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一个项目。”
“不行,既然是要替嬷嬷讨个公道那么前两关自然要由我们来出题,第三关可以由您来,以免说我们欺负你。”
林夕咽了咽口水,眸子一黯,直接投降,咬牙道:“算了,第一关我认输。”
这次直接有人拍桌子大笑了,不会女红的女人在东昭注定嫁不出去啊。
那女子也是掩嘴轻笑,嘴角弧度抑制不住的轻视鄙夷和高傲,一旁的婆子更是尖酸刻薄的讽刺起来:“姑娘既然不擅女红更该在房中待着才对,难道还想着仅凭一点姿色就找个夫君回去吗?
二楼某个角落,锦衣人咬了口雪米糕,瞄了眼横梁上某个黑影,然后像狐狸一样笑开了。
横梁上端坐闲散的某人正在沉思,是不是该回去让她学学女红?否则他丢不起这脸,但是她又什么时候给他长脸过,仔细一想,全是空白。
那女子没给林夕发飙的机会,又抛出第二关:比力气。
林夕又想哭了,林无霜更是好玩甚至有点幸灾乐祸的看着她,现在她的动作还在迟缓中,而比力气讲究的是一瞬间的爆发,但她现在根本就无法迅速的做出一个爆发的动作。
林夕深深的觉得,今天她被这个神经病坑大了。
“比力气的道具很简单,可以随意在屋内选一件重物举起便可,最后两样重物更重者胜之。”
话音刚落,那婆子立马撸起了衣袖露出了粗悍的手腕,嘎嘎笑着,一双三角眼在客栈内扫视,最后落在一个大鱼缸上,那个鱼缸类似于现代观赏的鱼缸,因为没有玻璃,便以薄铁皮铸成,里面放上水鱼做观赏用,非常的重,寻常男子也是两个才能抬起,可那婆子几步过去就蹭的一下将鱼缸给抱了起来,众人哗然,有人更是看的目瞪口呆。
林夕也很佩服的点了点头,这等力气她是绝对没有的,但是三局两胜已经输了一局,这一局再输裤裆就钻定了。
于是她深吸了一口气,笑眯眯道:“是不是只要让重物离地就算赢?”
女子点点头:“算是。”
林夕起身转了一圈,伸手指向大门外雕刻着客栈名称的地标大石块,道:“那就这个吧。”
噗嗤,有人笑了,哈哈哈,接着传染一样更多的人笑了,婆子放下了鱼缸,很是惋惜的看了林夕一眼,相劝道:“姑娘,这钻裤裆只是面子上过不去,可那石头压下来没得就是小命啊。”
锦衣人饶有兴趣的看着,横梁上的人则眉头微蹙,这个女人要是敢输了钻别人的裤裆他不能保证会不会砍了她的头颅以捍卫自己的尊严,他目光如炬在客栈内扫了一圈,目光落在锦衣人方才站的位置时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如果我被压死了只能算我命薄,如果我赢了,还请你家小姐出钱给我订一间上房然后有多远走多远。”
林夕实在很累了,林无霜那个连身破烂衣服没了都要发呆半天的人肯定是个穷鬼,订的房间也肯定是最差的那种,那么她自然要想办法远离他,而且为自己筹码一个舒舒服服的好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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