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一次建设性的会谈,沐先生。”双方在协议上签名以后,杰茂哈尔放松下来,笑着说“今晚可否赏光参加我的舞会?王后陛下也会莅临的哦。”
沐呵呵一笑“还是免了,我家公主还等着我呢。”
杰茂哈尔也露出了一个会心的笑容,“那我就不强留了,祝您一路顺风,沐先生。”
“也祝您有个愉快的晚会。”
从杰尔喀拉的城堡里出来,沐大大地伸了个懒腰,“啊,杰茂哈尔果然也不是好对付的,真特么奸诈。”
“可是,您还是从他手上榨出了不少油,不是么?”雅米拉道。
“援助他肯定会给,这点是毋庸置疑的。”沐从口袋里掏出刚刚签署的援助协议,在太阳底下好好欣赏了一番“在他看来,这件事儿对罗多克百利而无一害。如果我们成功了,他们将会收获一个对罗多克较为友善的斯瓦迪亚领导者,而就算失败了,我们也会大大地削弱哈劳斯的实力,啧啧,真精明。”
“哦,对了。”沐突然想起来什么似得,“趁着援助的物资还没到位的这几天,联系一下金慈尔,让他多关注罗多克的农场。”
“您觉得他们真的藏了什么好东西?”
“那当然,王后只是不谙世事,又不是傻子,粮食和调料总能分的出来。”
“您。。。确定?”雅米拉有些犹豫。
这下,沐也犹豫了,想了想她说出的那句话,心里也不由得打起了鼓“嘛,反正也不费啥事儿,先观察着吧。”哈劳斯怎么也没想到,最后困坐愁城的竟然是自己。战役一开始进行的非常顺利,可那些该死的诺德人最后还是把自己卖了,不仅不保护自己的船不说,还合伙抢劫!罗多克的那么一大支船队都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连运输补给的船队都没放过—到现在,哈劳斯还认为是倒霉的“猎牙”部落背叛了他,才导致自己在打下了亚伦以后无力继续进攻,最后不得不固守这里,期待哈伦哥斯早日突破维鲁加,过来解救自己。更糟糕的是,就在海上乱成一团的时候,葛瑞福斯也带着罗多克南方军主力已经兵临城下了,将这座滨海的城市团团围住,自己的部队已经无路可逃了。
当然,作为计划的制定者,这种被包围的情况自然也是考虑过的。按照之前的预案,这个时候应该利用亚伦与附近平原的高度差,灵活地运用自己的骑士,狠狠地凿穿敌方的阵型,然后趁着罗多克人队形散乱之时,进行一场酣畅淋漓的大决战。然而,哈伦哥斯最开始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少了克莱斯伯爵带领的四十多位骑士,哈劳斯的突破兵力太虚弱,根本凿不开葛瑞福斯厚实的阵线,而常规兵力只卸下来七成不到,其他人都淹死在海里了,算了算数量,哈劳斯发现军力上面也不占优势。在骑士的冲锋与步兵的突击均宣告失败以后,哈劳斯不得不改变原先的计划,带着军队缩进城墙,据险而守,等待不知何时才会抵达的援兵。
葛瑞福斯对维鲁加的局势一清二楚,所以他一点也不担心,将亚伦层层包围,也不进攻,就守着而已。他知道,城内的补给在撤退之前已经被破坏殆尽,围城之内的哈劳斯也无法再出动部队劫掠周边的村庄,这样一来,待他们的补给耗尽,亚伦不攻自破。最妙的是,亚伦处在一片滨海的高地上,虽然没有乌克斯豪尔那般险峻,但也算得上易守难攻,因为在地理上只有一条宽阔的缓坡能够供大部队通行,通上高地。这原本是守城方极大的优势,哈劳斯本来也是打算利用这缓坡发动突击,而如今它却让葛瑞福斯大笑不已,这意味着他的兵力不用太过分散,可以组成更密集的阵型以防止骑兵突围,事实证明,罗多克人的计划很成功。
汉莫斯是一名来自维达的征召兵,在成为征召兵之前,就只是一个普通农民家的儿子,领主的信使在镇广场上慷慨激昂的演讲让他热血沸腾,他年轻的心脏被荣耀与功勋塞满,再也想不得其他的事儿。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穿着精美的铠甲,骑着雄壮的战马,昂首阔步地走过苏诺街头,享受万民欢呼。于是,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报名参军。
可是,一切都和他想象的不一样,他并没有如同传闻中那样,被一名骑士选为扈从,从此展开一段不平凡的人生,相反,他被塞了一件半新不新的红色战袍与一杆微微生锈的长矛,在一名胡子头发都斑斑驳驳的小老头的领导下,踏上航船,开赴一片未知的土地。顺便说一句,这个小老头是汉莫斯的小队长。
他是哈劳斯手下最后一批登陆的士兵,他曾经无比诅咒自己的运气,因为这是最后一批要参与攻城的倒霉鬼。而现在,如果传说中的幸运女神出现在他的面前的话,他绝对会抱上去亲一口,哪怕她长得跟如花一样。因为,那些留在船上作为预备队的“幸运儿们”遭到了诺德人的袭击,一部分喂了鱼,另一部分只能随波逐流,最后不知道成为哪里的孤魂野鬼。而他,至少现在还能站在城墙上吹风。
他将手上的长矛拄在地上,像拐杖一般,倚靠着蹒跚地向前走。这倒不是因为他在守城的时候受了伤,而是因为那疾走于腹部,而经久不散的轰鸣。自从补给线被掐断以后,为了能够支撑更久,哈劳斯削减了部队的配给,从最低级的征召兵开始,士兵收到的配给逐渐减少,到现在骑士老爷们都只能吃个半饱,什么荣誉,功勋,已经没有人在意了,如何看见明天的太阳才是这里每个人现在关心的议题。
“喂,小鬼。”汉莫斯四下看了看,发现周围都是比自己年纪大的,这才回过头,背后是他的队长,也就是那个小老头。
说真的,汉莫斯觉得,这个老头真是碉堡了。他们小队十个人,在攻城的时候死了一半,占领城堡时候又被穷途末路的敌人弄死了两个,就连剩下的一个也在城头上巡逻的时候,被城外埋伏的罗多克狙击手一箭穿心,现在,他们小队只剩下自己和老头子了,汉莫斯顿时觉得很没安全感。
“嘿,小鬼!”老头子见汉莫斯这么久才相应自己的呼唤很是不满意,“机灵着点,要是在战场上,你都死了几回了!”说着,抛给他一个东西,“给,今天的饭。”
汉莫斯伸手一抓,顿时发出了一声惨叫,“痛痛痛,我靠,这是啥?”
“嗯,面包啊。”
“面包?”汉莫斯露出一脸你逗我的表情,拿着手里那个半方不圆的东西在城垛上磕了磕,发出厚重的闷响“你管这叫面包?”
“现在这状况,有吃的就不错了。”老头子拍拍屁股,找了个背风挡箭的地方坐了下来,汉莫斯立马从善如流,跟着坐下来。
“最喜欢的就是你小子这一点,虽然瓷笨了点,但总能跟得上我的节奏。”啪地一声,小老头把他自己手里的面包一掰两半。这声音让汉莫斯想起自己小时候,偷偷跑到邻居家果园里偷果子的事儿,自己骑着的那根树枝断掉时好像也是这样的声音。
“我可不想跟着你的节奏,”汉莫斯看了看小老头猥琐的样子,不服气地掰开了他的面包,艰难地一点点往嘴里塞“要是跟你一样,一把年纪了还只是一个小队长,我干脆死了算了。”
“哦,你是哪个家族的?”
“我是农民出身!”
“哼哼,那你还是去死好了,”小老头翻了个白眼,“你知道我当兵三十多年来,见过几个农民最后发迹成为贵族的?”
“有多少?”汉莫斯一下子来了精神。
“你猜?”
“嗯,嗯,十个?”
小老头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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