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陆倾羽、林绯叶等一行人,一路走走停停,几经周折,辗转半年才到达凌国。
历经半年之久,因一路山明水秀又能与林清钰平安相守,林绯叶的心情着实平实了不少。
这一路上,不管旅途多么辛苦,林清钰也绝不会落下猎鹰教的一招一式,每每一到可以落脚的地方,林清钰与猎鹰都会在一起。因为林清钰从来不偷懒,因此,武艺进步飞速,猎鹰也非常满意。
大约是因为习武的原因,林清钰成长的愈发有几分段傲阳样子,也愈加懂事。
见陆倾羽在凌国好似驾轻就熟,因此林绯叶好奇的问道:“陆公子,怎么感觉你对凌国很熟悉。”
陆倾羽点头,微微笑道:“没错,我很早以前就来过凌国,因此对凌国的村庄道路,吃食习惯等都多少有些了解。”
“真的吗,那太好了。”林清钰闻言,开心的叫道,“我要吃很多很多的好吃的,陆叔叔你带我去吧。”
陆倾羽怜爱的摸摸林清钰的头,道:“嗯,对。放心,清钰不管想去哪儿,叔叔都陪你去。”
说完,陆倾羽拉着林清钰的手对林绯叶道:“我们既然来了,就好好住下,然后在好好赏玩一番吧。我们这一路走的实在太过匆忙,也该歇歇脚了。”
看着一脸期待的林清钰,林绯叶点点头:“好。”
随后,四个人便在陆倾羽的带领下,在一个人烟不多,地理位置偏僻的小村庄落了脚。
陆倾羽在村子里租了一座足够大,但又不张扬的院子。
一开始几乎很少有人注意到他们,几天后,由于林清钰与猎鹰要到僻静处学武,进进出出便让周围的村民注意到了村子多出了这样四个有些面生的人。
由于林绯叶与陆倾羽经常为了生计置办物品,因此周围的邻居便以为他们三个是一家子,猎鹰则是他们的随从。
渐渐的,由于与邻居们的往来逐渐多了起来,林绯叶也同周围的邻居处的很愉快。
一日天朗气清,林绯叶在院子中晾晒着新摘来的野菜,隔壁一位大娘也正好出来晒豆子。
那大娘将豆子摇的山响,好不容易在院中干净的石板上放平,便过来搭话。
“小娘子,你们是一家子吧。”那位大娘好奇但并无恶意的问道。
林绯叶本想出言解释,但细想之下觉得不可。若他们不是夫妻,却一起住在这里,实在难以解释,又会引起不必要的猜测和注意,一旦被关注,就不知道会引发什么事端,想想便觉得不解释也罢,就装作和他们一样普普通通的人,淹没在他们的生活中。
考虑到这一层,林绯叶便只是笑笑,既不否认也不承认。
林绯叶这种模凌两可的态度,在这位大娘眼中则是因害羞不好意思说出口。
那大娘一副过来人的样子,嬉笑着拍拍林绯叶的手,说道:“孩子都这么大了,小两口还这么甜甜密密的,真是羡慕死我们这些人。”
“大娘说的哪里话。”林绯叶微微笑着,将这个话头绕了过去。
大娘看看她院中晒得五谷杂粮,摇摇头:“小娘子啊,今天日头这么大,你得把家里的豆子,玉米啊,什么的都拿出来晒晒,过几天可就都是连绵的阴雨天啊。”
“知道了,谢谢大娘。”林绯叶虚心的听从了大娘的建议,便进屋将两个袋子拎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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