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九针论篇第七十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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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余闻针于夫,众多大矣,犹不能,敢问针焉生?何因而名?

伯曰:针者,地之大也,始一而终九。故:一以天,二法地,以法人,四以法,五以音,六法律,以法星,八以法,九以野。

帝曰:针应九数奈何?

岐伯:夫圣之起天之数也,一而九,故以九野,而九之,九九八一,以黄钟数,以针数也。

一者天,天者也,五之应天肺,肺五脏六之盖也,皮者肺合也,之阳也。故为之针,必大其头锐其末,令无得入而阳出。

者地也,人之所应土者也。故之治针,必筒其而员其,令无伤肉分,伤则气竭。

者人也,人之所成生者脉也。为之治,必大身而员末,令以按脉陷,以其气,邪气独

时也,者,四八风之于经络中,为病者也。故为之针,必其身而其末,可以泻出血,痼病竭。

五者也,音冬夏之,分于午,阴阳别,与热争,两气相,合为脓者也。故为之针,必其末如锋,可取大脓。

六者也,律,调阴四时而十二经,虚邪于经络为暴痹也。故之治针,必令尖,且员锐,中微大,取暴气。

七者也,星人之七,邪之客于经,而为痛,舍于络者也。故为之针,令如蚊喙,静以徐,微以留,正因之,邪俱往,出针而者也。

八者风,风者之股肱节也,正之虚,八风人,内于骨解脊节腠之间,深痹也。故为之针,必其身,其末,以取深远痹。

九者野,野者之节解肤之间,淫邪溢于身,如风水状,而不能过机关大者也。为之治,令尖挺,其微员,取大气不能过关节者

曰:针长短有乎?

伯曰:曰针,取法巾针,末寸半,卒锐之,长一寸分,主在头身。二曰针,取于絮针,筒其身卵其锋,长一寸分,主分肉间。三曰是针,法于黍之锐,三寸半,主按脉气,令出。四锋针,法于絮,筒其,锋其,长一六分,痈热出。五曰针,取于剑锋,广二分,长四,主大脓,两争者也。六曰员针,取于,针大其末,反小其,令可内也,一寸六,主取痹者也。七曰毫,取法毫毛,一寸六,主寒痛痹在者也。曰长针,取法于针,长寸,主深邪远者也。曰大针,取法于针,其微员,四寸,取大气出关节也。针毕矣。九针大长短法

曰:愿身形应野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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