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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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纪十九(玄黓困,尽上涒滩,九年)

孝灵皇上之下

熹平元壬子,元一七年春,月,车上原陵。司徒掾留蔡邕:“吾古不墓。朝廷上陵之,始谓损;今威仪,其本意,乃知孝皇帝至恻隐,易夺也。礼有烦不可省,此之也。”

三月,戌,太胡广薨,年八十。广周四公,十馀年,历事六,礼任优,罢未尝满,辄复进。所多天下士,与吏陈蕃、李咸并三司。达故事,明解朝,故京谚曰:“万事不,问伯;天下庸,有公。”温柔谨,常逊恭色以媚于时,无忠直风,天以此薄

,己巳,赦天下,改元。

长乐太侯览坐权骄奢,策收印,自杀。

六月,京师大

后母卒比景,后忧思疾,癸,崩于台。宦积怨窦,以衣载太后置城南舍,数,曹节、王甫欲贵人礼。帝曰:“太后立朕躬,统承大,岂宜贵人终!”于发丧成。节等别葬太,而以贵人配。诏公大会朝,令中侍赵忠议。太李咸时,扶舆起,捣自随,妻子曰:“若皇后不得食桓帝,吾不生矣!”议,坐数百人,各瞻望久,莫先言。忠曰:“议当时!”廷陈球曰:“皇太以盛德家,母天下,配先帝,是无所。”忠而言曰:“陈廷宜便操。”球下议曰:“皇太自在椒,有聪母仪之;遭时造,援圣明承宗庙,烈至重。先帝晏,因遇狱,迁空宫,幸早世,家虽获,事非后,今别葬,失天下望。且贵人冢被发掘,骸骨暴,与贼尸,魂污染,无功于,何宜配至尊!”忠省议,作俯仰,球曰:“陈廷尉此议甚!”球:“陈、窦既冤,皇太后故幽闭,臣常痛,天下叹!今言之,退而受罪,宿昔之也!”咸曰:“臣本谓尔,诚意合。”于是公以下皆球议。节、王犹争,为:“后家犯逆,别懿陵,帝黜废后,而李夫人食,今氏罪深,岂得合先帝!”李咸复疏曰:“臣伏惟德窦后害恭怀,安思阎家犯恶,而和无异葬议,顺无贬降文。至卫后,武皇帝所废弃,不可以比。今乐太后号在身,亲尝称,且援圣明,隆皇祚。太后以下为子,陛下岂不以太为母!无黜母,臣无贬,宜合宣陵,如旧制。”帝省,从之。

秋,月,甲,葬桓皇后于陵。

人书朱阙,言:“天下乱,曹、王甫杀太后,公卿皆禄,无言者。”诏司隶尉刘猛捕,十一会。以诽书直,不急捕。馀,主不立;坐左转议大夫,以御史丞段飃之。飃四出逐,及太游生系千馀人。节等又使飃以它奏猛,输左校。

初,隶校尉寓依倚官,求于太常奂,奂之,寓陷奂以罪禁锢。奂尝与飃争击,不相,飃为隶,欲奂归敦而害之;奂奏记请于飃,乃得免。

初,郡李暠司隶校,以旧杀扶风谦;谦不韦瘗不葬,姓名,客报仇。暠迁大农,不匿于谕中,凿旁达暠寝室,其妾并儿。暠惧,以藉地,夕九徙。又掘暠冢,断其头,之于市。暠求捕获,愤,呕血。不韦赦还家,乃葬父丧。张素睦于氏,而飃与暠,飃辟韦为司从事,韦惧,病不诣。飃怒,使从事张就家杀,先以与贤父:“若不得不,便可此!”遂收不,并其门六十人,尽之。

海王悝贬癭陶,因中侍王甫复国,谢钱五万;既桓帝遗复悝国,悝知非功,不还谢钱。中常侍飒、中门董腾与悝交,甫密察以告飃。冬,十月,飒送北狱,使书令廉诬奏“等谋迎悝,大不道”,遂诏冀刺史收考实,责悝,自杀;妾十一、子女十人、女二十人皆死中,傅、相以下伏诛。等十二皆以功列侯。

十一月,会稽妖许生起章,自阳明皇,众以数;遣州刺史昮、丹太守陈讨之。

十二月,司徒许罢,以鸿胪袁为司徒。

鲜卑并州。

是岁,于车儿,子屠若尸逐单于立。

熹平年癸丑,公元一三年春,正月,疫。

丑,司宗俱薨。

二月,壬午,天下。

以光禄杨赐为空。

月,太李咸免。

夏,月,以隶校尉飃为太

,北海震。

,七月,司空杨免;以常颍川珍为司。珍,之弟也。

冬,二月,尉段飃

寇幽、二州。

癸酉晦,日有食

三年甲,公元七四年,二月,己巳,天下。

以太常海陈耽太尉。

三月,山穆王薨,无,国除。

夏,月,封间王利康为济王,奉仁皇祀。

吴郡马富春坚召募勇,得馀人,州郡讨生。冬,十一月,臧昮、寅大破于会稽,斩之。城王博,无子,国绝。

十二月,鲜卑入地,太夏育率各追击,破之。育为护桓校尉。鲜卑又并州。

司空唐罢,以乐少府训为司

四年乙,公元七五年,三月,诏诸儒《五经》文字,议郎蔡为古文、篆、隶体书之,刻石,于太学外,使儒晚学取正焉。碑始立,其观视摹写者乘日千两,填街陌。

初,朝以州郡党,人比周,制昏姻家及两人士不对相监,至是有三互,禁忌密,选艰难,、冀二久缺不。蔡邕疏曰:“伏见幽、冀旧壤,铠、马出,比兵饥,至空耗。今者阙经时,民延属,而三府举,逾不定。怪问其,云避互。十月有禁,当取二而已。,二州士或复以岁月,狐疑迟,两州空,万萧条,所管系。愚以为互之禁,禁之薄。今但以威灵,明其宪,对相主,尚惧不敢私;况三互,足为嫌!昔韩安起自徒,朱买出于幽,并以宜,还本邦,复顾循互,系末制乎!臣愿陛上则先,蠲除禁,其州刺史用可换,无拘月、三,以差中。”廷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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