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商队人众见了黄衫女郎这手马鞭绝技,都大声喝采。她父亲却脸有忧色,低声向她说了句什么话。黄衫女郎答应道:“噢,爹!”也不再理会李沅芷,纵马向前,数十匹驼马跟着绝尘而去。眼见他们追过李夫人所乘骡车和护送兵丁,尘沙扬起,蹄声渐远。
陆菲青漫不在意,笑道:“能人好手,所在都有,这句话现下信了吧?这个黄衫姑娘年纪跟你差不多,刚才露这一手可佩服了?”李沅芷道:“这些回回白天黑夜都在马上,马鞭儿自然耍得好,可也未必有什么真正武功。”陆菲青嘻嘻一笑,道:“是么?”
傍晚到了布隆吉,镇上只一家大客店,叫做“通达客栈”。店门前插了“镇远镖局”的镖旗,原来路上遇到的那枝镖已先在这里歇了。李夫人等一行也即投宿。这家客栈接连招呼两大队人,伙计忙得不可开交。
陆菲青洗了脸,手里捧了一壶茶,慢慢踱到院子里,只见大厅上有两桌人在喝酒吃饭。那背负红布包袱的镖师背上兵器已卸了下来,但那包袱仍然背着,正在高谈阔论。
陆菲青手里捧了茶壶,假装抬头观看天色,只听一名镖师笑道:“阎五爷,你将这玩意儿平平安安的送到京城,兆惠将军还不赏你个千儿八百的吗?又好去跟你那小喜宝乐上一乐啦!”陆菲青心说:“果然是关东六魔中的第五魔阎世魁。”当下更加留上了神。那阎世魁道:“赏金吗?嘿,那谁也短不了……”他话还未说完,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插嘴道:“就只怕小喜宝已经跟了人,从了良啦。”陆菲青斜眼看去,见说话那人相貌猥琐,身形瘦削,但也是一身镖师打扮。阎世魁心中不快,“哼”了一声。第一个说话的镖师道:“童兆和你这东西,总没好话。”那童兆和仍是有气没力的道:“从良不是好话?好吧,我说小喜宝做一辈子的窑姐儿,到死翻不了身。”阎世魁破口大骂:“你妈才做一辈子窑姐儿。”童兆和笑道:“成,我叫你干爹。”
陆菲青听这伙人言不及义,听不出什么名堂,正想走开,只听童兆和道:“阎五爷,玩笑是玩笑,正经归正经。你可别想小喜宝想昏了头,背上这红包袱给人家拾了去。你脑袋搬家事小,咱们镇远镖局四十年的威名可栽不起。”阎世魁怒道:“童家小子,你望安吧,这批回回想从你阎五爷手上把这玩意儿夺回去,教他们快死了这条心。我阎世魁关东六魔的名头,可是靠真功夫挣来的,不像有些小子在镖行里混,除了能吃饭,就是会放屁!”陆菲青望了望他背上那红布包袱,见包袱不大,看来所装的东西也很轻巧。只听童兆和道:“关东六魔的名头的确不小,就可惜第三魔给人家做了,连仇人是谁也不知道。”阎世魁一拍桌子道:“谁说不知道?那定是红花会害的。”
陆菲青心想:“这倒奇了,焦文期明明是我杀的,他们却写在红花会帐上。红花会又是怎么回事?”他慢慢走到院子里去抚弄花木,离众镖客更加近了。
童兆和嘴头上丝毫不肯放松:“我可惜没骨气,只会吃饭放屁。只要我不是孙子哪,早就找红花会算帐去啦。”阎世魁给他气得发抖,说不出话来。一名镖师出来打圆场,道:“红花会总舵主于万亭上个月死在无锡,江湖上谁都知道。人家没了当家的,你找谁去?再说,焦三爷给红花会害死,又没见证,谁瞧见啦?你找上门去,人家来个不认帐,你有什么法子?”童兆和没了话,自己解嘲:“红花会咱们不敢惹,欺侮回回还不敢么?他们当作性命宝贝的玩意儿咱们给抢了来,以后兆将军要银子要牛羊,他们敢不双手送上吗?我说阎五爷,你也别想你那小喜宝啦,敢情回京求求兆将军,让他给你一个回回女人做小老婆,可有多美……”
正说得得意,忽然啪的一声,不知那里一块泥巴飞来,刚塞在他嘴里。童兆和啊啊啊的叫不出声来。两名镖师抄起兵刃,赶了出去。阎世魁站起身来,把身旁五行轮提在手里。他弟弟阎世章闻声赶来,两兄弟站在一起,并不追敌,显是怕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童兆和把泥块吐了出来,王八羔子、祖宗十八代的乱骂。阎世章冷冷的道:“一向只听说狗吃屎,今儿可长了见识,连泥巴也吃起来啦!”
镖师戴永明、钱正伦一个握了条软鞭,一个挺着柄单刀,从门外奔回,说:“点子逃啦,没瞧见。”
这一切陆菲青全看在眼里,见那口齿轻薄的童兆和一副狼狈相,心中暗自好笑,忽然瞥见东墙角上人影一闪。他装着没事人般踱方步踱到外面,其时天色已黑,他躲在客店西墙脚下,只见一条人影从屋角跳下,落地无声,向东如飞奔去。
陆菲青想见识这位请童兆和吃泥巴的是何等样人物,施展轻功,悄没声的跟在后面,双手仍是捧着茶壶,长衫也不捋起。他数十年苦练的轻功直是非同小可,虽然出步迅速,前面那人却丝毫未觉。片刻之间,两人奔出了五六里地。前面那人身材苗条,体态婀娜,似乎是个女子,但轻功也甚高明。过了个山坡,前面黑压压一片森林,那人直穿入林中,陆菲青也跟着追去。树林中落叶枯枝,满地皆是,一踏上去,沙沙作声,他怕那人发觉。脚步稍慢,一瞬之间,已不见了那人的影子。忽然云破月现,一片清光在林隙树梢上照射下来,满地树影凌乱,远处黄衫一闪,那人已出了树林。
他跟到树林边缘,掩在一株大树后面向外张望,林外一大片草地,搭着八九个帐篷。他好奇心起,有心要窥探一番,静待两名守望者转过身去,提气一个“燕子三抄水”,跃到了帐篷外一匹骆驼身后,守望者并未发觉。他弯身走到中间一座最大的帐篷背后,伏下地来,帐篷里有人在慷慨激昂的说话,话是回语,说的又快,他虽在塞外多年,这篇话却大半不懂,当下轻轻掀起帐幕底脚一角,向里张望。
帐篷中点着两盏油灯,许多人坐在地毡之上,便是白天遇到的那回人商队。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咭咭咯咯的说起话来,陆菲青移眼望去,见说话的正是那黄衫少女。她话声一停,手腕翻处,从腰间拔出一把精光耀眼的匕首。
她用匕首刀尖在自己左手食指上一刺,几滴鲜血滴在马乳里。帐篷中其余的回人也都纷纷拔出佩刀,滴血乳中。黄衫女郎叫他“爹”的那高个子回人举起杯子,大声说了几句话。陆菲青只听懂几个字,什么“可兰经”、“故乡”。那黄衫女郎跟着又说,语音朗朗,似乎是说:“不夺回神圣的可兰经,誓死不回故乡。”众回人都轰然宣誓。黯淡灯光之下,见人人面露坚毅愤慨之色。众人说罢,举杯饮尽,随即低声议论,似是商量什么法子。陆菲青心头揣摩,看来这群回人有一部视为圣物的经书给人夺了去,现下要去夺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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