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沈俊文、沈天宝是怎么回事?总不会是石头里迸出来的吧?”沈惠茹捂着肚子质问道。
方美玉僵着脸皮,喉间放出桀桀桀的冷笑。“沈万才要是生不出儿子,会不会听你爷爷、奶奶的话过继你大伯的儿子,我是不知道。但他一定会千方百计,去查自己生不出儿子的原因。惠茹啊,这世上信佛、信道、信神灵的人为什么这么多?就因为确实有能人。依沈万才的身家,说不定还真能被他找到这样的人,要是让对方看出他身上的问题,找到我这个下蛊人,我们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所以,你二姐五岁的时侯,我在沈万才的情妇里找了个有把柄的女人。当时,已经是我对沈万才下蛊后的第三年了。这三年里,别说儿子了,沈万才的女人没一个大肚子的。我就对那个情妇说,沈万才前几年伤了身子,不可能再让女人生出孩子了。如果,她还想过好日子的话,就跟我合作,骗沈万才怀了他的孩子,其实是跟其他男人借的种。然后,就有了沈俊文。”方美玉布满皱纹,硬的像石头般的老脸上,掠过一阵疯狂的快意与讥嘲。
沈惠茹的脸上满是不可思议的神色,哆嗦着唇角,好半晌才喝道:“妈,你傻了吗?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自己生啊?”
“沈万才背着我睡过多少女人?这样的男人,碰我一下都觉得恶心,怎么可能还会跟他上床?你别忘了,就算借种,之后为了不让沈万才起疑,也要和他再睡上几次的。”方美玉哼声讥笑道:“我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沈惠茹越想越不对劲,拧眉追问道:“那我是哪儿来的?”
方美玉斜视着沈惠茹,随即躲过对方锋利的视线,垂首道:“已经说到这里了,我就跟你说实话吧。你猜的没错,你不是沈万才的女儿。沈万才这么对我,我怎么可能还为他守节啊?不过,我不想和沈万才离婚,便宜了他。所以,跟你亲生父亲也不过是处了一段时间而已。后来有了你,我和他就没再见面了。本来,我是不想生下你的,但一想到让沈万才养大一个我和别人生的孩子,我心里就高兴。你现在也该明白了,我之所以,比起你的姐姐更喜欢你,就是因为你不是沈万才的亲生女儿!”
怪不得!沈惠茹心道,作为母亲的方美玉一直对她的两个姐姐很冷淡,常常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原来原因在这里。而且,沈惠茹也知道自己的性子、长相和大姐二姐大不一样,到头来,她竟不是沈万才的女儿,简直就像荒谬的故事。她以前一直觉得母亲方美玉性子太软,被沈万才欺负了,亦只会自咽苦水。不想,方美玉私下居然做了这么大胆的事。沈俊文不是沈万才的私生子,方美玉自然不会妒恨了。
如今想想,什么都想通了。她从小就和沈万才不亲,长大以后看着沈万才把私生子领回沈家,对这个父亲就更没什么感情了。要不是这样,刚才沈万才被闻天傲刺伤那会儿,她必定立刻上前帮忙。更不用等沈万才捂住伤口求救,她早就打电话喊救护车了。哪会担心因为沈万才的伤是闻天傲扎的,会不好跟闻君耀交代,而不闻不问呐?沈惠茹暗叹道,眼下沈万才肯定已经不行了,他临死都不知道方美玉做的事,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沈家的家世,听得卫霄十分地畅快,他本就厌恶三心二意的男人,更看不起婚中出轨的男人。何况,沈万才还是害死一点墨的刽子手,虽然他给一点墨喂了血,但至今白毛大鸡一点起色都没有,卫霄真是恨不得沈万才在死前听到方美玉这番话,狠狠地吐出三升血,死不瞑目才好。可惜,沈万才只让自己扎了几刀就下地狱了,实在太便宜他了。
这么想着,卫霄瞅向沈惠茹细观她的脸色,看着她频繁摸着小腹的样子,沉声道:“听了外婆的这些话,我总算明白外婆为什么要抓我了。外婆说,你的蛊虫都是吃血的对不对?你为了伯母,对闻家人下咒,肯定要付出代价的,有可能会让你身体不适。但那个时候,你已经开始养子蛊了,本来就需要很多的养料,加上下咒要付出的亏损,这么一来便不够你用了。你身体里被蛊虫吃掉的养分,根本跟不上补充的营养。必不得已,你只能让子蛊钻到别人的身上,吃别人的血和肉,来缓解你被蛊虫掏空的身体。”
“不对……胡说!”方美玉想反驳,但只要她的情绪一激动,肚子里已经闹成战场的虫海,便一阵高过一阵地泛起骚动,让她只能住口,用全部的精力来压制体内的蛊虫。
卫霄睨视着对自己报以恨之入骨的眼神的方美玉,阴着脸道:“而我,就是那个被你选中的倒霉鬼。我想,伯母一定跟你说过,我能见鬼的事。让你觉得我和其他人不一样,会更加滋补你的蛊虫吧?说不定,地震之后你吃得那顿打并不冤,沈万才小儿子的死,还真是你害得。你让蛊虫……”
噗通、噗通、噗通……
沈惠茹的肚子胀痛,此时听了卫霄的话,不知怎么得,心跳也快了起来。
“你血口……喷人!”方美玉青灰色的脸皮更黑了,透出一股死气,她呲着牙打断卫霄的话头,与苍老的外貌不符的圆滑嗓音从牙缝里挤了出来。
“是不是胡说,你心里清楚!”卫霄抱着一点墨,昂首睨视着方美玉道。
方美玉按下一波骚动的蛊虫,咬着下唇道:“我要让蛊虫吃东西的话,何必一定要害死沈天宝?那天地震里不知道死了多少人,随便弄几个也够蛊虫吃了。”
卫霄冷笑道:“其实,在两年前沈天宝用剪刀刺伤我,让你丢脸的时侯,你已经想杀他了吧?只是找不到下手的时机。乌俞市的大地震,正好给了你这个机会,不仅可以当蛊虫的吃食,还能一举除掉碍眼的人。我想,沈天宝一定不是你找人弄出来的,也不是和你合作的沈俊文的母亲生的,而是沈万才从其他情妇那里抱来的。你虽然知道他不是沈万才的儿子,但也不敢叫沈万才去验亲子鉴定,免得沈天宝的母亲找麻烦,给沈万才吹枕头风,让他连沈俊文一起检查。”
方美玉几欲辩驳,却因腹内的绞痛,只得闭嘴暂忍。
“你和沈俊文,还有沈俊文的母亲之间,肯定有协议的。哪里肯让后来者的沈天宝分一杯羹?所以,为防沈万才头脑发热,把公司和家财传给小儿子,沈天宝必须死。”
卫霄摸着一点墨身上的绒毛,盯着脸色阴的出水,却因为蛊虫的折腾而无法启口的方美玉,补充道:“只怕,给蛊虫的吃食还有讲究,它要吃活人的血肉。所以,当初你只是叫人绑架我,没有一开始就把我弄死。我被绑架的那一夜,你以为蛊虫能吃到我这颗大补丸,缓解你的压力。谁知绑匪留了一手,没有把我带去。你本来是想按绑匪的要求做的,但又怕夜长梦多,而绑匪的心眼也确实多了点,你不想到头来反而中了绑匪的计,所以一不做,二不休的干脆把绑匪杀了。”
“你用蛊虫杀了绑匪之后,让蛊虫爬到绑匪的脑子里,顺着来路往回走。你知道我这个被绑来的货物离交换地点一定不会太远,另外,就算你没有跟在蛊虫身边操控它们,但你深知蛊虫的本性,只要蛊虫遇到好吃的,就会本能地扑上去吃,我根本逃不掉。对吗?”卫霄眯眼斜视着方美玉,扬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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