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盛时期的卡罗尔佣兵团,可是拥有着超过两千战士,其中一半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即使是那些大贵族见了,也必须要让他三分的庞然大物!
不是说打不过,只是何必要用自己宝贵的力量来和这些贱民的贱命耗呢?要消耗他们,贵族们有的是方法。
就好像是上一次,卡罗尔佣兵团接了雇佣,帮某一个贵族打仗,本来必赢的局面莫名其妙的就输了,不仅输了,佣兵团的实力也是大降,以至于沦落到必须要和其他佣兵团合伙做生意的地步。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使沦落了,佣兵团的名声也在那放着,一杆大旗往地上一插同样还有着威慑力,这也是为什么马格努斯喊他过来的原因——只要搞定了昌西,其他的佣兵也就不用愁了。
“向您问好,尊敬的王子殿下。”
“你好啊,王子殿下。”
完全不同风格问候的两个人,来自于昌西大团长的身边,他的两个分团长,马格努斯称之为一号和二号。
事实上,任何一个佣兵团,一旦做大,分团长的出现就是不可避免的。
理由还是老一套,养不起。
家财万贯,每年还有着固定赋税收入的贵族都养不起这么多的士兵,他一个昌西,顶天了人家尊称他一句大团长,背地里还不知道骂什么,从哪能养得起这么多的士兵!
因此就只能分兵,把整个佣兵团打成小份,分散在各个地方,有了大生意,例如说打仗的时候再召集到一起,这才是大型佣兵团的常态。
然后,就是最有趣的地方了。
一号和二号对着马格努斯打完招呼,发现自己和对方竟然是异口同声,立刻就是互相冷哼了一声。
果然,虽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有所察觉了,但这么明显的表现还是第一次,卡罗尔佣兵团的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啊。
如果顺着这条线走下去,只需要****手把昌西给弄死,一号和二号肯定就会为大团长之位反目,到时候马格努斯再出面支持某人,轻而易举的就能将这股战力收入阆中,作者也能水个十万字左右……
但是太麻烦了,所以还是算了吧。
马格努斯摇摇头,佣兵团什么的,果然还是太麻烦了。
粗鲁、野蛮、不讲卫生,但是英勇并且无畏,在大多数看来,佣兵应该就是这样一类人。
很可惜,马格努斯又要让大多数人失望了。
佣兵职业化要等到中世纪后期,懦弱并且卑微,这才是中世纪前期佣兵的真实写照。
去当佣兵的人都是活不下去的穷人,这第一点,可千万别忘了。
至于说骑士老爷,流浪骑士有,而且不少,但是人家骑士老爷身上一套装备就够换几十头牛,怎么着也算不上穷了,况且,要真的是武艺出众,有的是贵族抢着要。
即使是野心勃勃,在某个贵族手下做出一番事业,也要比做一个朝不保夕的佣兵强得多。
况且佣兵也算的上是老兵油子,所谓老兵油子,那就是送死你去捡便宜我来,只会带坏整支军队的氛围,而且无药可救。
不过,就算是炮灰,蚂蚁多了还是有些用的。
毕竟蚁多咬死象。
这样想着,马格努斯不由得就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然后手一挥,热情的邀请三人进屋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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