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的镇子上是怎么回事?我听说咱们的兵力是他们的十倍,为什么这士气听起来很高。”
“不会是军部谎报军情了吧?”
“有可能,你们听这喊声,似乎是要决死大战的意思呀!”
士兵们本来雄赳赳气昂昂,可是突然听到青木镇上爆发出巨大的咆哮声,不由的迟疑了。
以往作战,军部也喜欢夸大己方的军力,在宣传中给士兵们信心,所以他们下意识的认为军部说谎了,不然别说十倍的兵力差距,就是五倍,估计也没闲心这么吼叫了。
“闭嘴,想挨军棍呀!”
百人长威吓弹压,可是也没办法关注士兵们的小声议论。
“或许是西境公爵有什么底牌吧?”
“对了,我听说那个唐顿以前就是个跑腿送信的平民邮差,短短的两年时间,就一鸣惊人了。”
“这运气,简直是幸运女神的私生子呀!”
在德兰克福,因为国王弱势。所以四大公爵的名头反倒是最响亮的,唐顿从邮差到公爵的逆袭,简直就是诸多平民的野望,可以说,对于听调不听宣的四大公爵来说,他们就是各自领地内的无冕之王。
一位十八岁的王。一位掌管着数百万子民的王,怎么可能不让人羡慕?
阿诺知道其他兵团靠不住,所以直接让八个百人队驻扎在最前线,另外两个做预备役,在敌人进攻的第一时间,他们便得到了消息,然后迅速列阵,此时他们已经和敌人交战。
北境骑兵的战术目的很简单,就是让西境军无法稳住阵脚。同时尽量射杀有生力量,降低士气。
西境军全是步兵,按理说骑兵应该具有碾压般的优势,可是交战十几分钟,对面倒下的士兵仅仅个位数。
“这些士兵的铠甲好硬呀,简直就是乌龟壳!”
“怎么办?要不要冲阵?”
“冲个毛线呀,咱们是游骑兵,不是重装骑兵!”
大队长咒骂。游骑兵的最佳用法就是游弋在敌方军阵之外骑射,用放血战术耗死对方。要说冲阵,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是伤亡大点而已,要是以往,千人长就下令了,可是今天。他实在开不了口。
西境军的装备,实在太精良了,他们穿的是连身的黑色甲胄,覆面甲放下,只露出两只眼睛。骑兵们想要射中这么小的地方,实在强人所难,但是其他地方,防御力硬的可怕,弩箭打在上面,都只能迸出一流火星,无法刺穿。
“明明看上去像重型铠甲,为什么移动起来却这么迅速?”
有士兵抱怨,这种问题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人家穿的至少是精良级别的附魔装备,铠甲上镌刻了减重魔法阵。
“开什么玩笑?普通士兵死了,不过几百金币的附魔,一套精良级装备多少钱?”
自己的装备还没有野蛮人出色?士兵们本能的排斥这个答案,再说了,装备好坏,直接决定了生死,双方交战,自己一刀无法破防,人家却是能砍破护甲,生死立判。
“继续保持袭扰!”
看着对面乌黑黑的军阵,千夫长终究是没敢下达冲阵命令。
“太酷了!”
在看到野蛮人方阵的时候,胡桃情不自禁地吹了一个口哨。
他们穿的是唐顿从地下城军械库中找到的勇士型重装步兵甲,这可是圣日德兰北方军的制式武装,一套价值两万金马克,换成现代的物价,高达十多万金币,它们掺杂了少量稀有金属,并且附加着减重魔法阵,哪怕是普通人类士兵,也能穿戴,而不用把体力浪费在负重上。
“这就是我的兵团呀!”
看着稳固严密的方阵,唐顿感慨。
除了一水的圣日德兰铠甲,野蛮人左手握着勇士长矛,右手持盾牌,腰间还挂着长刀,完全就是一个钢铁罐头,极具视觉压迫力。
“主人,我请求出战!”
黑手请战,步兵速度上的劣势,让野蛮人无法解决那些骑兵,不过靠着盾牌,保证了只有个位数的减员。
“等等!”
唐顿拒绝,矮人的数量太少了,一旦追击对手,太耗时间,他要把他们用在刀刃上。
“那个是不是唐顿?”
“就算不是,这么前呼后拥,也必然是个大人物!”
“那就是唐顿,还等什么,杀了他,可是赏男爵头衔呀!”
包括唐顿在内的西境主要成员的头像早已经用帝维水晶拍摄,下发到了基层,北境骑兵认出了他后,立刻丢下步兵,围了上来,一旦干掉他,战事就可以提前结束了。(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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