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和尚机关算尽,终未能躲过性命之忧,这是劫数,人无法改变的。
他本有名有姓,被人误砍了头颅,却成了无名无姓之人。为了称呼方便,他给自己起了个新名叫“纪无首”,纪无首,无首级,本是一回事。这名字权当就这样用了。
纪无首合当有事,这天他喝醉了酒,倒在朋友家睡了。夜里朋友的仇家杀人,把他当朋友杀了。仇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把他的头也装到编织袋里带到不知扔往何处去了。他醒了一摸,不见头颅,按通常习惯,他知道自己应去的地方,遂直接到阎王殿去报到。
阎王一看是新来的鬼魂,遂立马命管事的小鬼查验他的户藉。小鬼遍寻不见,就只好如实向阎王秉报。阎王一听,竟有这样奇事,一般是不会出差错的,怎么会呢?他让小鬼再查,再查依然如此。有个机灵的小鬼,动了心眼,往下查,这才发现,这个人的寿数尚有三年,眼见是杀错了。错在何处?纪无首酒醉睡在朋友处至多算个生活不检点,也不至于是死罪,朋友的仇家杀朋友本是名册上早就造好了的,未曾想却让纪无首抢了先。小鬼们个个束手无策,只好又去请示阎王。
阎王也觉着这是个棘手的事,如是中毒、溺水、或是生病死亡,让他重新还阳也就是了。偏偏是少了脑袋,这无头尸怎可还阳,传出去岂不成了笑话。阎王思忖了半个时辰,最后做出决定,先把纪无首当孤魂野鬼对待,命他再到阳间闯荡三年。但有一条,三年之内,不可惹事生非,尤其是不能管阳间世上的闲杂等事,更不可做恶事,否则将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还有,为了弥补这次误杀之错,免了纪无首的六道轮回之苦,三年之后直接转世为人,而且给他找个好人家,让他下辈子享受些荣华富贵。
纪无首自然是感激涕零,无话可说。阎王让小鬼领他到冥府银行拿了些盘缠经费,发给他一张各路通行文牒,说了些注意事项,等等。纪无首高高兴兴离开冥界,又回到他曾经非常熟识并生活过二十四年的人间天堂。
刚行数步,阎王又命鬼卒追来,当面呈交给他一张任职通令,上书“冥界散吏”四个大字。纪无首不解,问这散吏是什么职称,相当于人间何种官衔,如若是股级科级他宁可不要,起码也得县团级。
原来,送走纪无首之后,有冥府参议向阎王进言道:“如今让纪无首无拘无束重返阳界,必定会惹出事端,不如封他个一官半职,有官职在身,也好让他自律自检,于公于私皆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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