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笼子一起沈乔安便带着那只肥沃的兔子,去了镇里最繁华的街道。
沈乔安当然不会傻得到街边叫卖,大多数人都是不会买这么贵的兔子肉来吃的,他们大多吃的都是最便宜的猪肉。
她直接去了街道上最大的饭店,说是饭店其实也不过是两间铺子,但是在平湖镇来说就是很大很有钱的饭店了。
将兔子提着找了饭店的掌柜,掌柜的见了居然是兔子很是热情的迎了上去,开价五十,最后沈乔安以五十二铜板的价格卖了出去。
掌柜的依然很高兴,一只兔子做成熟食,分成一盘一盘的那可是能卖好多钱,平湖镇几个有钱的人不就喜欢吃兔子肉吗?
嘱咐好沈乔安下次要是还有兔子,还给她带来后,便将沈乔安送出了店铺。
沈乔安荷包里突然多出了五十二个铜板,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想起路长歌身上那件洗了穿,穿了洗缝缝补补不知道多少次的衣服,沈乔安便想去扯一匹布回去给长歌做新衣服。
布匹店的布有很多材质的布,不同材质手感的布颜色也不尽相同,沈乔安选的有些眼花缭乱,想起长歌性子素净,想来是不爱穿颜色鲜艳的衣服的。
便选中了一款淡蓝色的布匹,虽然花了十个铜板,的确有些贵,但是老板说这布穿着舒服,做成任何样式的衣服都好看,穿着显气质,沈乔安便买了。
买完了布后,沈乔安去买了些做菜用的佐料,花去的钱不多,买齐了也才五个铜板,够他们用很久的。
接着沈乔安又去了种子店,将容易繁殖和生命力顽强生长周期短的作物买了好几样回去,未来几天他准备一边打猎对付温饱,一边种田。
这样赶在今年年底寒冬来临前收成一次,存下点钱,好度过个好过一些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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