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莺清楚地闻到,从那包裹里飘过来的,先是一股甜香,之后是一股苦味,这道苦味有些涩,甚至有些臭,总之很是刺鼻。香甜在明,苦臭在暗,香包裹着臭,掩饰着臭,非常诡异。
那香味,她非常熟悉,熏衣裳的玫瑰香。她瞄着那堆药瓶,金疮药么?那为何放熏香?至于那臭味,真的是那东西?用熏香掩饰着那臭味,是怕这位公子嫌弃不用?若一切真如她所想,这是有多大的仇怨,才能如此下得了狠手,她忽地有些心惊。
到底是不是那物,绿莺不确定,她也只是在书里见识过,三国时,这物是华佗的宝贝,可如今因生长在天竺等国,中原倒是极少人知道。她之所以想到它,也是因这东西有着一般药材难以发出的一种气味——尿味,还是陈旧发酵了的。所以,这种极难闻的味道,真不是让人轻易忽视得了的,闻过后,即终身难忘。
绿莺心道,若不是有那始作俑者用玫瑰熏香遮掩,此时她是一定会吐出来的,光是想想,就泛呕。
饶是如此,汉医汉药一门博大精深,她又不是出生医家,天下还有没有如此一味的东西,也是不知的。可回想方才,那贵公子本来轻松精神的脸,在听了那随从问伤口还疼不疼的话后,才忽地煞白起来,嘴唇也跟着泛青,那她就有点确定了,尽管还伴着些犹疑。故而,她没有甚么大动作,又开始静静聆听起来。
那厢,心腹问他伤口能不能忍得,祁云静静体会了片刻自己的身子骨,觉得还不是那么难忍,便接着动起了筷子,道:“先吃罢,吃完再擦这药,若是此时擦了,再犯恶心,饭又吃不下了。”
马绍点点头,想到甚么,眉头又聚起来,疑惑道:“若说这药倒是极好,一抹上,伤口立马就不疼了,可这总犯恶心打瞌睡是何道理啊?”
这一点上,祁云也苦恼着,上一刻正生龙活虎的,下一刻就哈欠连天,擦了药还不时犯恶心,本就不壮的身子骨,这几日更是消减了不少。不过,想必不是药的关系,估么是他自己这不争气的娇气身子,最近辛苦了,就开始跟他闹腾起来了。
敛眉轻轻叹了口气,他倒不是太过忧心,温声道:“蔺大夫说过,这药能安神,想必确实如此。泛呕也可能是我马车坐得久了的关系,昨儿骨头也发起酸痒来,倒是无碍,等到了山东,歇息两日就缓过来了。”
“不如,咱们在这客栈停两日,再走?”
马绍想了想,主子的身体最重要,眼下要办的事倒不急于一时。
没想到祁云沉着脸摇头,对于这次被袭,仍是心有余悸:“不可,他们一着未成,难保不会乘胜追击,咱们还是不要在路上耽搁太久得好。”
饭后,主仆一众上了楼。
“小媳妇,脸这么白,是肚子不舒坦么?”
绿莺抬起头,见赶车的刘伯一脸担心,单婆婆也疑惑地望着她,笑了笑,摇摇头:“我没事。”
她心里波涛骇浪翻搅个不停。方才听了之后的那些话,她大胆地做了一个猜测,那二人说目的地是山东,况且一口京腔,应当是从汴京出发,到这客栈,最多两个日夜的路程,那公子说,昨儿他骨头坐马车坐得发痒,一个成年男子,才赶了一日一夜,就如此不济?说不通啊!
如此,她有了九成的把握,那刺鼻的味道分明是阿芙蓉啊!
罂粟花取其果的汁水,便是此物,跟别的几样药材搭在一处,用作药途,镇静止痛麻醉。这是当初华佗常用在手的一种药物,用在治毒疮、刮腐肉等。唐时李时珍将它在罂粟身上提炼的方法收录在《本草纲目》中。
可要知道,万物皆有利弊,这东西若常用,是会上瘾的,时日长了,是会死人的啊!
人人都晓得,即使生了毒疮,或受了刀剑等伤,医治不及时生了腐肉,刮治时疼痛难忍,若没那舒缓的药物,大多数人会生生疼死。这些也都是算大病了,大多数人一生也不会遇到,少数人得过一次,也就罢了,谁也不会日日生毒疮,日日受刀伤,那得是多惨多苦命才能这么倒霉催。故而,用过一次,倒也无妨。
不知道是因为这东西太邪了,还是因着岁月交替,没有得到很好的传承,此时,因那花在中原没有生长,名医又多为隐士,行走世间的大夫不论高低好坏,更是从未使用过此物,至少对绿莺来说,她是从未听说过,也从未在药房见过。
即便是她狭隘了,并不如她所想的那般少有,当真会有那零星医者会从塞外等地能弄到这物,医治病患时,那也只是埋头医治罢了,又有谁会闲的没事跟患者絮絮叨叨教授起每样药物的由来与特性,亦或是毒处呢,老百姓对此物更是不认识。
可老百姓认不认识不重要,救人的始终是大夫,他们知道就够了。可那二人口中的蔺大夫,是甚么邪门歪道?
方才那十几个小瓶,根本没有其他药的味,只唯阿芙蓉一物,况且,被当成金疮药,十几瓶日日擦用,岂不是生生要将好人一点一星消耗死?若说那蔺大夫,是个庸医?谁信!那样的人家,怎么可能请这样的人呢。可若是那大夫明知这是何物,还坚持如此,其心可诛!
天字号房内。
祁云精赤着臂膀坐在桌前,马绍持着白帛,匕首伸进药瓶里,舀出一块金疮药抹在帛上,轻轻往主子身上擦着,白皙的胸膛,赫然一道肉皮翻涌的长条伤口,可见当时剑刃被刺客多么有力地往下施压着,不撞见骨头不罢休,不索了命不收手。
“哎,老夫人刚没,太太就这么迫不及待地迫害主子你,脸变得比翻书还快,她的真面目可真没多少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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