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还没有到“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利。”这一地步,但是无论吕哲还是一些法家门徒,他们都在竭尽所能地保证律法的神圣性。
吕哲强调律法是依法治国,那当然是有他的理由。至于什么理由……(严打中,写出来会被**),
法家门徒扞卫律法的严肃性和神圣性,这里就不得不唠叨一些了。
法家门徒的根基在于律法,他们其实只重视国家肯定律法的庄严性,君王又能肯定律法的重要性,至于是法家中的哪一派其实是有点不在乎的。
法家有“法”“术”“势”三大类别。
法,所指的是一切依照已经书写并公示的律法条文来办事,只有已经成立的法律才是执法的根据。若是没有明文列出来的一些事情,无论那些事情是多么的破坏道德或是多么不堪,都不能构成犯罪事实。
支持“法”治的代表人物不少,最为出名的却是商鞅,那是因为他在秦国变法成功,让秦国执行依法治国的国策。虽然说法治的过程中发生了很多令秦王室不愉快,乃至于可能会祸起萧墙的事情,可秦王室还是坚持了下来,也努力维持变法的成果,最终变强,强盛到一统天下。
术,也是法家思想中的一部分,代表人物是申不害。这一派别的思想中心是,法律固然神圣,但是需要取得君王的全面支持,律法也应该倾向君王的爱好,某种程度上君王、乃至于是达官贵人都可以审时度势来选择性执法。
法家的“术”那一派的思想是不是有点熟悉?不是讲什么“人在法上”,讲的是因为律法执行的是人,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执法,有更多的选择性……或者叫灵活性,既是所谓的以人法治,不是依法治人。
势,在法家思想的观点中。它是将所有权威集中在君王手中,创造足够的威势来保证君王个人的庄严性,也就是说律法是不是强悍与君王的性格和执政都有关,君王足够贤明。律法的重要性越高,国家的法治也就更能得到实施。
春秋各国大变法时期,卫鞅独好法家三门中的“法”,申不害主张“术”,慎到主张的是“势”。
其实要是纵观法家三类思想。纵观同源都是围绕着法家的思想来进行,只是采取的方式有些不同,其中的“术”和“势”是围绕着君王来进行,独独“法”就是抛开一切只**而不顾其它。
要是看历史的发展,自有秦一国之后,法家中的“法”就已经被抛弃,甚至是被认为是一种暴政,到了后面是“术”和“势”这两派思想发挥的时刻。
“法”这一脉的思想之所以被抛弃,一切只因为“法”这一脉的法家因为出于需要,写出了几乎涵盖到方方面面的律法条文。列出来的刑法多到难以想象,无论是事实还是臆想,“法”这一脉给人的印象都是太过苛刻了。
其实吧,秦亡之后,法家没落的不是整个法家,是法家中的“法”那一脉的门徒,另外的“术”和“势”依然活跃在历朝历代,只不过因为历史发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事件,许多法家门徒是披上了儒生的外衣,走的依然是法家中“术”和“势”的治国理念。
法家中的“术”和“势”能够生存下去。不是简单的法家门徒披上儒生外皮……也就是外儒内法,或者是儒皮法骨,等等一些事情那么简单,一切是因为国家需要律法。一个没有律法的国家不能称呼为国家。
“‘术’和‘势’,说白了就是人治。”司马欣已经忙活完该忙的事情,回城楼的路上碰到了萧何,因为没有太过紧张的事情需要忙,两人也就顿足里聊了起来。
“陛下喜欢的是‘法’这一脉。”那不是什么秘密,萧何直白说来也显得洒脱:“陛下需要改良刑法。去掉致人残疾的刑法,让刑法也变得有针对性。”
法家强势崛起数百年,至今无论是百家哪一家的学派都对律法不陌生,哪怕是再不喜欢法家的学子怎么也会触及到一些。
司马欣比较复杂,不是说什么复杂,是他涉及的百家并不是单独唯一性。他的身份注定会是兵家一脉,可是又学过儒家、黄老、杂家等等的知识,事实上他对儒家也有着不少的好感。
萧何本身是黄老学派的忠实信徒,对杂家和阴阳家也少有涉及,对儒家的一些思想也有过了解。正是因为他有专门了解过儒家,对儒家的感官并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厌恶。
“精简律法条目,量刑上采取针对性,”萧何其实有略略的担忧:“只是希望不要因为陛下追求法治,让法家的一些人肆意妄为。”
司马欣在挑眉头,他说:“陛下有自己想法,他需要的法治可不是能够被人操控的。”
“呵呵。”萧何轻笑了几声,转了个话题:“有一件事情倒是注定了。”
“是啊……”司马欣有些伤脑筋:“儒生跑出来生事,选的时机也太……”,最后一个“烂”字没说出去,但就是那样的意思。顿了顿,他继续说:“陛下的意思不将儒家一竿子打死,可是按照儒家一些门徒惹事的能力,不好办啊!”
上古先秦时代厌恶儒家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应该说百家其它学派能够喜欢上儒家思想才是怪事。说儒家很会惹事也不是在胡说八道,儒家其实是攻击性非常强的一个学派。
百家之中最为厌恶儒家的是谁?其实不是法家或是兵家,是墨家。
墨家讨厌儒家是有原因的,起初是儒家抢了墨家的一些“业务”,例如上古先秦时代中的丧葬其实是墨家的主要“产业”,民间丧葬基本上是有墨家一些门徒出面,可是儒家讲手伸到了丧葬这一领域上面来,两家的交恶也因此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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