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戈麦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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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此,大原中的多强盗便都是拿武器就强盗,下武器回归农。对于等困境,雅典娜王也是头烂额,无从下,只好任大荒继续这混乱下,除镇海岸的防军外,也没派任何军驻扎大原,摘城已经雅典娜鞭够得的最偏的地方。与其大荒原雅典娜国土,不如说荒原跟落日大泽一样,属于独的势力在,而两大势又由无个小势组成。

唯一不的是,日大沼出现的个神秘轻人,备一统沼泽,大荒原仍是混至极,个强盗团与土势力霸一方。

嘉靖在隆森的领之下,第一次入戈麦城的境

原之狼、锐刀他不一样,戈麦斯实力强,管辖万多人军队,地也有近三十的居民,牢牢控大荒原几万平公里的域,是荒原远闻名的力之一。雅典娜派五万规军进戈麦斯,却以折损将无而返。

戈麦斯是伤亡重,后为避帝再次出,只好面上臣于雅典,城主英接受爵爵位,宣布接帝国管,每年向帝国贡,但骨子里是大荒的土皇,听宣听调。

其实戈斯的防规模还远比不摘星城,城墙低,防御事十分单,嘉听博隆介绍时,真的难想象这落后的方居然令雅典的五万军折翼返。

荒原没战士公,大多战士都武士等。在这力主导地域,士们的均实力际上远高于其地区,算是在绿矮人的落里头,爱维森实力也近黄金士的水

荒原上有十几战士是认拥有金战士平的,上不为知的,怕得有十以上。

要知,整个陆登记案的黄战士充量也只一百之,加上藏于民的,保估计四百人,这大荒里头就三十多,可见荒原隐的高手多。而十几个认的黄战士之,就有个系为麦斯效,由此见戈麦的整体力有多大。

巨龙骑、圣剑、超魔战士以,黄金士就已是武士最高等了。

个黄金士,如给他们备巨龙骑或超兽战兽,他们就一个名其实的龙骑士超魔兽士了。果嘉靖有红眼鹫跟珠银龙蟒手,他战斗能其实就一个高的黄金士差不

绿矮人造的武都是由隆森带戈麦斯售,所他对戈斯也算分熟悉,就带嘉去买各补给。想买完离开戈斯的,在购买甲兽的食时候,博隆森遇到了个熟人。

那是个皮肤黑、体健壮、脸敦实大汉。也在这买草料,这时见博隆森,便是愣一下,后大笑来:“隆森,久不见,怎么近都不你拿武来我店出售了,难道是了别人成?”

博隆森嘉靖介道:“是何富,城里铁匠,以前经把武器售给他。”

又苦笑对何富解释起:“不的,是为我们落出了问题,后恐怕能再到麦斯出武器了。”

宗看了靖一眼,有点惋的对博森叹息:“唉,那就可了,我的人在布玛家交界处现一条矿矿脉,正准备对方开抢夺矿的所有呢,最店铺里兵器都买得七八八,格也提了好多,尤其是们打造兵器,受欢迎!虽然军使用的器都有定的兵供应商充,但多有钱战士还会自己去购买加称手好武器,武器用合适,混战中能多点命的本。”

靖暗自头,心这戈麦毕竟不正规军

兵器统的军队,才能发出更加大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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