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子里呆了十几天,庞弯每天都会换上男装去小酒馆听说书。
玉龙令虽然重要,不过让一个在山里呆了十六年的宅女了解风俗民情同样也很重要。既然教主给了她两年时间,她就有权将两年分成四份——前三份用来成就桃花事业,最后一份用来扳倒顾溪居。
至于任务能否顺利完成?再说吧!反正玛丽苏的世界是女主到前必有路嘛。
听书听了半个月,庞弯大概明白了武林当前局势,比如哪派跟哪派交好,哪派跟哪派是仇家,谁有钱,谁有权,谁跟谁有一腿等等。
这些东西对于她来说,哪些有用,哪些没用,她一时半会儿分不出来,只好像海绵一样先统统吸进脑海里。
说书人的故事里有一个让她特别感兴趣,每次都巴巴等着下文,那就是武林盟主顾溪居和江南名妓行香子的爱恨情仇。像所有玛丽苏文标准女配一样,名妓行香子痴恋顾溪居,屡次求爱非他不嫁,而这个顾溪居则自始自终宛如神邸一般高高在上,丝毫不为美色所动。
说书人口中的顾溪居,那可是武功出神入化,品行高洁无瑕。
这个顾溪居,倒是很有几分男主角派头嘛。
地位那么高,拥有那么多痴情美丽的粉丝,绝不会是普通的路人甲;而他的不为女色所动守身如玉,不是正好用来凸显女主魅力吗的?这是多么经典的玛丽苏桥段呀。
听完了两人一系列整整十六回的八卦故事后,庞弯如是想。
于是她的脑海里开始忽略自己要扳倒武林盟主的事实,幻想自己如末世英雄般从天而降,将男主角从不解风情的悲惨中拯救出来——如果说顾溪居的心是把固执的锁,那她庞弯肯定就是唯一能开锁的钥匙呐~~~~(请允许作者先行吐一下)
此后数日,庞弯是走也想,坐也想,吃也想,睡也想。在持续的猜想中,顾溪居的形象竟然神奇的丰满起来。在她脑海里,顾溪居俨然一个身穿白袍清雅如竹的绝美青年,他俩手牵手在桃花树下相识,在樱花树下相知,在牡丹花中相恋,情节非常曲折,桥段无比浪漫。
这天她正边走边幻想自己跟顾溪居之间出现了第三者时,忽然被人撞了一下。
“不长眼的臭小子,敢挡你爷爷的道!”
粗噶沙哑的声音在她身后叫骂。
庞弯回头一看,是个纹了面的手持铜盾的彪形大汉。
“娘娘腔!看什么看?”
大汉见她瞪着眼睛,举起盾牌就朝她头上招呼。
说时迟那时快,眼瞧盾牌飞来,庞弯顺势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拍拍屁股爬起来。
“你怎能随便打人!”她瞪着眼前大汉,灰扑扑的小脸涨红了。
“打你怎的?老子还要杀你呢!”那大汉反而哈哈大笑,“瞧这熊样!跟兔儿爷似的!”
就世俗观点看,现下庞弯虽男装打扮,却肤如凝脂骨架纤细,确实不男不女。
大汉辱骂的声音洪亮,渐渐吸引了一些看戏人围过来。
庞弯咬住了下唇,她不高兴,很不高兴。
一方面是对方无理取闹,另一方面,刚才她正在酝酿顾溪居一脚踢开小三对天发誓只爱她一人的关键情节,忽然就被这两个家伙打断,太扫兴了!
圣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于是她指缝里悄无声息多出两枚红色的针。
从围观者的角度,只见那瘦小的少年郎恶狠狠瞪了大汉一眼,没回骂也没争执,只是转身径直走开。大家都以为没戏看了,轰然做鸟兽散状,谁也没留意到少年郎离开一百步后,那个大汉突然倒在巷口的角落,口吐白沫抽搐起来。
在魔教呆了六年,在南夷的追杀下逃了六年,庞弯并不是坐吃等死的。虽然离教主期望的“神功盖世”还差的很远,但多少也学了些本事。比如她最擅长的功夫是使鞭,最喜欢用的是袖中这副火焰神针——细如牛毛,出手极快。火焰神针还有一个特别之处,那就是接触人体后会融化,溶解的针体堵住伤口,自动掩盖痕迹,可谓真正“杀人于无形”也。
纹面大汉虽态度恶劣,但罪不至死,所以庞弯只是用火焰针扎了他的两处麻穴,她自以为一切是做的是神不知鬼不觉。
却不知在她远去后,有人悄无声息落到大汉边查看伤势,嘴里轻轻“咦”了一声。
庞弯解决了纹面大汉,高高兴兴朝小酒馆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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