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吱吱唧——唧——!
怎么回事?因为麻袋里洒出来的粉末而静下来的蛊虫为什么又闹起来了?卫霄垂首望去,竟是管家带着女佣们冲出了别墅,手里捧着脸盆,脸盆里装满了水,不用说也知道他们要做什么。
“不好!快开枪!”
闻家请来的帮手虽没元墨纹眼厉,却也知管家等人来者不善,此时又逢生死关头,佣兵和保镖也顾不得手下留情了,元墨纹的话声方落,就拔出手枪冲着狂奔而至的人群扣下扳机。
砰砰砰!
既然有手枪,为什么不早点□□?卫霄见状暗自腹诽,他不了解的是,闻镶玉雇来的这群人可不是两年前地震那天闻鼎虞请来的特种佣兵,虽说他们也握过手枪、打过靶子,却没有经历过枪林弹雨的洗礼,反应自然比不上身经百战的兵王。霎那间遇到蛊虫的袭击,哪里想得到拔枪?何况,就算他们想那么做,蛊虫也不会给他们那个时间。再者,天这么黑,蛊虫又细小,没有暗中视物能力的他们要怎么瞄准目标开枪?总不能胡乱扫射吧?
另外,这些人进树林的时侯,虽知有一场硬仗要打,但不知道面对的敌人是千千万万条蛊虫。他们可不像卫霄般遭遇过各种匪夷所思的险境,碰到眼下这种难以理解的危机时,根本无法迅速的调准状态,作出有力的反击。能在陌生的环境、漆黑的树林、无数的袭击者、身旁的人不停地惨叫倒地死亡的压力中,没有迷失方向,跟上大部队并于蛊虫的偷袭下存生,已经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了。
“他们怎么一点事都没有?”
“难道他们身上穿着防弹衣啊?”
“我明明打到她的头了,怎么还没死?”
“现在怎么办?我们总不能等死吧?”
端着脸盆的管家一行几乎每人身上都挨了不下五颗子弹,但他们却没有倒下,仅仅是踉跄了几步,让手中的水泼了小半盆而已。其后,打了几个趔趄便飞快地站定,又疾步冲向元墨纹等人。这番不可思议的情景,令蛊虫包围圈内的人群发出愕然又震惊的喧哗,早已失了血色的脸布上了迷蒙的彷徨。一个个追问着元墨纹,希望能得到答案,或是找出一条生路。
其实,管家老居他们并不像保镖们说得那样一点伤都没有,卫霄从上而下地眺望,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子弹穿透管家等人的胸腔、腹部、头颈、甚至是脑袋。血花顺着弹孔飞溅而出,然,下一瞬立刻从其体内钻出蛊虫替他们把孔洞给堵上了。一条、两条、三条……蛊虫交叉着,缠绕着在肉窟窿内蠕动着探出头来,扭动着如同蚯蚓般的暗红色的身子不住地昂首嘶鸣,那种诡异的样子让卫霄的喉间涌上一阵呕吐感。
“不要打上面,打他们的脚!”
元墨纹到底老到,看清了眼下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他们目前之所以能苟延残喘,主要是靠了脚下掺了公鸡血的雄黄。如若这些红色的粉末给对方用水泼散了,那么他们的性命就危在旦夕。元墨纹明白这个道理,闻镶玉请来的人亦不是傻子,随着元墨纹的一声令下枪火齐开,对准了管家等人的脚便是一通地扫射。
哗啦哗啦……
元墨纹的计策凑效了,管家老居和女佣们在密布的枪口下纷纷跌倒,手捧的脸盆自然也拿不住了,尽皆滚落于地,盆中的清水倾泄而出,泼洒在离元墨纹等人十来米远的泥地上。然而,他们不过才倒下,立刻又扭着脚站了起来,这回对方不是朝元墨纹一方冲,而是捡起脸盆往回走。
“不好!他们要重新去装水了!”
“把他们拦住,别让他们去!”
“要怎么拦啊?子弹都要打光了。”
“他妈的,这些家伙都吃了多少子弹了,怎么死不掉啊?他们还是人吗?”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们的子弹会用光的。等我们打完了子弹,还能用什么来挡住他们?”
“他说得对,我们不能光站在这里等死。”
“那你说怎么办?”
“元大师!”
“把雄黄粉抹在身上,先把这些人解决了再说。”
元墨纹说着便弯腰抓起地上的雄黄粉,往衣服上扑。众人紧跟着仿效,就怕慢了一步,雄黄粉叫别人用光了。幸亏草地上的雄黄粉很多,倒也避免了众人为了活命而自相残杀。
“涂在身上有用吗?万一走出去它们又扑上来,地上的雄黄粉却用光了……”
“你不会早点说啊?那我们还能先叫个人试试。现在说还有个屁用,用都要用光了!”
“好了,别说了!快追,不要让他们到房子里去!”
元墨纹首当其冲地蹿出包围圈,众人见蛊虫没有上前包围他,立刻尾随其后。
“啊——!不,救命——!”
“啊,不要,不要过来!救命,救命啊!”
耳后传来惨叫声,正欲追上管家、女佣的元墨纹等人一惊之下下意识地停下脚步向后观望,却见两个与他们背道而驰的人抓着自己的脸猛地倒在地上,不住地扭曲四肢疯狂的抖动着身体,须臾间,被汹涌而至的蛊虫前赴后继的覆盖住,整个人都陷入了虫海之中。
当时的情形元墨纹他们没看见,居高临下的卫霄却是看得最清楚的。从洒着雄黄粉的圈子里跑出来的人中,有几个偷偷地朝别墅的反方向跑,他们是想丢下同伴逃命。可惜,他们不知道的是,蛊虫确实怕掺了鸡血的雄黄粉,但并非没有一敌之力。养蛊人肯定下了死令,往林子里走的人可以放松一些,可只要向外逃的人,必须当场击杀。虽然,他们抛下别人往后逃也不能怪他们,但有些时候,人还是不要太私自才能活的更长命。
想到这里,卫霄决定下去帮元墨纹一把,尽可能的在不暴露自己的前提下,保住大家的命,一块儿逃出遍布着蛊虫的树林。反正他人小,躲在树丛背后也未必有人发现,要是被人看到经书,就推到一点墨头上好了,说是一点墨叼来送给他的。虽然牵强了点,但一点墨这么机灵,卫霄不觉得元墨纹没有怀疑过。另外,他的字迹可不像一个五岁小孩能写出来的,除非一早便知道他会写字,否则,没人会猜到他头上来的。
唧唧,吱吱吱唧唧唧……
窗外的元墨纹他们已经和行尸走肉般的管家、女佣们缠斗在一起了,林间的蛊虫都唧唧唧的鸣叫着,仿佛在为管家等人助威。卫霄抽出单肩背包里写满经文的笔记本,撕下两页每张纸都卷成一道长条,分别系在白毛大鸡的双脚与脖子上,生怕到时候因为蛊虫汹涌的攻击不顾上一点墨,让它吃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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