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炎阳烈烈,到了屋内,只留过竹清风,习习而来。
三杯两盏之后,酒未足,饭已饱。
陈金昌不雅的打了个饱嗝,拍了拍他那愈发挺壮的肚子。
“好久没有吃过这么饱了。好几月没下厨了,看来我厨艺见长啊!”陈金昌夹起一根切得极匀极细的莴笋丝,舔到嘴里,在舌尖把玩一阵,这才恋恋不舍的下了肚,仍自嗅着莴笋的清香。
“你这个老不要脸的东西!”施团儿胡须上沾着饭粒,继续往嘴里塞东西,只是动作愈发的缓慢了,每次夹得也愈发的少了,“明明是小子种的菜好,跟你这个老东西有什么关系?!”
“亏你还是个大厨师,反而比不上我这个业余的了——怎么说出这么外行的话?厨师做菜,第一步要做的,不就是选材吗?况且,若不是我的润色,能有这味道?你去外面找一个煮猪食的村妇来看看……”
“我呸!你选的材料?明明是人家家里现成的,老不要脸!”
“好你个老螃蟹,给你三分颜色就开染坊了不是?也就你敢在我面前龇牙,要是到了外面,都不用我动手∈,,早有人耳刮子扇过去……有本事你别吃!”
“好大威风、好大煞气!好一个厉害的——老王八蛋!”施团儿一口黄沫正正的吐到了陈金昌的脸面上。
“你……你……”
“我什么我?这么老大不小了,还要当哥哥的我教你做人的道理?”施团儿斜着眼睛看了他一眼,不屑道。“哥哥我吃完了。还不将碗洗干净咯!”
陈金昌碰到施团儿。算是碰到了天敌对手。耍心眼子,施团儿一万个也耍不过他;但论到耍混,他就只能干瞪眼了。
两人早早年是同在一个师傅下面学过厨艺的师兄弟,都知道,当年老师傅说的,做菜的最后一道工序,是刷盘子洗碗,将厨房整理干净。
这是老派的厨师。什么事情都讲究亲力亲为,自己动手。
陈金昌听着施团儿的话,心里虽然郁闷,但也只能乖乖的端着盘子进厨房去洗。
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声音传来,一阵老调从厨房里传出,从周易的房子里传了出去,赤炎灼热的阳光,似乎也和煦了几分,暖洋洋的,透过天窗。照得大黄狗那一身皮毛愈发金灿……
周易吃完饭,早就出去了。正好避开了两人邋遢肆意的一面。
当他回到厅堂时候,屋子里早已整洁一新,厨房也清洁的干干净净,两个老头,脚对脚的躺在窗户底下,一人给大黄狗颔下挠痒,一人把弄着大黄狗大而长的尾巴,一时之间,整个房屋都安静了下来,只听得午后蝉鸣阵阵。
“两位老哥,我准备往湖的另一头去探探,你们去吗?”周易看着两人眼睛半睁半闭,安详静谧的模样,单问了一句。
周易早在看到洞天的一头,连着那莲花山的时候,在想到那个神秘的入水洞穴的时候,就坐不住了,忍不住想要去探探。
“去去去!老哥我好久没动过了,骨头里正痒痒!”陈金昌整个人一跳而起,看起来似乎年轻了几岁的模样——心情似乎不错。难道是被施老头而骂得爽快了?
周易也不知道在他去拿船的时候,发生了什么,竟让两个一直吵吵闹闹、骂骂咧咧的老哥俩,能这么安静的躺倒一起去。
“老头子我这把骨头都酥掉了,再不走走,以后真要走不动喽!”施团儿这么说着,无比利落的从地上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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