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点我必须说明:事实上这种过程的进行并非很规则,也不是连续的,因而我并不是假定它会像图表中所描述的那样有规则地进行(其实图表中或多或少已体现出了一些不规则性),而认为更有可能的是:在一个长时期内每一类型都保持不变,之后才会发生变异。我也不是假定,必然会保存下最分歧的变种:一个中间类型有长期存续下去的可能性,也有产生一个以上变异了的后代的可能性;因为某种极其复杂的关系决定着自然选择通常根据未被其他生物占领或未被完全占据的位置的性质而发生作用。可是,一般的规律表明,只要一个物种在构造上越能产生分歧,地方占得越多,才越能增加它们变异了的后代。我们在图表中,用小写数字标记在有规则的间隔内的系统线上,小写数字标志的是连续的已变成十分不同的足以被列为变种的类型。在任何地方都可插入这种想象的中断,只要相当分歧变异量能够被间隔的长度准许而得到积累,就能如此。
图表中,由(A)分出的若干虚线表示的是:一切从一个普通且分布广,并从属同一个大属的物种产生出的后代,它们一般都把亲代成功的优点继承下来,因而它们的数量也就进一步增多,也增加了在形状上分歧的可能性。而图表上,若干较低的没有达到上述横线的分支显示的是:占据较早和改进较少的分支地位往往会被从(A)产生的已变异后代和系统线上更好改进的分枝所代替,从而遭到毁灭。变异过程在某些情况下无疑仅限于一条系统线,于是尽管在量上扩大了分歧变异,然而数量上来说,变异了的后代并未增多。如果去掉图表里从(A)出发的各线,只留a1到a10的那一条,便可表示出上述情况。与此相似的是英国的赛跑马和向导狗,它们既无任何新枝,也无任何新族产生,显然它们的性状是从原种缓慢地进行着分歧。
假定经过一万代后,产生a10、f10和10三个类型,因为其间经过历代性状分歧,所以它们之间以及和(A)种之间将有很大区别,也许这些区别并不相等。假设图表上两条横线之间只有细微的变化,那这三个类型可能只是非常明显的变种;但假如在步骤上或在量上发生的变化较多或较大,这三个类型就能变为可疑的物种或至少是明确的物种。因此,由区别变种的较小差异,上升至区别物种的较大差异的各步骤都从这张图表上表现出来。如果在更多世代延续同样过程 (如压缩和简化的图表所示),我们就可以获得从(A)传衍出来的八个物种,用小写字母a14到14所表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物种增多而形成了属。
大属中总要有超过一个以上的物种发生变异。图表中我假定经过一万世代后,第二个物种()以相类似的步骤,产生两个明显的变种或是10和10,我们要依据假定的横线间的变化量来决定它们到底是变种还是物种。假定一万四千世代之后,产生了六个新物种n14到14。在任何一个属里,性状已很不相同的物种在自然组成中有最佳机会占据新的且广泛的地方,从而一般会产生出最大量的变异的后代;所以,在从图表中挑选变异最大的并已经产生新变种和新物种的物种时,我选取了极端物种(A)与近极端物种()。图中那些不等长的向上的虚线表示的是,在长久但不等的时期内原属里的另外九个物种,有继续产生不变化的后代的可能性。
图表中还显示出,在变异过程中,灭绝的原理也在变异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因为在充满生物的地方,自然选择必定只选取在生存斗争中获得成功的类型,任何一物种的改进了的后代,经常有在系统的每一阶段中,逐步消灭和驱逐了它们的先驱者或原始亲种的倾向。剧烈的斗争一般发生在习性、体质与构造最相近的类型之间。所以,一般有灭绝趋势的都是那些处于较早和较晚的状态之间的,也就是处于同种类型中改良少和改进多的状态间的中间类型。系统线上很多整个的旁支由于被后来改进了的支系取代,从而灭绝。然而,如果想要让后代与祖先和平相处,继续生存,那么就要在不同地域中迁入某一物种的变异了的后代,或者让后代很快地适应一个全新的地方。
假设图表中表示的变异量非常大,则物种(A)和所有早期的变种都会灭亡,而由八个新物种a14到14代替;并且物种()也会被六个新物种n14到14代替。
再进一步探讨,假设如自然界中的情况一样,该属的那些原种之间的相似程度并不等同;物种(A)和其他物种的关系没有它和B、C及D的关系来得近,物种()和G、、K、L的关系比较近。进一步设想(A)和()很普通且分布很广,因此在同属中它们本来就比大多物种更有优越性。在一万四千世代时,它们变异了的后代共有十四个物种,部分相同优点被它们继承了;它们还以各种不同方式在系统的每一阶段中进行变异和改进,这样就适应了本生活地区的自然组成构造中那些与它们有关的地位。所以,它们很有可能取代或消灭亲种,而且灭绝与亲种最接近的原种。所以,只有极其稀少的原种能够传到第一万四千世代。与其他九个原种关系最远的两个物种(E与F)中我们可以假定只有一个物种(F),能够在这一系统的最后阶段仍产生它们的后代。
图表中有十五个新物种从十一个原种遗传下来。在性状方面,相比十一个原种之间的最大差异量,a14与14之间的极端差异量更大,这是由于自然选择造成了分歧的倾向。此外,新种间的亲缘的远近也不尽相同。在由(A)传下来的八个后代之中,都是刚从a10分出来的a14、q14、14 三者,亲缘比较相近;b14和f14是在较早时期时从a5分出来的,因而在某种程度上与以上三个物种有所差别;最后,14、14、14有相近的亲缘,但分歧在变异开始时已存在,因此,它们可以成为一个亚属或一个明确的属。与前面的五个物种有很大差别。
两个亚属或两个属将在由()传下的六个后代中形成。但是由于原种()与(A)差别较大,()在原属里几乎处于某个极端,由于遗传的缘故从()的六个后代,与(A)传下来的八个后代有很大区别;还有,这两组生物继续分歧的方向是不同的。另一个重要的论点是,连接在原种(A)和()之间的中间种,除了(F)之外,也一并灭绝,没留下任何后代。因此,必然会将从()传下的六个新种,和由(A)传下的八个新种列为不同的属,甚至是不同的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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