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感觉有一束强烈的光始终注视自己,唐奚毓冲着那炽热的光微微看去,看到宫铖的一张说难看也不算难看,说好看也不算好看的奇怪的脸。
他那是什么表情,一副死不正经的样子,难道她是怪物吗?还是她脸上有什么东西?
唐奚毓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又看了看自己的全身,整洁的衣装,窈窕的身姿,
大方的妆容,哪里有不对劲的地方?
再抬头看向宫铖时,只见他停止了笑容,深情也正常起来,紧紧抿着嘴角,和宫铖相处这几天唐奚毓很少见他有这样正式的表情,双手插兜在迷彩服的裤袋里。光洁白希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蜓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下,在一身严肃的军装下那一双摄人心魄的桃花眼似乎都收敛了很多。
穿着迷彩服宫铖要比穿西服的他好看很多倍,这是唐奚毓在头脑里反应的第一个词,当然,尽管“好看”这个词于男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词汇。
因为很多人都感觉这个字放在男人身上变了味道,用现在赏美来说,好看的男孩子总有些显得伪娘。可是,宫铖却完全颠覆了唐奚毓对这个词的看法,宫铖穿这身衣服很有男子气概,唐奚毓心里盘算着小算盘,或许,宫铖这样的男人从军会比当黑道大哥更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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