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岁,上始为微行,北至池阳,西至黄山,南猎长杨,东游宜春,与左右能骑射者期诸殿门。常以夜出,自称平阳侯;旦明,入南山下,射鹿、豕、狐、兔,驰骛禾稼之地,民皆号呼骂詈。鄂、杜令欲执之,示以乘舆物,乃得免。又尝夜至伯谷,投逆旅宿,就逆旅主人求浆,主人翁曰:“无浆,正有溺耳!”且疑上为奸盗,聚少年欲攻之。主人妪睹上状貌而异之,止其翁曰:“客非常人也,且又有备,不可图也。”翁不听,妪饮翁以酒,醉而缚之。少年皆散走,妪乃杀鸡为食以谢客。明日,上归,召妪,赐金千斤,拜其夫为羽林郎。后乃私置更衣,从宣曲以南十二所,夜投宿长杨、五柞等诸宫。
上以道远劳苦,又为百姓所患,乃使太中大夫吾丘寿王举籍阿城以南,眛厔以东,宜春以西,提封顷畮,及其贾直,欲除以为上林苑,属之南山。又诏中尉、左右内史表属县草田,欲以偿鄠、杜之民。寿王奏事,上大说称善。时东方朔在傍,进谏曰:“夫南山,天下之阻也。汉兴,去三河之地,止霸、浐以西,都泾、渭之南,此所谓天下陆海之地,秦之所以虏西戎、兼山东者也。其山出玉石、金、银、铜、铁、良材,百工所取给,万民所卬足也。又有粳、稻、梨、栗、桑、麻、竹箭之饶,土宜姜、芋,水多蛙、鱼,贫者得以人给家足,无饥寒之忧;故酆、镐之间,号为土膏,其贾畮一金。今规以为苑,绝陂池水泽之利而取民膏腴之地,上乏国家之用,下夺农桑之业,是其不可一也。盛荆、棘之林,广狐、菟之苑,大虎、狼之虚,坏人冢墓,发人室庐,令幼弱怀土而思,耆老泣涕而悲,是其不可二也。斥而营之,垣而囿之,骑驰东西,车骛南北,有深沟大渠。夫一日之乐,不足以危无堤之舆,是其不可三也。夫殷作九市之宫而诸侯畔,灵王起章华之台而楚民散,秦兴阿房之殿而天下乱。粪土愚臣,逆盛意,罪当万死!”上乃拜朔为太中大夫、给事中,赐黄金百斤。然遂起上林苑,如寿王所奏。
上又好自击熊、豕,驰逐野兽。司马相如上疏谏曰:“臣闻物有同类而殊能者,故力称乌获,捷言庆忌,勇期贲、育,臣之愚,窃以为人诚有之,兽亦宜然。今陛下好陵阻险,射猛兽,卒然遇逸材之兽,骇不存之地,犯属车之清尘,舆不及还辕,人不暇施巧,虽有乌获、逄蒙之技,不得用,枯木朽株,尽为难矣。是胡、越起于毂下而羌、夷接轸也,岂不殆哉!虽万全而无患,然本非天子之所宜近也。宜夫清道而后行,中路而驰,犹时有衔橛之变,况乎涉丰草,骋丘虚,前有利兽之乐,而内无存变之意,其为害也不难矣。夫轻万乘之重不以为安,乐出万有一危之涂以为娱,臣窃为陛下不取。盖明者远见于未萌,而知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故鄙谚曰:‘家累千金,坐不垂堂。’此言虽小,可以谕大。”上善之。
建元四年甲辰,公元前一三七年夏,有风赤如血。
六月,旱。
秋,九月,有星孛于东北。
是岁,南越王佗死,其孙文王胡立。
建元五年乙巳,公元前一三六年春,罢三铢钱,行半两钱。
置五经博士。
夏,五月,大蝗。
秋,八月,广川惠王越、清河哀王乘皆薨,无后,国除。
建元六年丙午,公元前一三五年春,二月,乙未,辽东高庙灾。
夏,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上素服五日。
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六月,癸巳,丞相昌免;武安侯田蚡为丞相。蚡骄侈,治宅甲诸第,田园极膏腴;市买郡县物,相属于道;多受四方赂遗;其家金玉、妇女,狗马、声乐、玩好,不可胜数。每入奏事,坐语移日,所言皆听。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权移主上。上乃曰:“君除吏已尽未?吾亦欲除吏。”尝请考工地益宅,上怒曰:“君何不遂取武库!”是后乃稍退。
秋,八月,有星孛于东方,长竟天。
闽越王郢兴兵击南越边邑,南越王守天子约,不敢擅兴兵,使人上书告天子。于是天子多南越义,大为发兵,遣大行王恢出豫章,大农令韩安国出会稽,击闽越。
淮南王安上书谏曰:陛下临天下,布德施惠,天下摄然,人安其生,自以没身不见兵革。今闻有司举兵将以诛越,臣安窃为陛下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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