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追着红衣美女的男子,大概二十多岁,从外表上看,有典型富二代的特征,全身的名牌,一脸狂放倨傲的神态。而这个红衣美女邵明雪,年约三十,看上去要比男子大几岁,但好像她这头老牛并不稀罕这颗嫩草,头也不回的踩着高跟鞋嘎达嘎达一路不停的走着。
死小妞看着这个女人,浑身跟炸毛一样,头发都竖起来了,眼珠竟然变得非常血红。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眼睛充血,尽管没恢复元气惊醒过来,但最多眼珠是绿的,出现这种情形,说明眼中正在燃烧着深深的仇恨!
“是她,她就是邵明雪!”死小妞神色冷厉,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前方。
萧影见我盯着红衣女人呆呆不语,又推了我一下:“你这人,别跟我装神弄鬼了,这么盯着一个女人看,也不怕有人骂你神经病。”
我嘘了一声,把嘴巴凑在她耳边低声说:“这女人是是杀死小凝的邵明雪!”
“啊!”萧影立马瞪大眼珠,忙问:“凝姐醒了吗?”
我点点头,跟她使个眼色,跟在这俩人身后,一边走我一边用唇语跟死小妞说:“妞儿,你说吧,现在咱们就杀了这三八,还是等天黑后动手?”
死小妞还是有点理智的,咬牙骂道:“蠢猪,光天化日的怎么动手?先跟着看看,找个机会把她引到郊外没人的地方,我要亲自动手结果了她!”
我嗯了一声,心说这死娘们当年害的我们妞儿那么惨,就这么引到郊外杀了,总感觉不够解气。我眼珠转了转,心想最好能抓住她什么见不得光的丑闻,在媒体上曝光,让她身败名裂,再由死小妞亲手杀之,这样比较解恨!
这俩狗男女一前一后,好像在上演男追女的剧情,不然男的手里不必捧玫瑰花了,拿只狗尾巴花更符合这男人粗俗的外形。有钱人外表不一定会显得高雅,反而是狂傲过头,充满了令人生厌的铜臭气,非常的粗俗,有种土豹子感觉。
“邵明雪警官,行不行你给个话,一声不响的,你这是遛狗呢?”这男的说话也够没趣味的,把自己当狗丝毫不觉羞辱。
邵明雪终于停住脚步,回头冷冷说道:“我最讨厌追我的男人啰里啰嗦,你就不能闭上嘴巴,安生一会儿吗?再说你不喜欢跟着我,可以回去啊,我又没求着你跟过来!”
这男的满脸玩世不恭的痞子神态,带有嘲弄口气的说:“我说大姐,要不是我那老爷子非要逼着我跟你相亲,你说我能这么跟着一天吗?何况说你都比我大好几岁,老牛吃嫩草,还那么牛逼干嘛?说实话,我平时左拥右抱的女人多了去,我会稀罕你一老娘们?”
我和萧影听了此话差点没笑喷,你说这小子说话粗俗,但却毫不留情句句朝邵明雪要害上招呼,让我们俩人心大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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