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墨提起马儿,眼里散着少见的光芒,炯炯有神道:“麒麟军的人最喜养鹰养马,它们是我上战场的好伙伴,故而我从小便对这些颇是喜爱!”
“原来如此!”
唐墨对着宁倾城的马道:“这匹马是烈骢骏马,性子暴躁不亦降服,但训化得当后完全能够日行数百里,乃是难得的良驹!”
“日行数百里?”白无杳好奇道,“自古以来便有千里马一说,我一直很好奇,是否真的有马能够日行千里呢?”
唐墨目光一顿,遗憾道:“不过是个说法罢了!千里马难寻啊!再说了,即便有千里马,人坐在上面疾驰一日岂不早就散了架?日行千里……那匹马儿大约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指不定还会留下些伤呢!养马的人虽然常常跑马,却绝对不会让它去测试究竟能跑多远的!”
白无杳一想也是,真正爱马的人哪里舍得让自己的马去验证一下是否日行千里呢!
谈话间,大家已到了登天峰下,登峰的路颇为陡峭,宁倾城勒了马,立刻钻进白无杳的马车里,高兴道:“无杳,我来同你做伴了!”
白无杳笑着点头:“好啊!”又想起什么似的,“倾城,你进来了,你的马怎么办?”
宁倾城的眉顿时凝在一起:“它虽然会跟着马车走,但若没人看着……待会儿恐怕会跑丢!”
唐墨主动请缨:“大公主若是不嫌弃的话,不如让我带着您的马儿走?”
宁倾城并非小气之人,她上回见到唐墨功夫高超已有两分崇拜之意,完全没有把她当做一个普通奴婢看待。
“可以是可以,不过我的踏风脾气暴躁,你要小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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