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树下独自一人将满满的一坛酒喝完,依旧没有等到某个黑着脸回来的家伙,李云鹤不由地眯起了眼睛,脸上满是玩味的神色。
这都三天了,那家伙居然还没有出现,实在是有点奇怪啊。
“难不成这次成功留下了?”侧头看了看已有一半沉入了地下的日头,李云鹤摸着下巴,轻声嘀咕了一句。
他还没看够热闹呢,居然这么快就结束了,啧。
在这方世界中,灵兽算不得多么稀奇的东西,不过是稍微开了点灵智,比寻常野兽聪明了些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即便如此,突然一下子出现那么多种类不同的、通人性的灵兽,也是件太过古怪的事情,更别说那些“灵兽”每次出现的时候都乖乖地蹲在某个小姑娘的房门外了。要是有人没有察觉到这其中的问题,那才是真的奇怪了。
只不过,不管是那个莫安凛看上的小姑娘,还是卫家的人,都没有对此有所反应,显然是默认了莫安凛的此种行为,只做出些不算严重的刁难,算是试探两人的心思。
卫家的小姑娘毕竟也年满十六了,该找个好人家了。
以卫家的权势,卫家小姐自是不必去在乎对方的身份地位的,唯一需要在乎的,也就是能不能入了卫成泽的眼了——那一家人对于这个小姑娘的宠爱,可是全国都有名的。
歪着脑袋思索了一阵,李云鹤突然嘴角一翘,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他将手中早已空了的酒坛随手扔到一旁,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衣襟,稍微变幻了身形,举步朝卫府走去。
那只蠢鸟的热闹,他怎么能错过?
因着本就存了想办法结识卫成泽的念头,李云鹤前些日子就制造机会认识了卫家二少爷卫久安,处得甚是不错,此时上门拜访正正好。
这么想着,李云鹤双眼一眯,原本空着的右手上,就多出了一坛香醇的美酒。
不多时,成功地进入了卫宅的李云鹤拉着卫久安一起,在后院中浅酌,醇厚甘冽的酒香被风一吹,就飘到了屋里抱着兔子的卫成泽鼻子里,勾得他肚子里的馋虫蠢蠢欲动起来。
或许是因为某种遗传,卫家传承这么多代,卫家子弟中,就没有一个不好酒的,曾经还发生过卫家的人在重病卧床时,被一丝酒香勾得奔赴十里,痛饮一夜后大病得愈的事情过,一时被传为笑谈。
不知道是这具身子的原因,还是被原主残留的意志所影响,原本算不上有多喜欢喝酒的卫成泽,对这东西也上了几分心。
侧头朝酒香传来的方向看去,卫成泽想了想,抱着怀里的兔子,朝卫久安的院子走去。
和大少爷卫长安那张狂的性子不同,卫久安的脾性更温和,虽也爱酒,却并不会贪杯,若是见了卫成泽,也不会吝啬分给他一些,而不像卫长安那样,跟见了贼似的,拼命把酒往自己的嘴里灌。
想到自己那死无全尸的状元红,卫成泽鼓着腮帮子,似是有些气恼。
他扁了扁嘴,泄愤似的用力捏了捏怀里兔子的长耳朵,把手里拿着的一根胡萝卜凑到了兔子的嘴边,恶狠狠地开口:“吃!”
莫安凛:……
作为一只无肉不欢的大雕,莫安凛感觉很忧伤。
他抬头看了看眼带威胁之意的卫成泽,默默地把属于食肉动物的尊严给踩到脚下,捧着根胡萝卜,小口小口地啃了起来。
……真不是一般的难吃。
莫安凛第一次发现,原来胡萝卜这东西,是这样一件凶残的武器。
看到莫安凛的样子,卫成泽的双唇微微弯起,脸上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
收回落在某只兔子身上的目光,卫成泽抬起头来,笑容灿烂地和自家二哥打了个招呼:“二哥!”
听到动静,坐在院中的两个人一起转过头来,李云鹤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有过几面之缘的小姑娘。
不得不说,这个小姑娘的长相真是不错,身材娇小,姿容俏丽,一身鹅黄色的衣裙,更将她衬托得充满了生气。只见她的怀中抱着一只毛色纯白的兔子,那兔子不过比她的手掌大上些许,一双红色的眼睛圆润剔透,有如上好的宝石,一对长长的兔耳竖起,看着格外喜人。
小姑娘的另一只手中拿着一根脆嫩的胡萝卜,上头还沾着些许未干的水渍,那只兔子用两条前腿支着那根有自己一半大的胡萝卜,正小口小口地啃着,一对兔耳跟着一颤一颤的,竟给人一种莫名的委屈的感觉。
嘴角不受控制地上扬,李云鹤用力地咳了两下,以掩饰自己的笑声。
说真的,李云鹤有时候真的很怀疑,这小姑娘是不是知道了莫安凛的身份,所以才这样变着法子折腾他?
见到李云鹤的样子,卫成泽不经意似的扫了他一眼,对他的身份有了大致的猜想。
要知道,初次见到莫安凛的时候,对方的身边,可还是有着另外一人的,而后来,他也不止一次见到两人一起行动。眼前的人虽与记忆中的样貌不同,但对方刚才那憋笑的样子,以及时不时地落在某只正在可怜兮兮地啃胡萝卜的兔子身上的目光,却告诉了卫成泽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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