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这一晚,冯贞静原本的计划是要来看看亲生女儿选的屋子如何,睡得好不好。结果因为魏熙然泛滥成灾的泪水,而心底软成了一摊泥,故而一直在她的房间里安慰她。
魏熙然并没有埋怨抱恨,她只是充分发挥出了惹人怜爱的娇柔的一面,一个劲的抱着冯贞静的腰不放,将脑袋放在养母的颈窝里。她也不说话,仅仅表现出了依赖亲密的感情,泪珠子一忽儿滚一阵,一忽儿滚一阵,这本事,牧锦是真没有。
冯贞静前些天不断在想找回了亲生女儿之后要对她如何如何好,可这晚上却被魏熙然完全激发出了多年以来的慈母心。她回忆着小时魏熙然的可爱,回忆着魏熙然第一次叫妈咪时粉嫩的小嘴,回忆着带魏熙然为自己过生日时送上的鲜花,回忆着过往的一幕幕。她遗憾没有能够参与亲生女儿那十八年的成长,却又感慨魏熙然这十八年带给她的感动。
于是,这个夜晚,在牧锦不知道的时候,魏熙然重新赢得了冯贞静的怜惜,甚至比以前来得更多。
第二天一早,牧锦起床洗漱完毕,随便换了一身旧衣便走出房门,下楼去吃早餐。
牧家主人都还没下来,只有佣人在忙碌,一见牧锦,都十分惊讶,且不知如何称呼。
牧玉翔是想等把魏刚和林晓兰接来,跟他们说清楚,将魏熙然送走之后,再跟佣人宣布的。岂料今天主人们都起晚了,牧锦似主又似客的身份,平添几分尴尬。
这样的场景前世也曾有过,那时她局促畏缩地逃回了楼上,只敢等父母都起床了才又重新下来吃早餐,引得佣人都背地里偷笑轻视。。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牧锦信步走到餐厅,随便问了个女佣:“早餐做好了吗?”
“呃,这个……”被问到的女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佣人的早餐是已经好了,可是主人的都还在做着,一时也端不上来,“还没有。”
“家里一般几点开餐?”牧锦又问。
“先生早一些,七点半就用;太太和小姐晚一点,在八点到九点之间……嗯,小姐你现在就要用吗?”女佣小心翼翼地问。
牧锦瞥了眼餐厅里的座钟,才七点钟。她摇了摇头,“现在不用。你帮我吩咐餐厅,七点半我和父亲一起用,不必特别准备,多一份就可以。”
正说着,后面传来了管家老马的问好,“小姐早上好,请问有什么事?”
那女佣望着老马,有点不知所措。老马挥了挥手,她就赶紧离开了。
牧锦皱皱眉,转身面对老马,“马叔,我只是跟她说,让她告诉厨房,我和父亲一起用早餐。”
“好的。”老马看出了牧锦的不悦,立刻道歉,“对不起,小姐,是我失职,昨晚上没有派人询问您的生活习惯。您有什么特别喜欢的饮食,或者什么特别不喜欢的吗?”
“我都可以。”牧锦笑笑,“和父亲一样就行。”
“好的。”老马点头,“那您稍等。”
“我先去院子里看看吧。”牧锦转身往餐厅外面走。
老马立即跟上,“小姐这边请,我来为您带路。”
“不用了,你还要给父亲准备早务吧?”牧锦摆了摆手,“我自己走走就行。”
“呃……”作为管家,老马自然不能放任“第一次”回家的小姐到处乱走,不然就是他的失职。但他的确要给牧先生准备今天的衣服以及早餐时看的报纸杂志,事情还不少,于是他连忙叫了个年轻的女佣为牧锦带路。
那女佣大概三十岁左右,在牧家做的时间不短,因此很熟悉环境,带着牧锦到后面的院子里转了转。其实牧锦一点都不陌生,牧家后院是游泳池和花园,还有几个凉亭。早晨的空气极其清新,可以眺望远处山脚下的安市城中心。
景山大道住的都是老牌名门世家,牧家的豪宅不算特别好。要论最尊贵显赫,其实顾家和孟家才是。顾家在山顶附近,占地面积最大,仿英式庄园,称为顾园;孟家在山腰,地段最好,恰巧在景湖湖畔,依山傍水,称为孟公馆。
对比之下,牧家仅一座主楼,两个小别馆,算是小的。——可也绝对是真·豪宅了。
女佣跟在牧锦身后,一边简单介绍指点,一边偷眼观察这位新的小姐。一身衣服都是地摊货,穿得还不如佣人,可容貌端丽,朝气蓬勃,兼之神态自若,这就让人无法小觑。
虽然俗话讲,佛要金装人要衣装,可有时候,乞儿穿了皇帝衣,那也不是皇帝,皇帝扮作乞儿相,也不是乞儿。眼前这个新小姐就是这样,纵使她穿着打扮无不贫寒,可那通身的气派,让女佣竟不敢对她生出怠慢之心。
有些东西是钱买不到的,无论行头再贵,排场再足,容颜再甚,底蕴却不可复制。
前世的牧锦便是如此,始终无法融入豪门圈层,始终无法领悟。就便是出走京城,又在法国呆了几年,拼命努力想要把自己打造成名媛贵妇,可回到安市之后,她才明白这里的人依旧不会接纳自己。
不过,死而复生,牧锦明显感觉到自己有了不少变化。沉稳了、内敛了、淡定了,整个人的气质也有了长足的提升。也许,这是阴曹地府走一遭带来的好处?
牧锦在一株樱花矮树下站定,伸手拈着冒了花芽的树枝,闭着眼,长长出了一口气。安市气候偏暖,花树绽放较早,按这个情况来看,再过不到半个月,樱花就会盛开了。
早些年一直为生计所累,都没有驻足停留观赏美景的时间。今年,从现在开始,应该不会再错过了……
“小姐,进屋吧?您穿的衣裳太单薄了,担心感冒呢。”女佣轻声提醒。
“嗯。”牧锦拍了拍手,转身往回走,“你说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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