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头白毛裂地犀牛疯狂冲过来,它头顶的那根尖角将要洞穿曹团长身体的那一瞬间,斯嘉丽见到了这辈子迄今为止最让自己难忘的一个瞬间。曹团长可以说真的已经达到了米高佐敦大雪山崩于面前而波澜不惊的境界,愣是等到三朵金花都捏了一把冷汗,曹团长方才一个马步扎稳,沉声吐气伸出双手直接按向了那白毛裂地犀牛的脑袋。
对于曹团长本人来说,这是艺高人胆大,装逼就要装全套。对于旁观者而言,则是觉得这货是在找死,值得庆幸的是,那头白毛裂地犀牛的独角带着弯弯的弧度,刚好比曹团长的手臂短上一点而已。当曹团长的双手按住那白毛裂地犀牛的硕大的脑门时,那根锋利的独角距离曹团长的胸腔也只剩下了不到一指宽的距离,差点就可以把曹团长给开膛破肚了。
紧接着,所有人都看到了曹团长保持着这个扎着马步的姿势硬生生的被那头白毛裂地犀牛撞得朝着后面直线后腿。曹团长的两只脚掌直接在地面上犁出了两道触目惊心的泥土翻卷痕迹,陷进地面足有两寸多的深度,那畜生加持冲刺的蛮横力量也同样不是开玩笑的。
“停!”一直向后滑退了近五米的距离,趋势稍微一慢,曹团长当即双臂一发力,一声怒喝,竟然瞬间止住了退势!在那白毛裂地犀牛面前就如同豆芽菜一样的曹团长仿佛变成了一堵铜墙铁壁,任那白毛裂地犀牛的四只蹄子迈得再起劲,两只鼻孔怎么狂喷白气,曹团长也岿然不动,这一动一静的画面极具张力,瞬间征服了在场的所有人。不少人脖子都快伸长了,眼珠子一霎不霎的看着这个以前只能存在于传说当中的场面。
“好!”“哦呵呵……”“老板威武霸气!”“老板神功盖世!”“老板千秋万载,一统江湖!”死一样的沉寂维持了短短的片刻之后,转化成了震天动地的欢呼声,劫掠团的这帮家伙早已经望眼欲穿。猜测着今天会见识曹老板哪种精彩表演,但是绝对没有想到老板这么弄险,把这个角力的过程弄得如此荡气回肠,不少人现在脚趾都快把鞋底给抓穿了。仿佛和那白毛裂地犀牛角力的不是曹团长而是他们一般。同时,劫掠团还有很多战士一时之间都没能发出声音,因为他们必须得先把自己的下巴恢复到原位才行。
看到曹团长让人拍案叫绝的表演之后,劫掠团的人一致认为这个画面发生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原始丛林内部实在是太可惜了。要是能够把这个实况转播到泛美大陆的各个角落当中去,他们可以保证。曹老板会在一夜之间变得家喻户晓。正面硬顶白毛裂地犀牛,就算是换做一些超阶魔兽来,都绝对不敢这么玩,被那牛角戳上一下,不死也残废了。而且,那白毛裂地犀牛奔驰的速度,加上它自身恐怖的自重,还有它标志性的加持魔法,撞击那一下的力量,少说也超过了两万磅的力道。哪里是正常生物能够顶得住的?皮教头来了也一样,他绝对不可能做得到曹团长这一步,这个劫掠团的大哥大,才是真正的怪物!
斯嘉丽这一刻思绪飘飞,突然联想到了古代著名的比蒙勇士,穆罕默德?阿里横推八马倒,倒拉九牛回的雄壮传奇故事。也就是说,那位在比蒙历史上有着非常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传奇勇士,能够把八匹横着排成一排的巨骨马一家伙全都推翻在地。
很多人只是想一想,都觉得这是在神吹。似乎没有哪个正常人的膂力能够强劲到那种地步,即便是比蒙勇士,这都让人觉得夸张。就像是劫掠团九怪当中巴克利和乐邦这种以力量和爆发性著称的猛男,三度狂化只怕也不一定打得到那个程度。
而且。穆罕默德?阿里还是两度证明了自己,除了能横推八马倒之外,这个传奇猛男还能倒拉九牛回。也就是说,他还能拽着九头肿骨野牛把它们给拖得连连后退。前提是,这九头体重达到八百磅以上的肿骨野牛屁股后面还有人拿着皮鞭在狂抽,估计也只有古代的比蒙帝国才能想出这样的办法来测试一个勇士的力量。毕竟那是一个以力量为尊的时代。
有人说无论横推八马倒还是倒拉九牛回,这都不能证明穆罕默德?阿里是冠绝古今的勇士,认为他是用了巧力。但是,这并不能改变绝大多数比蒙心中穆罕默德?阿里的高大形象,就连一些带着史料性质的古籍之上,都将这个传奇力士称之为“力圣”。形容他虽然不是什么强大的元素操控者,光凭自身恐怖的力量就已经超凡入圣了。
可惜的是,这位力圣在晚年却得了某种怪病,别说干那些轰轰烈烈的买卖了,就算是拿根拐棍都不一定拿得稳。曹团长也看过关于这位传奇力士的故事,用地球上的话来说,这怪病的症状典型就是肌肉萎缩综合症,这种病对于一个勇士来说,绝对是最大的梦靥。
都说以力量为尊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在现在,似乎只有那些呼风唤雨强大的元素操控者才是时代的宠儿,那些力能扛鼎的比蒙勇士也越来越成为了人类世界嘲讽的对象,认为这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象征。就连在比蒙帝国某些崇洋媚外人的眼中,这些有着古风的比蒙勇士都不怎么受待见了。以前那些比蒙的世家大族大多都喜欢花重金养上一大群壮士当食客,而现在,有钱人家都宁可去买点闪闪发光的魔法装备来撑门面,哪怕是那些徒有其表华而不实的玩意儿,似乎都比忠心耿耿的比猛壮士更有市场。谁说只有巨龙才对那些亮闪闪的东西感兴趣?斯嘉丽绝对冲上去扇他一个八磅重的大耳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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