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说明我是有口福之人啊。”
“你有没有口福我不知道。不过有一点我非常确信。”
“什么?”
“你现在的脸皮好厚。”
“你……”
“叔叔,吃菜,吃菜。”看她的样子要发飚,我赶紧招呼着叔叔吃菜。同时把脚缩回来,缩回到自己的椅子里,免得会稀里糊涂地被她的无影脚扫中。
看到叔叔穿着件新大衣,钱安妮孤疑地看我一眼,我赶紧解释说:“安妮,叔叔说你的眼光很好,给他买的这件大衣他穿起来非常的舒服,他非常喜欢。”
一边说着,我一边给钱安妮打眼色,希望她能够在这关键的时候明白我的意思。
钱安妮愣了一下,不过她是多聪明的人啊,见到我向她使眼色,马上就反应过来了。那愣的表情根本就没有在脸上站住五秒钟,她的脸上就迅速地挤出一个笑容,对着叔叔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然后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笑着给招呼叔叔吃菜,假装没有看到她的那一瞪。好人真的难做啊,我这不但是替她说话,还自己出钱替她做人情,她没有一句谢谢,反倒还瞪我一眼。伤心哪,真的伤心哪。
“这么好的菜,怎么能没有酒呢?服务员。”叔叔的话让我记起了他的海量,不好意思地用手掌轻打一下自己的脸,笑着对叔叔说:“叔叔,真不好意思,光顾着陪你说话,都忘了你是个海量。”
服务员也恰好在这个时候来到了我们的桌边,我问叔叔要喝什么酒?叔叔问我会不会喝,我说会喝一点,叔叔就说,那很好,男人就应该会喝点酒,如果烟和酒都不会的话,那还能算是男人吗?
对于叔叔这种带有明显色彩的个人主观主义判断我只是笑笑不附和,因为我始终觉得,男人的本事不是在烟酒上表现的。
叔叔叫了一瓶茅台,也不管我的酒量是多少,就让我陪着他喝,二个酒杯很快就被他倒满了。我本来想发扬一下我们中国的传统美德,帮他倒酒的,没想到他却是根本不给我这个机会,三下五除二,就把酒杯倒满了。
我看一眼钱安妮用眼神向她诉苦,这么多的酒,我怎么喝得下啊,非得大醉不可。钱安妮却是白了我一眼,只顾她自己喝饮料。
我读出了她刚才眼中的意思:活该,这是你自找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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