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学习,转眼两个多月过去了。
曼彻斯特的夜晚非常宁静,大雪在朔风中簌簌落下,堆积着皑皑的忧伤。杨逸又一次提起笔,接着给杜梅写信。这封信,自从他来到英国,就一直写,一直写,至今都没写完。
“阿梅,今天曼彻斯特下雪了,很美。下午回来的时候,漫天的雪花裹着我,我仿佛感觉到你在呼吸,在向我倾诉。我的英文还是不行,与别人交流得太少,所以我今后要多出去走动,和他们交朋友。”
杨逸想去学院附近的酒吧,找人喝酒聊天,以快速学好英文。发现身上的衣服有些单薄,下午回来的时候就有些哆嗦。于是打开周铮送他的那只箱子,想穿着裘皮大衣出门。但是里面根本没有什么裘皮大衣,只有一套厚厚的棉衣裤,不禁大骂周铮不地道。他合起箱子,穿着那身单薄的衣服出去了。
来到酒吧,他在吧台找了一个空位,点了一杯威士忌,正准备喝。这时,从他身边过去一个女郎,正往门口走去。只见她曲线优美,头发就像金色的瀑布,从头上飘洒下来。她从侍者那儿取过大衣,正准备穿上,斜地里忽的撞过来一个身材高大的酒鬼,左手拎着个酒瓶,右手拿着个酒杯,女郎的身体立刻就在酒鬼的环抱之下。
女郎一声惊呼:“呀,先生,对不起,我没注意到你!”
酒鬼嘻嘻一笑:“太太,我可是注意你很久了。”说着竟然从后面抱住了女郎,女郎一阵挣扎。
杨逸看着来气,拿着手中的威士忌,跑过去就往酒鬼的脖子里淋。酒鬼马上有了反应,放开女郎,转身一脚就揣了过来。
杨逸这人有个特点:不怕单挑,就怕群殴。《脉理杂病新论》虽说是部医学书籍,但里面详细记载了人体各个穴位、脉络的伤害反应。这本书杨逸已经研读了两个多月了。此刻的杨逸与以往相比,有所不同。但令他最感郁闷的是,黄阿七给他的那本《十八罗汉手详注》,没看几页,眼皮子就往下沉,后来索性就不看了。
杨逸不退反进,眼见酒鬼一脚踢他下档,猛地一个收腹,抡起拳头,看准空档,一拳重重的击在了酒鬼腿上。酒鬼的这条腿顿时不听使唤,噗通一声,跌倒在地。
这时,门口的两个侍者,架着酒鬼的两臂把他拖了出去。
金发女郎走到他的跟前,道了声谢谢,杨逸这才看清,原来是他的病理学老师夏洛蒂?布莱尔教授。
“教授,我送你回去。”说罢,两人走出了酒吧,看见门外的那个酒鬼,正一瘸一拐地离去。
两人一拐弯,来到一所房子门口,这是布莱尔教授的住所。布莱尔夫人打开门,冲杨逸微微一笑:“小伙子,不想进来坐坐?”
自打杨逸来到英国,布莱尔夫人是他遇见最美丽的女人,这一点,在他上第一堂病理课的时候就已经被证实。但这位美丽的教授,好像记性不是太好,课堂提问的时候,总是用“这位同学”来代替孩子们的姓名。
杨逸跟着她进了屋,布莱尔夫人脱下大衣挂在了衣钩上。
他好奇地环视着这间屋子,房间布置紧致整齐,两侧的书柜上,放置着各式各样的医学书籍;窗前宽大的书桌上,摆着几瓶洋酒;两盏暖色调的壁灯下,一条淡雅饱满的鹅黄绒被,铺在大床上。
杨逸走到床头柜前,拿起一个相框,问道:“教授,这个漂亮的小伙子是谁啊?”
布莱尔夫人打开一瓶洋酒,正往杯子里倒酒,手中的酒瓶微微晃了一下:“大卫?布莱尔,我的丈夫。”接着拿起杯子,递给杨逸,说道:“孩子,不想来一杯吗?这是我珍藏八年的轩尼诗x,1912年出厂。”
杨逸有点受宠若惊:“哇塞,足足比我大了七年!”他放下相框,拿过杯子,一口就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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