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血字的研究2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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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如此。”我领悟他的意。

“我们现遇到的,就是一先有结而其他靠推理案子。现在试给你讲一下我理的各步骤。得从头起。你然记得,我们是行去那房子的,所以脑里没有何成见。我自然先检查路,结正如我你解释的,我清楚楚看到了车留下痕迹。经过查和分析,确信马是深夜那里的。看到马车轮之的距离窄,我断定那辆出租车,而是私家车,因伦敦城常见的租马车比私家窄很多。

是我的一发现。然后我沿着花园径走过,很巧,粘土路径特别易留下迹。当在你看,小路被踩得七八糟,成了乱路而已,可在我双训练素的眼看来,小径上每个痕都对了案情有重要的义。在探学的个分支,特别要而又容易被忽视的是足迹。所幸一直对非常重,而且过大量实践,已成了的第二能。在园的小里,我到了警们留下深深的印,但也发现最初经花园的两个人足迹,难看出们比其人先到里,因他们有已经被来的人复践踏,看不清。这样来,我找到了二个环——夜来这里人有两,一位材高大(这是我他的步的长度看出来),另位衣着时(这以从他下的小考究的印上看来)。

“走屋里,最后一推断就到了证。那位穿着漂亮子的人躺在我面前。是发生谋杀行,那么定是那高个子人干的。死者的上没有痕,他上激动神情使推断出,他临死已经料了自己命运。于心脏或其它发自然因的人,脸上无如何也会出现此激动表情。闻过死的嘴唇,嗅出了丝淡淡酸味,是结论出来了:这个人被逼服而死的。我说死是被逼毒,是为他脸有着仇而恐惧表情。过排除,我得了这个乎逻辑结论,为任何的假设解释不这些事。不要为这是观点,迫服毒犯罪史屡见不。任何药学家由此想奥德萨道尔斯一案和特佩里的雷托尔一案。

在要谈是‘为么’这大问题。这起谋案显然是为了劫,因死者身的东西点儿也少。那,这是个政治件呢,是情杀呢?我着后者可能性大,如是政治件,那凶手杀以后,定马上跑。可这个案却相反,凶手干不慌不,而且子里到都有凶的脚印。这说明,凶手杀后在现呆了很一段时。由此,我判断是仇杀,而不政治案,只有杀案凶才需要过这么致周到准备。现墙上血字时,就更加定原来断了。个血字人一看,就知道故布疑。等到指被发以后,题基本决。我断,凶想通过枚戒指被害者起一个在场的,或者可死了的人。对这个问,我曾问过格格森,发往克富兰的报中,没问德伯以前生过特的事没。你还得吧,当时说没问。

“后,我又细检查一遍那屋子。果不仅实了那高个子是凶手,而且还现了其问题:如印度茄烟,手是长甲等。为屋里有任何斗的痕,所以,我推断板上的是凶手动时流鼻血。为,只有血的方,就他的脚。看来个人的气很旺,要不然会激动流这么鼻血。以,我胆地推,那个手是个强体壮、面色赤的人。来的结,证明我这一。

“离开现以后,又做了方侦探有做的,给克富兰警局长打个电报,问了一关于约?德雷的婚姻题。回的内容明确,雷伯曾指控过个旧日敌杰弗·侯坡,并且要法律给保护,由此知了凶手姓名。个时候,侯坡在洲。我时就基上掌握这个案的线索。剩下要的就是住凶手。

“我当时断定:定是那赶车人德雷伯起走进屋子,会是别。

“我从大上遗留的痕迹出,拉的马曾随意走过,如有人驾,是不如此的。车夫如不在屋里,又在哪儿?还有,要是一神经正的人,不会在三者面明目张进行周的犯罪动的。后,要一个人在伦敦中跟踪一个人,还有什比当车更好的?根据些,我结论:须到伦城中的租马车夫里去杰弗逊·侯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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