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令傅奕上疏请除佛法曰:“佛在西域,言妖路远;汉译胡书,恣其假托。使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伪启三涂,谬张六道,恐愒愚夫,诈欺庸品。乃追忏既往之罪,虚规将来之福;布施万钱,希万倍之报,持斋一日,冀百日之粮。遂使愚迷,妄求功德,不惮科禁,轻犯宪章;有造为恶逆,身坠刑网,方乃狱中礼佛,规免其罪。且生死寿夭,由于自然;刑德威福,关之人主;贫富贵贱,功业所招;而愚僧矫诈,皆云由佛。窃人主之权,擅造化之力,其为害政,良可悲矣!降自羲、农,至于有汉,皆无佛法,君明臣忠,祚长年久。汉明帝始立胡神,西域桑门自传其法。西晋以上,国有严科,不许中国之人辄行髡发之事。洎于苻、石,羌、胡乱华,主庸臣佞,政虐祚短,梁武、齐襄,足为明镜。今天下僧尼,数盈十万,剪刻缯彩,装束泥人,竞为厌魅,迷惑万姓。请令匹配,即成十成馀户,产育男女,十年长养,一纪教训,可以足兵。四海免蚕食之殃,百姓知威福所在,则妖惑之风自革,淳朴之化还兴。窃见齐朝章仇子佗表言:‘僧尼徒众,糜损国家,寺塔奢侈,虚费金帛。’为诸僧附会宰相,对朝谗毁,诸尼依托妃、主,潜行谤讟,子佗竟被囚执,刑于都市。及周武平齐,制封其墓。臣虽不敏,窃慕其踪。”
上诏百官议其事,唯太仆卿张道源称奕言合理。萧瑀曰:“佛,圣人也,而奕非之;非圣人者无法,当治其罪。”奕曰:“人之大伦,莫如君父。佛以世嫡而叛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萧瑀不生于空桑,乃遵无父之教。非孝者无亲,瑀之谓矣!”瑀不能对,但合手曰:“地狱之设,正为是人!”
上亦恶沙门、道士苟避征徭,不守戒律,皆如奕言。又寺观邻接廛邸,混杂屠沽。辛巳,下诏命有司沙汰天下僧、尼、道士、女冠,其精勤练行者,迁居大寺观,给其衣食,无令阙乏。庸猥粗秽者,悉令罢道,勒还乡里。京师留寺三所,观二所,诸州各留一所,馀皆罢之。
傅奕性谨密,既职在占候,杜绝交游,所奏灾异,悉焚其稿,人无知者。
癸未,突厥寇西会州。
五月,戊子,虔州胡成郎等杀长史,叛归梁师都;都督刘昮追斩之。
壬辰,党项寇廓州。
戊戌,突厥寇秦州。
壬寅,越州人卢南反,杀刺史宁道明。
丙午,吐谷浑、党项寇河州。
突厥寇兰州。
丙辰,遣平道将军柴绍将兵击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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