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走到一个很大的清真餐馆前,停下来。
漫画中的清真餐馆!
这家餐馆地处十字路口,入口呈90度角,很气派,大门是穹顶形状,一半鲜绿色一半艳黄色,门匾上写着汉文和维文。阿甘避开正门,躲在了餐厅一侧。从餐厅出来的人,根本看不到他。
骚叔靠边停下来。他熄了火,关了灯,打开了双闪,想想又关掉了。他藏在了黑暗中。从这里正好能看见阿甘的身影。路灯照着他,那张脸显得更加苍白了。
大概10多分钟之后,有个女孩从清真餐厅走出来。
她穿着一件黑白条高领毛衣,酱色皮夹克,单身一人,没有同伴。她出来之后也没有打车或开车,一个人沿着大街朝前走去。
阿甘的视角应该看不到这个皮夹克女孩,但是他从藏身处走了出来,在背后看了皮夹克女孩一眼,然后慢慢跟了上去。
骚叔赶紧发动着了车,也跟了上去。
走出一段路,皮夹克女孩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回了一下头,毫无疑问她发现了手捧玫瑰花的阿甘,她立刻加快了脚步。
阿甘也加快了脚步。
皮夹克女孩再次回头看了看,这时候阿甘已经离她很近了,她开始跑起来。
阿甘也跑起来。
毫无疑问,这个女孩正是阿甘的目标。
皮夹克女孩穿着高跟鞋,跑得并不快,阿甘眼看就追上她了!
骚叔加速冲了过去。
阿甘对那个皮夹克女孩喊着什么,皮夹克女孩更加惊慌,开始没命地奔跑。
这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个大妈,很可能去跳广场舞刚刚回来,皮夹克女孩跑到大妈跟前,急切地说着什么,阿甘放慢了脚步,不过他依然在慢慢地朝前走。那个大妈很警惕地看了看皮夹克女孩,又看了看阿甘,竟然穿过马路,躲开了。
接下来,大街上就没有其他人了。
皮夹克女孩继续奔跑,阿甘继续追赶。他始终没有扔掉手中的玫瑰花。
他离皮夹克女孩越来越近。
骚叔把车开到阿甘的前面,一脚急刹车,挡在了皮夹克女孩和阿甘之间。他跳下车,喊了一声:“阿甘!”
阿甘看见骚叔,愣住了。
骚叔一把夺过他手里的玫瑰花,几把就拆散了——那只是一束玫瑰花,还滴着水珠,里面并没有任何凶器。
阿甘就那么傻呆呆地看着他,似乎不明白他在干什么。
那个皮夹克女孩站在很远的地方,惊恐地看着他们,慢慢蹲下来,开始干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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