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进入欧洲,夏航就发现了几个国内没有的现象。那就是,无论大小商铺,基本都有橱窗。而且这些橱窗即便到了夜间,依然是灯火通明。
里面陈列的各种物品,也大都标有醒目的价签。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广告宣传。
当然,治安良好,以及完善的保险条款,也是他们这样做的基本保障。
另外,无论大小商家,双休都很少营业。尤其是星期天,很多商业区或步行街的商家都是关着门的。
只有极少数商家会选择星期六营业,通常也最多是上午半天。
因为,在西方人的眼中,他们有着很强的工作权力保障。像D国,即使是周一到周五,经常在晚上七点就打烊了。
因此,要想买东西,最好去火车站附近以及加油站。那些地方一般会有小型超市。
这条长街上很安静,临近子时也鲜有行人路过。发出诱人香味的,还真是一家餐馆。等推开厚重的大门进去一看,简直跟外面宁静的小巷有着天壤之别。
不说座无虚席,可也没空下几张桌椅。最关键的是,里面显得有些嘈杂。
原来,靠里间还搭设了一座简易的舞台。有数位男女正在台上尽情地挥洒,女子高高举起裙角,高跟鞋在木地板上踩的啪啪作响。
猛一看,还以为是印国的踢踏舞。
另有两位女子放声高歌,一位男子弹着吉它,强烈的节奏感不时把歌舞推向高峰……
“弗拉门戈舞。有人说,这种舞与斗牛一样,是西国的两大精华。”
慕容怡坐下后,饶有兴趣地边看边说。
突然间,看到精彩处的她还大声喊了一句“le”。随后,很多观众相继叫着“le”,此起彼伏的喝彩声,再次为歌舞掀起一阵高峰。
“这位漂亮的女士,你真是一位懂我们弗拉门戈舞的高手呢。”
正在这时,旁边一位长发男子看向这边,由衷地赞叹道。末了,他举起酒杯,冲慕容怡一扬:“Cees!”
慕容怡启齿一笑,扬了扬酒杯,同道一声“Cees”,然后小饮一口。
原来,弗拉门戈舞以热情、奔放、优美和刚健著称,同样也需要观众的情绪介入。可以说,观众的喝彩是整个表演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对表演者的支持。
慕容怡恰到好处的互动,至少说明她非常了解这种舞蹈。
台下的观众喝着小酒,继续欣赏着台上的表演。
不知是受了热闹欢快情绪的感染,还是不停的奔波所致,反正夏航感觉有些饿了,而且他发现这里有一些托莱多的特色美食。
比如野味,像烤山鹑、香菇烹鹿肉。所以,他毫不客气地点了一套,外加卡斯蒂亚汤和面包。
等餐食上齐,他一人在那里吃得津津有味。
“哟,胃口大开啊!”
慕容怡见状,竟也顾不得什么优雅,叫来伙计点了另一套野味。与此同时,她还换上了本地最有名的门特里达葡萄酒。
比吃么?谁怕谁!
于是乎,这两人刀叉并用,极为熟练地在那里开始享受美味……
本来,夏航一开始并不习惯刀叉。在他看来还是筷子更好使,但入乡随俗的道理他懂,更何况这样的餐馆怎么可能有筷子?
很快他就适应了如何使用刀叉。那种熟练程度,让慕容怡都有些惊讶,这家伙是初次出国么?
两人充满激情地享受美食这一幕,落入到方才敬酒的那位长发男子眼中,顿时就有些错愕。
那年轻男子倒也罢了,只是旁边那位,还是刚才那个优雅美丽的东方女士吗?
夏航吃得很快。就在他吃完将刀叉并齐放入盘子之际,几道声音突然飘入耳中。
“妈的,看着这么带劲的舞蹈,我的欲望又开始膨胀。只可惜啊,珍那个娘们不在这儿,否则今晚将会多么迷醉!”
“胡安,你少在这儿借着酒劲幻想。头说了,珍不能碰。谁碰谁死,难道你不知道吗?看看卡多索,他的左手为何少了一根指头?”
“罗米斯你闭嘴!当时要不是你的怂恿,我会去碰她吗?结果呢,连珍的衣襟都没沾上,就被击到一边。倒霉的是,恰恰被头看到了。所以,我这根手指归根结底是你的错!”
“哈哈,卡多索你他妈扯蛋,你要是没动色心,又如何会听我的话?不过,奇怪的是为何那娘们无法近身呢?”
“谁他妈知道?行了,还是赶紧喝酒!”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三人口中的珍,就是自己苦苦寻觅的女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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