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年后修成了这无量界的守护者,一头镇界猪,也就等于白手起家,一路干到了世界首富的位置。
这头猪主要的职责就是掌管无量界天地风水,山川大河。
说白了就是这无量界的大管家,维护世界和平,生生不息,没事打打孩子,收拾收拾后院的角色。
可能是因为管得闲事太多,在镇界猪渡九九天劫,准备飞升上界的时候被暗算了,导致渡劫失败打回原形,落得魂飞魄散的下场,他便是趁此机会夺了这头名猪的肉身。
说来也好笑,那偷袭他得不是别人,而是他老婆。
没错!你没有听错,这头猪都有老婆,还是个大美女。
最让他想不到的是,这镇界猪的老婆竟是一只兔子所化。
哎!
这难免让他想起了地球上那则古老的传说,天蓬和嫦娥的故事。
难不成,是天蓬追嫦娥未果反倒把玉兔拿下了,还是,玉兔早已经相中天蓬从中阻挠二人,又或者,天蓬的目的本就不是嫦娥而是玉兔。
乱,太乱了,真没想到神话故事也这么乱来,看来古人的业余生活也挺丰富。
一头猪和一只兔子相爱了,比那一头猪和一条龙相爱还要轰轰烈烈,二者足足相爱了一万年,这期间从未吵过架,连闹脸红得时候都没有。
一万年后,在猪渡九九天劫时被兔子绊了一跤,抽了他一身仙力,魂飞魄散,整个事件没有任何征兆,就这么发生了。
这让朱胜不仅感叹,一万年太久,怕是这兔子都忘了,这头猪是她爱的人了吧。
猪死后兔子自然成为了这一界的镇界兽,按照法则,兔子要吸收这个世界的力量五百年才可苏醒。
所以……好吧。
既然得了一这幅“肉”身。
朱胜看了看自己四只蹄子和肥嘟嘟的身材,虽然不咋地,好歹他还活着,你的仇我会顺便帮你报,只是顺便而已。
他可不喜欢这种复仇的戏码,打打杀杀那样的世界不适合他,他虽然是武术天才,各种冠军拿到手软。
可说实话,他连杀个鸡都要折腾半天,何况打妖怪,还是这个世界最大的妖怪。
再说复仇了又能怎样,天下无敌又能怎样,想一想上一世表面上风光无限,暗地里累的和死狗一样的日子,忙碌是唯一能够形容他的词汇。
所以他决定这一世不会在那样活下去,所以朱胜有了一个梦想,一个身为猪的梦想。
这一世我便逍遥自在,没事在无量界旅旅游,看看风景,探探险,收一收小弟,泡泡美女,然后吃饱就睡,睡醒了再吃,这样才叫人生,不,是猪生。
抬头望天。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红尘啊滚滚,痴情啊深情,聚散总有时,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至少梦里有你追随。
嘴里哼哼着《潇洒走一回》四只小蹄子如人模样伸个懒腰,一猪脸的陶醉,样子倒是蠢萌蠢萌。
生活,生活,生下来就得享受生活,再苦再累也不能委屈了肚子不是。
起身扭了扭肥嘟嘟的小肚腩,浑身肥肉乱颤!
他没有看到,这个简单的动作,让他身上有一层灰色物质脱落,灰色过后露出了里面细嫩的皮肤,与那几头小粉猪粗糙的皮肤完全不同。
这模样反倒是像婴儿皮肤一般,细嫩,红润,有光泽。
更奇怪的是,随着他扭扭哒哒走向小粉猪们,身上的黑白纹身竟活了起来,如一尊黑白太极,在他身上缓缓转动,很是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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