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当有气节,为大义死,是为幸也。
叶黛暮想不起来曾在哪读过这句话了,只是她还是将这句话记到了今日。每每想起,总有一种热血沸腾之感。可是真要叶黛暮做那为气节而死的英雄,不要说别人,第一个想笑的就是她自己。
怎么会不好笑呢?人总是贪生怕死多过其他。好死不如赖活着。只要能死皮赖脸地活下去,哪怕再卑微再可笑,都会想要苟延残喘地活下去的。叶黛暮再清楚不过了。否则她早就在徐婉清欺侮她压迫她羞辱她的那十年里投井自尽了。但是她没有。
残羹冷炙又如何,衣衫褴褛又如何,嬉笑唾骂又如何,只要能活下去。哪怕全天下的人都想要她死,至少还有她自己想要活下去。叶黛暮看着自己如今丰衣美食,已经完全想不起当初自己是这么熬过来的了。无论多么痛苦多么可怜的记忆,在这耀眼夺目的奢华之下都褪色了。
也许有一天,她真的会忘记当初的自己为了一口热食,在寒风里整整劈了一个时辰的柴,像个真正钟鸣鼎食的世家养出来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姐。到那时,她不会成为一个好逸恶劳的昏君?连她自己也不能保证。
人的忘性总比想象得厉害。
叶黛暮对着刺眼的阳光,伸出自己的双手。看啊,这双手上的茧子伤痕已经全部都被抹去了,此时白皙嫩滑得像是不事劳作过的婴儿的手。如果连这伤疤都抵不过时间的摧残,她要拿什么保证自己不会改变初衷。
曾在洛河上放走的那盏灯,她想过的那些崇高得叫人发笑得愿望,真的可能会被实现吗?就凭她,难道现代的灵魂会比古代的高尚?做梦吧。
被这些无端的愁绪困扰,叫叶黛暮分外地想念谢璇。自上一次来信,已经过了许久。她也知道,汴州乃兵乱之地,想要通信并不是那么容易,且被拦截了很可能会暴露他的所在,是十分危险的。但是她还是不由地在心里淡淡地埋怨。大概这就是恋爱中的女人脑子坏掉的表现吧。
不去想他,也不要去想未来那些不可测量的轨迹了,叶黛暮带了霁曦偷偷地出了宫去,穿过喧嚣的街市,什么也不想,只是随意地闲逛。人叫喊的声音,各种食物的气味,风拂过脸,带着夏季的微热。叶黛暮才有了一丝鲜活的气息。
“陛……维桢,你怎么在这里?”叶黛暮回过头去看,竟是抱着一大堆书籍的李文芳。
“我就是出来逛逛。文芳兄怎么在这里?”叶黛暮伸手拿走他怀里那堆书最上面那本。“文芳兄,你发了横财吗?竟然有钱买这么多书?”
“你别取笑我了。这是书院里的书,我与学友一起借来抄写,现在正要还回去呢。”李文芳顿了顿,接着问。“维桢,你要不要和我一同去啊?”
虽然看起来像个老好人,但是自从上次游园会见识过他们四门学坑死人的珍馐宴,叶黛暮就觉得他切开来可能是芝麻馅的。总觉得有阴谋啊。“去啊。”
闲着也是闲着·不搞点事情不舒服斯基·叶黛暮欢快地答应了。然后她就掉进了传中说的巨坑里。因为现在正是春闱开启的日子,书院里的阅文馆缺人手得紧。“太好了,不亏是文芳兄,总算得着人了。快快快,兄台搭把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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