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和地狱不算,因为他们不属于这片大陆。生活在这片大陆上的种族之中,除了历史悠久的血族,巫师族就算是其他各大种族里最最神秘的了。
如果论起历史的话,巫师是绝对比不了血族的。血族,那是从上古时期就存在的。可以追溯到很遥远的年代。因为谁都知道,该隐其实是亚当和夏娃的儿子。而亚当和夏娃,正是人类的祖先。也是当时,这世上仅有的两个人类。
虽然传说是,该隐因为杀害了自己的兄弟,所以受到了神的惩罚才变成了血族。可是,正如前面所说的,如果长生不老加强大无比也算惩罚的话
这世间,相信巫师是由人类演变来的,或者说巫师其实就是拥有特殊能力的人类这事的不在少数,可以说是绝大部分都信。
但巫师们对这个说法都是很不屑一顾。
因为在巫师的眼里,人类怎么可以跟他们相比?巫师,是高贵的,神秘的。而人类?呵呵~据说巫族有一条规定,那就是严禁巫师和人类通婚。如果发现,那就是死罪!
巫师的好胜心是很强的,据说巫族会定期举行巫术比赛什么的。当然,巫师们的好胜心并不只是表现在学习巫术的时候。在其他的事情上也是如此。所以这一次,巫师在其他各族送人过来前,第一个把候选人送到了血族。
送来的人不少,但是除去伺候的仆人,正主只有一个。而且听说还是巫族族长的儿子!巫师在人数上来说,在各族间并不占优势。所以,这次把自家儿子送来的意思很明显。人选什么的,贵在精,不在多!族长的儿子一个人,在巫族那能抵的上多少个普通的巫师啊!
即使,来的只位只是巫师族长的小儿子,并不是最受宠的那一个。但不管受不受宠,仍然改变不了他是巫族族长的儿子--这个事实。在外人看来,单单就凭“族长儿子”这个身份,他就有骄傲的资本!
“哎呀,我说巫师们这是借机在表忠心吗?”德古拉摸着下巴说:“啧,把自家儿子都给送来了。你说,该不会这孩子不是那老家伙亲生的吧?”
一边看书的该隐无奈的看了德古拉一眼。不是亲生这话到底是从哪听来的?还有,人家巫师族长才多大?德古拉还好意思说人家是老家伙
都说了巫师本来也是人类。只不过,因为天生有特殊的能力,所以才被称为巫师。巫师学习巫术是一种修炼,修炼到一定的高度时,可以延长寿命。当然,也是相对于人类来说。跟其他天生寿命就长的种族还是没法比的。
但巫师绝对是以实力为尊的种族,现任的巫师族长可以说是这一代巫术最强的一个。他看上去大概有个三,四十岁的样子,其实已经一百多了。不过,传说这族长有两个儿子。就是不知道这次送来的这位是哪一个?
这次送来过的人嘛,德古拉早就远远的看过了。金发,身材修长,瘦瘦高高的。长的嘛,说实在的还是挺不错的,就是德古拉摸了摸下巴。不知道是不是看错了,总觉着他眼神里透着一股忧郁啊。
“什么时候让儿子跟他一起吃顿饭吧?”德古拉兴致勃勃的想替儿子安排。
“你不是说给儿子安排了其他活动吗?”该隐拿着杯酒坐在一边慢慢的喝着。
“啊?什么活动?”德古拉眨眨眼:“我怎么不记得了?你确定?难道还有什么事比见未来儿媳妇更重要吗?”
“比如,会见各族族长”该隐咳嗽了一声,提醒他道。
“啊!”德古拉一下子蹦了起来:“对啊!咱儿子的登基大典!以后我们就是太上皇啦!哎?话说大典是哪一天来着?我忘记了!”
该隐扶额。
“我就快要改口叫你“陛下”了哦。”杰桑笑眯眯的站在巴特对面:“感觉怎么样?”
“你还是叫我的名字吧。”巴特放下手里的书,又拿了一本新的看。
“那怎么能行呢?”杰桑帮他倒了杯茶:“太上皇说了,礼不可废。”
“是吗?”巴特看了他一眼,淡淡的笑了笑:“那就劳烦总管大人帮我去准备一下洗澡水,我要洗个澡睡觉了。”
“总管大人”的嘴角抽了抽,无语的看着巴特:“我说,你不是面瘫的吗?你怎么笑了?面瘫怎么可以笑!”
“那是你眼花了。”巴特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赶快去准备吧,明天一早有的忙了。”
对于血族一统天下这事,各族基本都没什么意见,也不敢有什么意见。
那些弱势的种族正巴不得有棵大树让他们可以抱个大腿什么的呢,只要巴结好这一位就好了,起码安全有了保障。也省的总是前怕狼后怕虎的,日防夜防着会被其他种族欺负。
至于那些比较强势的种族,也不敢有什么意见。毕竟他们的“强”,只是相对于那些弱小的种族而言的。至于血族那种真正的强者,他们是完全惹不起的。
光是该隐和德古拉就这两位就已经够吓人了!现在,再加上他俩的儿子!据说人家还认了死神做教父。要知道,这几位随便哪一个,都不是他们能惹的起的啊!
巴特登基那天,非常的热闹。各族的族长都去了。当然,不能忘记带着各种贵重的礼物。而且这重要的是,这一天,各大族长都亲眼看到了巴特的样子。每个人心里都乐开了花!都觉得,自家族人送来,绝对不会吃亏!这个可是个大帅哥啊!强大的男人,大家都喜欢。强大又帅气的,那就更是难得了。回族时,每个人脸上都是喜气洋洋的。
但是,莫名其妙的成了国王陛下的巴特,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治理一个国家,虽然事情有点多,但是对他来说并不难。真正难的是,那些已经被送来的,和即将被送来的人。还有自己那位唯恐天下不乱的爹!
二白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伺候。不对不对,应该是两次有生以来。
去血族的路上,负责照顾二白的是一个瘦小的兽人。二白问过他了,他说他的原形是一只白兔。比起猫,兔子无疑是更加弱势的那一个。这个小仆人连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一个不小心得罪了哪个不该得罪的,人家就会把他变成一盘红烧兔肉吃掉的感觉。可见在兽族的时候没少被别的兽人欺负。
但其实呢,兽人通常是不会吃同类的。就算是原形是只老虎的兽人,也不会吃掉原形是兔子的兽人。除非,是在那些饥荒的年代,实在实在是为了活命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不过这些弱小的兽人跟人类一样,都是僵尸们惦记的美味。
不过,不会吃掉他们并不代表不会折磨他们,甚至杀死他们。强壮的兽人贵族们,总是以虐待那些弱小的同族为乐。在他们眼里,那些弱小的家伙们,简直就是兽人族的耻辱。所以,兔子的胆子才会这么小。不过想来即使没有人欺负他,一只兔子的胆子本来也大不到哪里去就是了。
二白对他深表同情,并且再三的跟他强调了自己是一只猫,喜欢吃的是鱼和虾之类的海鲜河鲜,对于兔子肉,真的是没有什么兴趣的。
从兽族坐马车去血族那边,要走大约十天。二白闲的无聊就总是跟伺候自己的小兔子仆人聊天。得知他也是家中的老二。二白心说好巧啊,大家都是排行第二呢!不过来想也是,兔子应该也是属于一窝生好几只的那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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