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真够狠的。”刀锋一脸苦笑的对胡忧说道。
刚才胡忧对闪电牛那致命一击,真是把刀锋给吓到了。他在这青河野区也算是混了多年的人,可是从来都没有见谁像胡忧这样杀闪电牛的。
胡忧笑笑道:“我这也是没有办法,这闪电牛的速度太快,而且以它的体格,这耐力肯定也是相当不错的,我能闪过它一次,十次,在闪不过它一百次,总有一次,我会闪不过去,到那时候,倒下的就是我。胜利嘛,总是要冒点风险的。”
“总是要肾上冒点风险。”刀锋若有所思的重复着胡忧的话。
“队长,这闪电牛能不能吃的?”胡忧收拾好了牛尾,看着闪电牛那巨大的牛身道。这牛怕是有一千多斤重,随便割下一块,都够他们吃很多天的。
“你想吃?”刀锋似笑非笑的看着胡忧道:“如果你不想要命,大可以给自己弄串烤牛肉吃吃。”
“有毒吗?”胡忧皱眉道。他之前过风阴山,那里的野怪是可以吃的,而且味道还不错的样子。
“嗯,青河的野怪和别处的不同,阴风山和山黄谷的野怪都是可以吃的,但是这里的不可以。”
“吃了会怎么样?”虽然已经知道不可以吃,但是胡忧还是想知道吃的后果是什么。
“会发冷,越来越冷,穿多少衣服,甚至是烤火都不行,越后会被活活的冷死。”
“这么可怕?”胡忧的脸色微微一变。这样的死法,可是比直接被野怪踩死更难受呀。
“所以才会有人猜这青河某个地方存在冰心。”
闪电牛吃不得,那么它唯一有价值的东西,也就只有那条牛尾了。之前胡忧还奇怪牛鞭也是不错的东西。为什么刀锋没说让他要。现在也算是有了答案,这玩艺吃不了,那要了也没有什么作用。
收拾牛尾,用不了几分钟胡忧就收拾好了,刀锋看不上这点小钱,胡忧却还是不会就那么丢掉的。这是胡忧从小养成的习惯,其实过过苦日子的人,都有节省的习惯,但凡是可以用的。他们都不愿意丢掉,更何况是带出去就能卖钱的东西呢。
很快,胡忧两人就继续上路。这一路从刀锋那里,胡忧又知道了不少的东西。比如这青河常见的野怪,而它们的特点,以及它们的弱点等等。
这就是跟刀锋这种经验丰富的人出来的好处。他们随中一说,都能让胡忧学到不少的东西。不像上次和木灵子去风阴山,那一次,胡忧什么都不知道,木灵子也知道得不多,两个人简直可以说是在瞎闯。能得到南山虎鞭,真不知道他们是走了什么大运。
要不怎么都说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份呢。运气好的人,有时候真是让人嫉妒得想杀人。
不知道这一次,在青河野区,胡忧还能不能有那么好的运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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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野区非常的大。深入三天,按刀锋的话说,他们不过还在外围而已。三天以来,他们一共遇上了十八次野怪,其中有三头是闪电牛,有了一次杀闪电牛的经历,之后的两头胡忧杀起来更加的从容。也再没有被刀锋而吓到。
这期间,刀锋也有出手。就算同样是武士一级的野怪,也不全都是胡忧能对付得了的。比如说刚才那头雪狼,胡忧就打不过它。
“这雪狼还真是厉害,差点把我给挂掉。”胡忧心有余悸的说道。
这雪狼不是胡忧他们发现的,而是突然从草里扑出来的。它是把胡忧两人当成了猎物,一早就藏在了草丛之中。
路都是人走得多了才有的路,可是这青河野区太大,来的人又不够多,不是同一队的人。跟本不大可能走在一起,也就踩不出路来。还好胡忧两人走的地方和那些浓密的野草有一定的距离,要不然就算是胡忧的反应再快,这一次怕也得丢掉小命。
就算是这一次距离挺远,胡忧的衣服还是被雪狼给抓开了一道口子,真可以说是险之又险呀。
“这就是青河可怕的地方。你永远都不知道哪一块石头。那一叶树叶下面藏有野怪。”刀锋亲自拆解雪狼皮。同样是武士一级的野怪,这雪狼皮就要比闪电牛尾值钱多了。
这样的说法有些夸张,但是却也是事实。青河有很多大山大石大树,能藏野怪的地方不会比牛毛少,哪里都有可能扑出点什么。
“咱们找一处有水的地方洗洗这狼皮,天色也差不多了,顺利弄个营地。”刀锋不愧以刀为名,那刀玩得真是很不错,一整张雪狼皮扒下来,连一点多余的伤都没有。
青河以河为名,有水的地方还是不少的。虽然这里的水同样不可以喝,但是用来洗狼皮到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刀锋在洗雪狼皮的时候,在水里加了一种物质,不狼皮洗好的时候,整个皮子变得非常的柔软。
“给你,等干了可以穿在身上。”刀锋把洗好的雪狼皮递给胡忧。就这么一会的功夫,这狼子已经被他改造成一件马甲,当衣服穿完全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队长,还是你穿吧。”胡忧没有伸手去接。在进野区之前,他们已经说好了,谁打到的野怪就归谁。这雪狼是刀锋杀的,而且价值不低,胡忧要去不大好。
刀锋笑笑道:“我是暂时借你穿的,你以为送你了。拿去吧,越是往深处走,就越是危险,有这雪狼皮,可以掩盖你的气息,这样就不会再被选择为第一攻击目标。”
“原来是这样,我说那雪狼为什么不攻击你而是直接就杀向我呢。”胡忧呵呵笑道。既然穿上还有这样的好处。他也就不再推迟,反正出了野区再还给刀锋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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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区安营有一大忌,就是不能在水边。因为所有的野怪都是要喝水的,青河的水胡忧他们喝不得,野怪喝可是不会有什么问题。在水边安营,最容易遇上来喝水的野怪,那一晚上都不用休息了。
胡忧两人的营地设在一个小山坡上,这里的视野比较好,一但有什么野怪接近。都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虽然他们的身上带有不少的强光灯,对野怪有驱赶的作用,可是没忘记了,这里是野怪的地盘,有怕光的野怪,就有不怕光的,总这是小心无大错。不小心就见把小命给丢了。
“这三天,我们收获还算是不错,所有的东西加起来,够买一层楼了。大多数人得到这样的收获,都会选择退出去。不过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提升实力,所以我们还要继续深入。”
胡忧深以为然道:“那是当然。”
如果只想做一个富家翁,以胡忧的实力,无论是在天风大陆还是在武界,都可以轻易的做到。可那不是胡忧要的。他这命,天生注定劳碌,太多太多的人,太多太多的事等待着他呀。
刀锋继续道:“我们已经走了三天,再往前,就是进入真正的危险区。那里的野怪不只有单只的,还有群体的。甚至有成百上千为一群的,危险性要比外围太上很多。可以说是真正的死亡地带。你要有心里准备,到时候,就怕是我都帮不了你。”
“来时我就已经准备好了。”胡忧不在意的笑道。
从现实世界到天风大陆再到武界,胡忧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自己一个人去面对危险。有人帮助的时候很少,他也早就习惯了一个人独自去面对。
刀锋笑道:“也不用那么紧张,只要不是遇上太变态的情况,打不过,保命应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跑是我的强项。”胡忧也呵呵笑了起来。这可是实话。这一辈子,被人追杀的数次之多,就连胡忧自己都数不过来了。跑得慢点他怕都活不到现在。
看胡忧很乐观的样子,刀锋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是可以为自己做主的人,有些东西点一点也就可以了。不用老是挂在嘴边说。
因为他们只有两个人,自然不能按两小时一班的值夜方式,而是以一人上半夜,一人下半夜的方式来,好在他们安营的时间都比较早,就算是只睡半夜,休息也是足够了的。
今天晚上是胡忧值上半夜,刀锋睡去之后,胡忧也就没有了聊天的对像。武界的科技是很发达,但是三大野区都是没有无线信号的,这会想看点电视什么的也不大可能,胡忧唯一能做的就是瞪大眼睛随时留意四周的动向。
发呆?
那觉得是找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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