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良之所以有此想法,却是为了吸引回头客,因为就今天的收获来说实在是不小,只是各种妖魔鬼怪的精血就有十滴之多。虽然这些精血对他没什么用,但总算开张了不是,说不定哪天就会有机会得到些天材地宝呢,毕竟自己现在所面临的群体可是非常之低级的。
略一思索后,强良决定把这几滴精血奖赏给自己的第一个小弟“猪兄”了,虽然它又蠢又笨还很肥,但在它有机会逃走的情况下却没有逃走,而是坚定的完成了自己布置的任务,就冲这一点,该奖!
于是“猪兄”开始了它痛并快乐的三十天之旅,经过强良的计算每三天炼化一滴精血,虽然会让“猪兄”会炼化的频度太高而受不少罪,但却能让它的实力得到极大的进步,虽然仍达不到人仙的程度,但达到半步人仙的地步却是可以的。当然只是夜晚“猪兄”才能由此待遇,白天却是还是要以干活为主的。虽然也没有什么活干,但强良还是决定要好好培养它以店为家、贡献猪生的精神。
自“黑店”开张至今已经过去了十多天,强良依照惯性喂养了那几只山鸡后,就在此坐在门口边晒太阳边监督“猪兄”晾晒药草——白天他是不会修炼的,要以身作则,不然“猪兄”偷懒了怎么办。却没想到一向没什么生意的黑店竟然来了位不请自来的客人。
这位客人却是一位仙师,也就是人类修炼者,看水平已经达到了地仙水准,也就是普通人常说的陆地神仙,却是在行脚中被“黑店”这两个怪异的洪荒文字所吸引,过来一探究竟。
强良仔细打量了这人几眼,只见这人头戴斗笠、身着麻衣、脚穿芒鞋、背负一古朴长剑。在强良看来更像是一个侠客,而不是仙师。但不管怎么来着都是客,强良连忙起身招呼,同时又踢了“猪兄”一脚,说道:“快去擦桌子,客人上门了。”
客人却只是疑惑的看着一屋子的桌椅板凳,实在弄不明白这是要干什么的。不得已,强良又再次费了些口舌才让客人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强良所不知道的是,后来这位客人却是把他开店的事迹传播了出去,自此洪荒大陆上慢慢多了各种各样的店家,此时暂且不提。
客人听了强良的解释后,想了想自己身上的几件物品就决定试吃一餐。话说开来,这客人也是第一次经历,等强良问他想吃点什么的时候他却是有些犯难:“随便叫些部落里吃的东西的话,对于进店的自己来说却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可让店家给自己随便上,岂不是让人觉得自己没要求?自己怎么说也是在山上修道数年,不可让人看低了!”此时正巧看到一只猪头正衔着一块抹布在擦桌子,一句话脱口而出:“这个猪头怎么卖?”顿时吓得“猪兄”脖子一缩,还真怕强良把它给顿了。
强良心下憋住笑连忙说道:“这个猪头不卖,我们这里有炖山鸡还是不错的。价格也实惠!”
“那就来份山鸡好了。”客人说道。“猪兄”顿时松了口气。
看来这位客人在山上刚下来,并没有享受到自己在人族部落传播的吃食。当下决定好好招待很早带这位人族仙师,精心烹饪了一道辣子山鸡。辣子却是用口味差不多的药草充当的,记得好像是那次的羊妖付的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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