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长的还有点干枯的手感,慢慢的缠绕在手指上,金多宝脊背一凉,急忙大步向前,这一撮毛发却像黏糊在手上,一直挥之不去。而越是着急,这股感觉也越是强烈起来。
越往前走,脚步越是沉重,慢慢的背也不由自主的弯下来,好像背上负着重物一般。金多宝急忙默念清心咒,片刻,觉得背上轻了一些,可那股缠在手上的毛发,又钻进了后颈脖子里。
“宝宝……你要背娘亲去哪里啊?这么远的路,你把娘亲放下来自己走吧!”
金多宝愣了一下,口中清心咒停顿下来,思绪一阵恍惚,好像回到了那一段病床侍奉的日子。
虽然辛苦,每天陪着她,只能听她没玩没了的絮叨,可现在想起来,早已经奢侈至极。或许没有告别,反而没有哀痛。有些人没有告别,回忆起来,也许只是遗憾二字。而那漫长的告别之中,虽然她没有承受太多的痛苦,可那段时光,却令他几乎想都不敢想起。
或许也没人能知道,当离别到来时,究竟是应该好好的告别,还是默默的离去。
心神恍惚中,金多宝不由自主的答道:“我背你去灵镜湖边看桂花,还有好多泥鳅……我……我现在很喜欢泥鳅……”
“为娘也喜欢泥鳅,只要宝宝喜欢,娘就喜欢。可是宝宝,这走错了啊,这可不是去灵镜湖的路。”
金多宝喃喃问道:“那这是去哪儿的路?”
“这是去玄山的路。”
“我去玄山做什么?”金多宝下意识的喃喃问,随即自问自答,“我想去玄山……我想出人头地,为娘争光。”
是的,如今他也已经是筑基修士,曾经他觉得高不可攀的金家,以及那段被人取笑的日子,也成为过去。
只是,她终究没有等到。
对于曾经是凡人的金多宝来说,生离死别便是人世最痛。
“所以,我想留在玄山,和我的朋友一起,能够长长久久的活下去,互相陪伴,想念对方,便能一瞬千里,夜饮酒,赏明月,朝可与朝露同归。即便将来总有一天要分离,也能活得够久,一直到我们彼此都看淡生死。”
金多宝在心中默默道。
有的人,像小卓,像皎皎,天生就是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子,可卑弱如他,从前只有一心为自己着想的母亲,现在他也只有自己这群朋友们。
说他自弱也好,有的人,本来天生就不能独自一个人活下去。为了和朋友在一起修仙,也没什么不好。
如此一想,似乎豁然开朗,修士都说,为了长寿,为了与日月同辉,为了与天地同寿,他却是为了和朋友在一起,才追求长生,为了能在朋友需要他厨艺的时候,尽快的同行,才追求力量。
可这又怎么样呢?金多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胖胖的脸颊上微微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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