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别想从我嘴里把话掏出来了,先生。你得等到明天。你知道,我把故事只讲一半,会保证我出现在你的早餐桌旁把其余的讲完。顺便说一句,我得留意别只端一杯水来到你火炉边,至少得端进一个蛋,不用讲油煎火腿了。”
“你这个爱嘲弄人的丑仙童——算你是仙女生,凡人养的!你让我尝到了一年来从未有过的滋味。要是扫罗能让你当他的大卫,那么不需要弹琴就能把恶魔赶走了。”
“瞧,先生,可把你收拾得整整齐齐,像个样子了。这会儿我得离开你了。最近三天我一直在旅途奔波,想来也够累的。晚安!”
“就说一句话,简,你前一阵子呆的地方光有女士吗?”
我大笑着抽身走掉了,跑上楼梯还笑个不停。“好主意!”我快活地想道,“我看以后的日子我有办法让他急得忘掉忧郁了。”
第二天一早,我听见他起来走动了,从一个房间摸到另一个房间。玛丽一下楼,我就听见他问:“爱小姐在这儿吗?”接着又问:“你把她安排在哪一间?里面干燥吗?她起来了吗?去问问是不是需要什么,什么时候下来。”
我一想到还有一顿早餐,便下楼去了。我轻手轻脚进了房间,他还没有发现我,我就已瞧见他了。说实在的,目睹那么虎虎有生气的精神受制于软弱的肉体,真让人心酸。他坐在椅子上——虽然一动不动,却并不安分,显然在企盼着。如今,习惯性的愁容,已镌刻在他富有特色的脸庞上。他的面容令人想起一盏熄灭了的灯,等待着再度点亮——唉!现在他自己已无力点燃那生动的表情之光了,不得不依赖他人来完成。我本想显得高高兴兴、无忧无虑,但是这个强者那么无能为力的样子使我心碎了。不过我还是尽可能轻松愉快地跟他打了招呼:
“是个明亮晴朗的早晨呢,先生,”我说,“雨过天晴,你很快可以去走走了。”
我已唤醒了那道亮光,他顿时容光焕发了。
“啊,你真的还在,我的云雀!上我这儿来。你没有走,没有飞得无影无踪呀?一小时之前,我听见你的一个同类在高高的树林里歌唱,可是对我来说,它的歌声没有音乐,就像初升的太阳没有光芒。凡我能听到的世间美妙的音乐,都集中在简的舌头上(我很高兴它不是生来默然的),凡我能感受到的阳光,都聚在她身上。”
听完他表示对别人的依赖,我不禁热泪盈眶。他仿佛是被链条锁在栖木上的一头巨鹰,竟不得不企求一只麻雀为它觅食。不过,我不喜欢哭哭啼啼。抹掉带咸味的眼泪,我便忙着去准备早餐了。
大半个早上是在户外度过的。我领着他走出潮湿荒凉的林子,到了令人心旷神怡的田野。我向他描绘田野多么苍翠耀眼,花朵和树篱多么生气盎然,天空又多么湛蓝闪亮。我在一个隐蔽可爱的地方,替他找了个坐位,那是一个干枯的树桩。坐定以后,我没有拒绝他把我放到他膝头上。既然他和我都觉得紧挨着比分开更愉快,那我又何必要拒绝呢?派洛特躺在我们旁边,四周一片寂静。他正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时突然嚷道:
“狠心呀,狠心的逃跑者!啊,简,我发现你出走桑菲尔德,而又到处找不着你,细看了你的房间,断定你没有带钱,或者当钱派用处的东西,我心里是多么难受呀!我送你的一根珍珠项链,原封不动地留在小盒子里。你的箱子捆好了上了锁,像原先准备结婚旅行时一样。我自问,我的宝贝成了穷光蛋,身边一个子儿也没有,她该怎么办呢?她干了些什么呀?现在讲给我听听吧。”
于是在他的敦促之下,我开始叙述去年的经历了。我大大淡化了三天的流浪和挨饿的情景,因为把什么都告诉他,只会增加他不必要的痛苦。但是我确实告诉他的一丁点儿,也撕碎了他那颗忠实的心,其严重程度超出了我的预料。
他说,我不应该两手空空地离开他,我应该把我的想法跟他说说。我应当同他推心置腹,他决不会强迫我做他的情妇。尽管他绝望时性情暴烈,但事实上,他爱我至深至亲,绝不会变成我的暴君。与其让我把自己举目无亲地抛向茫茫人世,他宁愿送我一半财产,而连吻一下作为回报的要求都不提。他确信,我所忍受的比我说给他听的要严重得多。
“嗯,我受的苦再多,时间也不长。”我回答。随后我告诉他如何被接纳进沼泽居;如何得到教师的职位,以及获得财产,发现亲戚等,按时间顺序,一一叙述。当然随着故事的进展,圣·约翰·里弗斯的名字频频出现。我一讲完自己的经历,这个名字便立即被提出来了。
“那么,这位圣·约翰是你的表兄了?”
“是的。”
“你常常提到他,你喜欢他吗?”
“他是个大好人,先生,我不能不喜欢他。”
“一个好人?那意思是不是一个体面而品行好的五十岁男人?不然那是什么意思?”
“圣·约翰只有二十九岁,先生。”
“Jene ence,就像法国人说的,他是个矮小、冷淡、平庸的人吗?是不是那种长处在于没有过错,而不是德行出众的人?”
“他十分活跃,不知疲倦。他活着就是要成就伟大崇高的事业。”
“但他的头脑呢?大概比较软弱吧?他本意很好,但听他谈话你会耸肩?”
“他说话不多,先生。但一开口总是一语中的。我想他的头脑是一流的,不易打动,却十分活跃。”
“那么他很能干了?”
“确实很能干。”
“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
“圣·约翰是一个造诣很深、学识渊博的学者。”
“他的风度,我想你说过,不合你的口味?——一本正经,一副牧师腔调。”
“我从来没有提起过他的风度。但除非我的口味很差,不然是很合意的。他的风度优雅、沉着,一副绅士派头。”
“他的外表——我忘了你是怎么样描述他的外表的了,那种没有经验的副牧师,扎着白领巾,弄得气都透不过来;穿着厚底高帮靴,顶得像踩高跷似的,是吧?”
“圣·约翰衣冠楚楚,是个漂亮的男子,高个子,白皮肤,蓝眼睛,鼻梁笔挺。”
(旁白)“见他的鬼!”——(转向我)“你喜欢他吗,简?”
“是的,罗切斯特先生,我喜欢他。不过你以前问过我了。”
当然,我觉察出了说话人的用意。妒忌已经攫住了他,刺痛着他。这是有益于身心的,让他暂时免受忧郁的咬啮。因此我不想立刻降服嫉妒这条毒蛇。
“也许你不愿意在我膝头上坐下去了,爱小姐?”接着便是这有些出乎意料的话。
“为什么不愿意呢,罗切斯特先生?”
“你刚才所描绘的图画,暗示了一种过分强烈的对比。你的话已经巧妙地勾勒出了一个漂亮的阿波罗。他出现在你的想象之中——‘高个子,白皮肤,蓝眼睛,笔挺的鼻梁’。而你眼下看到的是一个火神——一个道地的铁匠,褐色的皮肤,宽阔的肩膀,瞎了眼睛,又瘸了腿。”
“我以前可从来没有想到过这点,不过你确实像个火神,先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