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将军,已经派探子入营查看,那是一座空营,胡忧并不在里面。-< >- ”士兵向拉雷报告着自己的发现。
告诉士兵这一次敌对的是胡忧,那是为了j起士兵的战意。拉雷却不知道,他在j起士兵战意的同时,也让士兵在心里产生了不安的情绪。胡忧纵横天风大陆那么多年,可从来没有听说他被谁地打败过的,自己能行吗?
别怪士兵心里会产生怀疑,他们都只是新兵,战场对他们来说还太过陌生。战争究竟是什么,他们并没有亲身的体会。这就像是一个初入江湖的人,总是喜欢去问人家江湖在什么地方,而那些老江湖则会告诉他,江湖就以你的向边,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的道理是一样的。
“他们去了哪里?”索菲雅没等拉雷开口,就问士兵道:“他们难道就那么消失了不成?”
索菲雅在这个时候开口是最错误的,一来现在指挥的是拉雷,她就算是有话,也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说,二来她的地位也属于领导,领导在这个时候不应该问士兵敌人在哪里,而是应该告诉他的士兵他们应该怎么做。
士兵心里本就tng紧张的,听索菲雅那么一问,那就更紧张了。
“轰,轰!”
突然而来的爆炸声,本这里将将要形成的沉默瞬间打破。
“发生了什么事?”拉雷也问出了现在最不应该问的话。他现在应该做的。是让士兵去查发生了什么事。而不是直接问。
训练是真正的实战是不一样的,拉雷和索菲雅表面上似乎只是说错了话而已,他们却不知道,不些不经意之间的表现,会给手下士兵带来多大的影响。细节决定成败,说的就是这些方面的问题。
爆炸声来自胡忧的军营,探子无意之中引爆了胡忧下令埋的那些炸弹。拉雷一方的损失并不是很大,全是这几声爆炸,却在他们的心中留下了更多的心伤。
他们本是偷袭的部队,可是现在的情况是敌人不但遇上知道他们的行动。还给他们准备了陷阱。每想到这一次敌对的是胡忧,这些新兵的心里就一个个的直发毛。
不错,他们的人数是比胡忧的多,但是他们心里质素。比胡忧手下的精兵那真是差得太远了。
冰冷的河水,泡在身上的感觉绝对不会好,但是百多名战士没有任何的犹豫,他们在接到胡忧的命令之后就马上下水。水是冷的,可他们的心是热的。与拉雷那边士兵的心态大大不同的是胡忧这百多个士兵这会全都已经做好了作战的准备。
有一个事,就连胡忧都不知道。那就是每一次被他带出来的士兵,都希望能发生战事。因为一但战事发生,他们就可以和胡忧并肩作战,那是不死鸟军团最高的荣誉。
是的,士兵视与胡忧一块对敌为荣誉。他们甚至全都希望作战越难越好。战争越是困难,他们跟胡忧也就越是亲密,他们很享受那种与主帅同生共死的气氛。
严格说来,这个战士的心态都不正常。他们想的东西真是太疯狂了。不了解他们这种心态的人,请理解他们吧。别以为这样的事发生很不正常,其实在很多人的身上,都不时发生过这样的类似事件,只是人们自己不太注意而已。比如有人些为了看自己喜欢的明星一眼,可以在寒风中傻等十几个小时,又如那些热恋的情人。可以毫不犹豫的为对方做任何的事,甚至是付出生命……
炸弹爆炸的时候,胡忧他们刚刚渡到河中间,只需要再有十多分钟,他们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渡过河,给敌军来一次神兵天降的打击。
爆炸一响。胡忧就知道坏事了。他们之所以能藏着,那是因为整个天空都一片黑暗。而爆炸时瞬间带出的火光,却可以让天空瞬间明亮,明亮也就意味着暴l。
“大家全力加速,速度快的抢上河岸,建立临时阵地!”
胡忧毫不犹豫的下达命令,时间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每一分钟都是决定胜负的关键。晚一秒,说不定就失去了全部的机会。
“报将军,我们发现胡忧所部了。”士兵几乎是冲的出了军帐。这意外的礼物,对他来说真是太好了。
“在哪里?”拉雷也j动起来。他已经做好了和胡忧一战的准备,谁知道胡忧却藏起来,这次看他还能藏到什么地方去。
士兵面sè古怪的回道:“他们在河里。”
拉雷一愣:“河里,什么河里?”
“就是河里呀,他们正在往对岸游。”
“该死的混蛋!”以拉雷的修养,这会都忍不住骂娘。胡忧这个家伙真是太狡猾了,居然在这个时候丢下了营地游到对岸去。
“对一下,我们在对岸也有兵呀,马上传我的命令,让对岸的士兵阻击胡忧!”
挂着灯的旗子打出旗语,这也是拉雷在不死鸟军团里学到的。不死鸟军团中有一整套旗语,白天晚上都可以用。白天用旗,晚上用灯,很远的地方都能看到命令的下达。
对面河的拉雷所部,在接到命令的时候第一时间都有些傻眼,他们不过只有五百多人而已,他们的任务不是制造假像骗人的吗,怎么一转眼的功夫,他们变成主攻了?
拉雷打出的旗语本就出自不死鸟军团。胡忧这一边全都把命令看得清楚明白。他们知道自己已经暴l,更是加快的速度。
胡忧的水xng最好,之前他还在中间,有意无意的保护着一些水xng不太好的,或是对他来说比较重要的人,比如是丫丫。毕竟河水太冷了,很难说不会出什么意外情况。
但是现在,他没有精力去照顾其他人了,两害取其轻,如果让敌人先一步出现在岸边。那他们就算是有飞天的本事,也得饮恨在这河水之中。
胡忧把手里的木板交到丫丫的手上,让她多一层保护,深吸一口气。就钻到了水里,等他再浮上水面的时候,已经离河岸不足十米了。
又吸一口气,胡忧再往前去,再次出水的时候,离河岸还有两米多,可是他并不高兴,因为敌人已经出现在河岸边。
“水里有人,在这里,这里。”拉雷的人本就是岸边。他们的速度要比胡忧更快,这会已经先一步冲到了河边,唯一有些不足的是他们来得太急,还没有布置起防线。
胡忧知道这是他唯一机会,再慢一线,全军都得完蛋。水已经很浅了,用游的是无法再快速的前进,胡忧也管不了敌人会不会射箭,深吸一气猛的上窜,如大鸟一样扑向敌人。
这是真正是一秒天堂一秒地狱。如果胡忧能快一秒,那么这一战就有胜利的可能。如果是敌人快一秒反应过来,那他在空气就会变成刺猬。他可不是刀枪不入的,让人打一拳也疼,被箭射中。也得把命给丢掉。
说是一秒,其实从胡忧发现敌人。扑向敌人的那一瞬间,跟本就没有一秒钟。拉雷的兵全都是新兵,他们跟本就没有料想到胡忧居然会这样做,有反应快的马上想到了射箭,可是他们也只是想而已,跟本就没有来得急。
胡忧在空中就已经抽出了霸王枪,这是他的保命伙伴,十几年来,他们共同在战场上写下了自己的传奇故事。
“啊!”随着士兵的一声惨叫,一场血战开始了。
胡忧手里的霸王枪毫不犹豫的插进了一个敌人的身体里,再瞬间收回,下一秒它已经穿进了另一具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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