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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雀在屋檐下吃一点残羹冷炙,鸿鹄却喜欢遨游天地俯瞰八荒,明显不是同一种鸟。
自从陈胜的嘴里说出来了之后,用来比喻人和人之间巨大的差别,自然非常贴切。
憨厚的耶律大石上上下下的看了一遍,才有些迷惑的说“原来你就是林冲?有些偏瘦了。”契丹人以高大壮为勇,林冲匀称的身材在这里就完全是个饿死鬼一般。
“嗯,是不是挺失望的,不过我也听说辽国双璧,其中一个是你吧?”林冲也说些场面上的话应付着。如果不是耶律大石坚持要求和自己见面,自己实在不想多事。
能够在契丹覆灭之后,远遁西域打下辽阔的国土,建立西辽帝国当上皇帝的人,本身就不是简单的。
哪怕他现在,还仅仅是个年轻一代中的翘楚,依然有着不容忽视的实力。只不过,林冲没想到他一到达永兴就派出使者,非要和自己见面。
三天后,林冲来到永兴城的西面,这里距离契丹大军五十里,距离永兴城三十里,这个位置对大家都比较适中。
野狼军是西北的神话,很多契丹人压根就没想到这支突然冒出来的军队,如今已经是横扫西北灭了自家五千精骑,更是成为了天下顶尖的强军。
契丹万里疆域,亿万臣民,百万大军,还怕你一支区区万余人马,尤其是南朝那种软脚虾。耶律延禧压根就没放在心上,但是萧卜儿被杀,五千骑兵全军覆灭,却是不能接受的。
“着大石林牙率十万之众,务必将野狼军悉数斩首,林冲生擒回京。”
回想接到如此的圣旨,耶律大石叹了口气,这种捆住手脚的命令最让人恼火的,因为监军时刻监视,自己还不能表现出不满,只能把或憋在肚子里。
“哈哈!我这次带了有十万铁甲重骑,老实说,你带了多少兵?”
“不算辅兵,实有五千,其中骑兵有两千,步卒两千,杂七杂八的兵种合计一千。不过这不会给你一个错觉,觉得我好欺负吧?”
林冲看着这个脸上都是风霜留下时光痕迹的男子,觉得历史都是骗人的。说什么耶律大石,英姿勃发,身材魁梧,风仪佳。可是在林冲第一眼的感觉,那就是一个寻常的放羊汉子。
大石看了看远处的漫漫黄沙“西北缺水,但是你的茶却很不错。”他喝了一盏炒青泡的茶水,不由赞叹道。
“不管是杀牛养马还是放羊,我小时候都干过,草原上种不了菜,唯一能吃的就是韭花和蘑菇。遇着雨水好的时节,采摘的多了,我乳娘还会做成韭花酱,蘑菇酱。没菜的时候,乳娘会加上牛羊肉一起熬煮,非常鲜美。”
林冲已经不紧不慢的煮茶斟茶,不时应和两句,一门心思做个好听众。
“契丹幅员辽阔,前所未有,我年少时曾经向东一直到达海洋,向西一直到高昌的荒漠,向北闯过冰原,实在是人力难以前进一步。唯有南方仅仅在高粱河隔河瞭望,未能尽兴。据说最南部是海角天涯,真的很想去看看。”
“热的要死,有什么好看的?你要想见识见识,明年,对明年我去的时候,可以考虑把你捎上。”
一种强烈的好奇心猛然间充斥大石的心腔,“你去过?”林冲说的热的要死这句话,绝对是真心流露,没有经历过的人说不出这种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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