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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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魏王遗王美人,荆王甚之,夫郑袖知悦爱之,亦悦之,甚王,衣玩好择所欲为。王曰:夫人知爱新人,其悦之,甚寡人,孝子所养亲,臣所以君也。人知王不以己妒也,为新人:王甚爱子,恶子之,子见,常掩,则王幸子矣。于是新从之,见王,掩鼻。谓夫人:新人寡人常鼻何也?对曰:己知也。王强问,对曰:顷尝言闻王臭。王怒曰:劓之。人先戒者曰:适有言,必可从。御者揄刀而美人。

费无极,荆令尹近者也。郄宛新令尹,尹甚爱,无极谓令尹:君爱甚,何一为酒家?令曰:善。因令之具于郄之家。极教宛:令尹傲而好,子必敬,先陈兵堂及门庭。宛因为。令尹而大惊:此何?无极:君殆之,事可知也。令尹大,举兵诛郄宛,遂杀之。

犀首张寿为,陈需入,不犀首,使人微张寿,王以为首也,诛之。

中山有公子,甚瘦,甚弊,右有私善者,为之请曰:公甚贫,甚瘦,何不益马食?不许,右因微夜烧刍,王以贱公子,乃诛

老儒,不善济君,客与老儒怨者,攻老儒之,以于济阳曰:臣其不善也,故君杀之。济阳君不察而之。

曰。济君有少子,有见知,入爱于者,齐使老儒掘于马黎山,济少庶子以为功,入见于曰:齐使老儒掘于马黎山,名药也,间君之,君杀,是将济阳君罪于齐。臣请之。君:可。是明日之城阴刺之,阳君还亲之。

四。陈,魏王臣也,于荆王,而令荆魏,陈因请为王行解,因以势相魏。

韩昭之时,种尝贵,昭侯人覆廪,吏果窃种而粜甚多。

昭奚恤用荆也,有烧仓窌者,不知其,昭奚令吏执茅者而之,果也。

奚侯之,宰人食而羹有生肝。昭侯宰人之而诮之:若何置生肝人羹中?宰人顿服死罪:窃欲尚宰人。一曰:僖侯浴,汤中有,僖侯:尚浴则有当者乎?右对曰:有。僖曰:召来。谯曰:何置砾汤?对曰:尚浴免,则臣得之,是置砾汤

之时,臣上炙发绕之,文公召人而谯曰:女寡人之邪?奚以发绕?宰人首再拜曰:臣死罪三:援砺砥,利犹将也,肉,肉,而发断,臣罪一也。援木而脔,而见发,之罪二。奉炽,炭火赤红,炙熟而不烧,之罪三。堂下无微有臣者乎?公曰:。乃召堂下而之,果,乃诛。曰:平公觞,少庶进炙而绕之,公趣杀人,毋反令,人呼天:嗟乎,臣有三,死而自知乎?平公曰:何谓也?对曰:刀之利,风靡骨而发不,是臣一死也。桑炭炙,肉红而发不,是臣二死也。炙熟又睫而视,发绕而目不,是臣三死也。意者堂有其翳臣者乎?杀臣不蚤乎?

穰侯相而齐强,穰侯欲秦为帝齐不听,因请立为东帝不能成

五。晋献公时,骊贵拟于妻,而以其子齐代太申生,患申生君而杀,遂立齐为太

已立太矣,而所爱美,欲以子为后,夫人恐,因用毒贼君杀

吁重于,拟于,群臣姓尽畏势重,吁果杀君而夺政。

子朝,太子也,弟公子甚有宠君,君,遂以周叛,为两国。

楚成以商臣太子,而又欲公子职。商臣作,遂攻成王。曰。楚王商臣太子,欲置公职。商闻之,察也,为其傅崇曰:何察之?潘崇:飨江而勿敬。太子之。江曰:呼夫,宜王之欲女而立也。商曰:信。潘崇:能事乎?曰:不能。为之诸乎?曰:不能。举大事?曰:。于是起宿营甲而攻王,成请食熊而死,许,遂杀。

魔相韩侯,严重于君,二人甚害也。遂乃令刺韩廆朝,韩走君而之,遂韩魔而哀侯。

田恒相,阚止于简公,二人相而欲相也,田因行私以取其,遂杀公而夺政。

驩为宋宰,皇重于君,二人争而相害,皇喜杀宋君夺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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