,很难融合在一起。
“是啊,谭酒鬼,仆译老人虽是个散修,但他阵法一道远近闻名,自成一系。想必此次与你同去,必是一大助益,你又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有相熟的客人,对谭朗说道。
仆译老人闻言笑而不语,单手撸着整齐的胡须,倒还真的有几分高人风范。
这些人都是久住在流岚镇上的,不说知根知底,大致情况还是了解的。这人所说的也是实话,仆译老人具有练窍后期的修为,又七零八凑的学了一些阵法,再加上刻苦钻研,也能称上是半个阵修。
谭酒鬼也不知是装醉还是真醉,看着几眼大堂内的生面孔,见他们一副闻风不动的姿态,也知道是掉不上钩了,只得退而求其次了。
“既然仆译老人有兴趣,那我就跟你说说。柳娘,再来一坛好酒。”说完,也不发酒疯了,撩拨着头发,坐在凳子上,顺便请仆译老人坐下。
“要说这生意,那你们可记得月华君。”谭朗抿唇轻笑,发红的脸更是跟猴屁股有一拼。
月华君其人,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月华君是一名男修,而且还是一名很出名的男修!
众人闻言,皆是眉眼郁结,一口气憋在口中,吐出也不是,眼下也不是。
不过也有些客人依旧懵懂,面色疑惑,想来也是同黎兮兮一样,刚至流岚镇不久。
柳娘提着酒坛放在桌上,闻着谭朗的话语,也是一脸讶然。
谭朗抬起下吧,缓缓念道:“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字与字间抑扬顿挫,倒也有几分韵味。
月华君何人也,这要曾百年前的挽月派说起。
这挽月派在仙羊洲中虽说只是不起眼的小门派,但也如野草一般坚韧,生生不息,一副欣欣向荣之态。
因为功法原因,门中只收女修,个个身姿妙曼,婀娜多姿,犹若百花争艳,远近闻名。
数百年前,挽月派出了一名天之娇女,身具水木双灵根。此子天资聪颖,道法双修,一点就通。被全派上下视为继开宗祖师以来,又一大领袖人物,将能带领挽月派走向辉煌。
要说,着宁浅儿也不负众望,年不过三十,便已修至练窍中期,法术通玄,当真是前途无量。
当代门主年逾百岁,也不过是练窍后期的修为,而且寿元耗尽,即将不久于人世,便将这门主之位传给了宁浅儿。
宁浅儿当然不负盛名,将挽月派事物打理的井井有条,又做了一些有益宗门的大事,令上下万众一心,无不敬仰。
宗门稳定之余,宁浅儿当然要继续修炼,将自己修为提高。虽有一宗之供奉,但宁浅儿又不是好义务劳之人,因此经常出宗游历,增加经验,需求仙缘。
时光如梭,光阴似箭,日子就这样过去了。谁知这次宁浅儿回宗,不是往常那般孤身一人,而是带回了一名尚在襁褓之中的男童。
宁浅儿对啦男童珍之爱之,欲收为亲传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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