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念与他僵持了一会儿,舔舔下唇,险些要屈服了。
“请。”
沈薄做出邀请的姿势,放她通行。意思是允许她开小灶,做点别的吃。
余念熟练地打了蛋,用热油炒出蛋花,再放汤,等水沸腾。
沈薄那边碳烤牛排的动作不停。
他在绯红色的肉上涂满细盐、橄榄油,以及未切割过的胡椒粒腌制两分钟,熬出一点香味,再用铁夹置于木炭架上烤制。
这样熏烤并不会使肉质老化,反倒柔嫩多汁,只是绝对不能超过三分熟,否则会影响口感。
余念不免嘀咕,人果然是杂食动物,最初猎食的野性未褪,闻到这种浓郁的肉香,唾液就泛滥成灾。
她强忍住饿感,又不能和小时候一样,喜欢吃什么,就找借口问问——“能不能给我吃一口?”
余念错开眼,继续煮自己的面。
沈薄用餐刀切下一小块牛排,蘸了柠檬汁,递到木念唇边,“余小姐,我的个人习惯是,用餐时,女士优先。你不介意的话,能帮我尝一口吗?”
余念没客气,咬下牛排。
那种鲜嫩的腥甜在唇齿间炸裂,偶尔,还能尝到一点胡椒的辛辣,将牛肉最纯的肉味完美呈现。
“味道很好!”
不得不说,味道实在是好。
相比之下,她吃的这一碗面就略显寡淡素净了。
余念味同嚼蜡,鼻尖嗅着沈薄那传来的碳烤香味,一时间,悲从心中来。
她是不是应该自信一点?说吃就吃?
饭毕,沈薄又淡淡一笑,补充了一句:“余小姐,忘记和你说了。我厨房的餐具从不让其他人使用,所以你碰过的东西,我都会废弃,也算入你的使用物件之内。”
余念心尖一颤,哆哆嗦嗦问:“多……多少?”
“餐具都是独家定制的,价格倒也不算贵,比之前空运来的牛排大概高了一倍的价格。”
余念愣住了,她觉得喉头一甜,一口老血闷心中。
这个人果然不是善茬,表面温文尔雅,实际上就是披着楚楚衣冠的笑面虎。
她不敢再和沈薄杠上了,只问:“沈先生今晚能给我有关犯人的档案吗?”
“好的,我会让张姨给你送过去。”
“还有,在此之前,我想见一见他。”
沈薄不答,但很明显,他知道了她口中的“他”是谁。
随即,他长腿一迈,带她去往楼上的房间。
余念想象了很多次关押杀人犯的牢房是怎样——如果是在家中,应该会关押到霉臭四溢的地下室里,又或者是脏乱不堪的小阁楼上。
但她万万没想到,沈先生提供的居住房也这样整洁干净,甚至是精心布置过。
门徐徐打开,将里头的人慢慢展现出来,是个唇红齿白的年轻人,长相偏女相,有种阴柔的美。
他的左手腕被细细的锁链铐住,锁链很长,与天花板相接,长度可供他肆意行走,与卧床休息,但出不了门。
余念不明就里,轻声询问:“你好?”
她忘了,这个闭目养神的少年是个聋子,先天性耳聋。
“他叫什么?”余念问沈薄。
“他没有名字。”沈薄似笑非笑地说。
“怎么会?”
余念走近两步,少年忽的睁开眼。
他的唇色发白,抿唇时,有种小心翼翼的羞怯感。
余念得出一个较为滑稽的结论——他是孤独且怕生的人,有严重的社交恐惧症,甚至常年不说话,连发声系统都退化了。
这样的人居然会狠下心杀人吗?
余念盯着他的眼睛,唇形放得很慢:“我叫——余——念,你呢?”
他抬头,微讶,说:“白……”
“白什么?”
“白……”
“那我就擅自叫你小白,可以吗?”
小白没回答,他眼睫微颤,脆弱如同一触即破的蝶翼。
他又闭上眼,拒绝对话了。
余念只能关门,离开。
沈薄与她道晚安之前,突然意味深长地问了一句:“余小姐,你是如何背叛犯人的?”
“什么?”她不懂他的这样犀利的措辞。
“欲吐心声,必先信任。”他顿了顿,轻笑,说:“晚安。”
“晚安。”余念心不在焉回答了一句。
也几乎是一瞬之间,被勾起了回忆——的确,她用尽各种手段取得了犯人的信任,得知了他们内心的秘密之后,又毫不留情地转手将第一手资料交给警方。
这算是背叛吗?
余念坐到桌前,她点开台灯,打算彻夜工作。
桌边已经放了一杯咖啡,是现煮的,袅袅升腾白烟,迷住她的视线。
她喝了一口,很苦,也很涩,大脑终于清醒了。
现在看的是小白犯下的第一桩案子,他杀了一个酗酒的男人,无动机,埋伏已久,背后刺杀的。
奇怪的是,当时屋内还有男人的儿子,年仅七岁,他却没有杀他,而是仓促逃跑了。
有人说,是警方及时赶到,才避免了另一起悲剧。
也有人说,是因为最起初,小儿子躲在门外,没被发现,才幸免于难。
她指尖笃笃敲击桌面,心想:小白必然跟踪已久,所以才等到了这样合适的时机——男人醉酒,瘫睡在沙发上。是被割喉致死,嘴巴还缝上了线。
而当时,年幼的儿子刚下课,按理说会跟小白撞上。
但小白没杀他,他也没告发他。
是邻居报的警。
为什么?
她又翻了一页资料,发现这个男人有酗酒的习惯,一发怒就对年幼的儿子使用暴力。他的儿子有严重的心理疾病,沉默寡言,不愿出声。
他是默认父亲的死吗?
还有,为什么要缝上死者的嘴?
余念又看了一眼照片上的男人,他饱满的唇瓣被凌乱的线脚扣住唇缝,有种难言的可怖。
一个聋子,犯得着掩耳盗铃缝上对方的嘴吗?
他本来就听不到,何必多此一举。
又或者是,他憎恨人的言语?
很多罪犯往往会因一些小动作暴露自己的心境。
余念又翻开下一页,死者是个女人,年约三十六岁,浓妆艳抹,似乎是做歌舞厅营生的陪-酒女。
她死时脸被刮花了,一道道细密的痕迹,却又不像是妒恨,不带任何冲动色彩,下手又稳又狠。
那张照片血肉模糊,看起来触目惊心。
余念忍不住错开眼,再读下面档案发现,死者也有一个孩子,才七岁。
小小年纪就学会了独立,母亲没在家时,还能照料好自己。
为什么要让这样年幼的孩子失去母亲呢?
她的脑海里闪过小白那一双眼——纯净无暇,有一种岌岌可危的美感,一碰就碎。
明明拥有这样干净的眼神,又为什么要做一些惨无人道的事情?
最后一桩案件,小白杀害的不是年长的人,而是拐走了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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