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只有请他好好玩一玩,喝顿酒,吃顿饭。
昨天晚上,我就与一林约好了,今天上午十点在十字路口见面,然后一起租泥巴的车子去市里玩。
早上九点半,我出门之前临时起意,又拐了个大弯,特意跑到了还在放假替父亲守孝的皮铁明家里,把他从床上拉了起来。
这一折腾,等我们俩赶到十字路口与一林会合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半左右。
一起去找泥巴,却发现掉进钱眼里的泥巴趁我们还没到,舍不得生意又接了一趟短活,交代路边一个摆摊子的熟人告诉我们十一点之前就会回来。
于是,我们站在路边又等了半个小时,中间,还看了一场河南耍猴佬的猴把戏,猴戏很精彩,喝好的人很多,一林的声音最大。
我想,我们应该就是在这半个小时之内,被人盯上的。
到市区的时候,是下午快一点,泥巴急着赚钱,怕耽误生意,不愿意全天陪在这里,于是,和他约好了晚上再来接我们的时间与地点之后,让他先回了九镇。
那个时候,刘德华的《天若有情》刚播,华弟骑摩托车时身上穿的那种牛仔服正在年轻人当中疯狂流行。
所以,一到市区,中饭都顾不上吃,我就带着两人直奔市里最大的百货大楼,一人买了一件。
然后,在一林的强烈要求下,于路边摊上随便吃了两块臭豆腐之后,又跑到汽车北站边上的一家旅社里面去嫖了个娼,洗了个澡,一林还干脆扔掉了身上穿的衣服,换上了新装。
下午六点半的样子,我们来到了市区财政局后面的一条小巷。
这条小巷肮脏幽暗,但是却非常有名。
每到入夜时分,人头攒动,车声鼎沸。
小巷里有三家馆子,每家馆子都像小巷一样,又黑又脏,而且,三家馆子都只卖一样菜——肥肠。
方圆五十里地,最好吃的肥肠。
不卫生也不高档,却非常美味,便宜而美味。
我们选的是第二家。
馆子里面已经坐满了人。
我们只能坐在门外的屋檐下,旁边就是厨师做菜的灶台,烟熏火燎,乌烟瘴气。
不过,除了穿着新衣的一林之外,我和铁明并不在意。
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和这两个人喝过酒了,我也有更长的时间没有这样舒舒服服毫无压力,不用装腔作势心怀鬼胎地聊天了。
我们本来准备大喝一场,共谋一醉。
所以,当菜刚一摆上桌,我就举起了手中杯子,大声招呼对面而坐的其他二位。
只可惜,我坐的位置不对,背对着巷子,除了馆子里的食客之外,我看不见身后的任何情况。
我只发现,坐在我对面,一直在新衣服上拍拍打打,深怕被油烟弄脏的一林突然停下了他的动作,也并没有举起酒杯,而是脸色怪异,一动不动地看着我身后的那条巷子。
一旁正在炒菜的店老板大声招呼着:
“来来来,进来坐,最好吃的干锅肥……”
话才说到一半,也好像受到惊吓般戛然而止。
我刚想扭头看看,后脑的头发已经被人一把抓在手里,扯得头皮一阵剧痛。
惊恐相交之下,勉力后望,角度问题令我无法看见抓我头发的人,却在身后黑压压的一大帮人中,瞟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蜈蚣!
然后,耳根一痒,从极近的地方传来了一个阴冷缓慢,却又无比熟悉的声音:
“义色,刀快,坐好,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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