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书楼第一层内藏书何止千卷,剑经共有二百八十多本,想要全部誊抄一遍,可谓工程浩大。
邵珩下决心来这里之前已知晓此中艰辛,自然不会贪图一日之功。
此后数月,邵珩每隔三日就去藏书楼誊抄剑经,而萧毓也隔三差五地来看他,或与邵珩一起练剑拆招,或者拉着他到处游山玩水。
有她与邵珩亲自演练剑招,邵珩又每日里勤加修炼,每隔三日又去藏书楼抄写剑经,其剑术修为以一种飞快速度增长着。
某次游玩时,邵珩才知道,萧毓来存微山是因身体不适特来调养的。
“你哪里不舒服?”邵珩当时一听脸色就变了几变,连忙追问。
“没啦,就是小毛病,死不了人。”萧毓无所谓地摆摆手,“昆仑那里太冷了,不适合我调理,你说是不是?”还拉了沈元希作证。
邵珩心底仍旧存疑,萧毓说得太轻描淡写,便看向一旁被邵珩邀请来的沈师兄。
沈元希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无奈:“唔,你自己的身体,你自己最清楚。”
“沈师兄!”邵珩见他模棱两可,不满道。
沈元希见他非要问个究竟,眼光晙了萧毓一眼,口中只道:“并无性命大碍,掌门师祖曾亲自查看。”
邵珩闻言方才安心。
三人皆相识于齐国,又共同经历与那国师徐鹤的大战,彼此之间自是与旁人不同。
萧毓喜游山玩水,邵珩心悦于她,自是无所不应。
沈元希作陪了两次,看出几分端倪,借口事务繁忙便不再打扰邵珩陪伴佳人。
剩余的两人时光,他们驾云来去,在存微山附近跋涉,曾俯瞰碧落云海,也曾共观朝阳日出。去过连云山脉深处,观赏过烟雨蒙蒙的风光;也踏过清泉溪流,徜徉青山寻前人古迹,细数落花几许。
多相处了几回,邵珩却在萧毓那永远笑眯眯的眉眼中觉察出少女心底的不安。
萧毓看起来天真烂漫、不谙世事,但脾气颇为古怪,有时候很小的事情她就能高兴很久,有时候笑着笑着却会突然翻脸不认人。
只是,邵珩心属于她,无论她娇嗔痴怨,开心也好,生气也罢,哪怕就是静坐着一动不动,他也觉得她无一处不可爱,无一处不妥。
他只觉得她静时如月宫仙子清冷高贵,灵动时如山间精灵俏皮可爱,尤其一双明眸璀璨动人,一眨一眨间既美丽又神秘,盯着自己时好像在说些什么。无论是她高兴或是生气的模样,都被邵珩一一记在心底,印在心间,逐渐刻入骨髓,再不能忘。
此后无数岁月里,邵珩回想此时,竟是他最为快乐的时光之一。真正的无忧无虑、恣意潇洒,纵情于山水之间,还有那飞扬悦耳的声音,令他往后无论经历多少艰难险阻,都不会忘记这抹生命中的彩色。
有好多次,邵珩都好想告诉她,他心里是多么的喜欢她。
但看着萧毓明媚的笑容和那娇俏的眉眼,一次次和梦里之人重叠交替出现,那一句代表他心意的话,却始终无法言说于口。
一晃已秋去冬来,又是一年春暖花开之际,邵珩每日夜里苦修不辍,不知不觉已是丹田已存了二十四口真气。
而他所学的《万象幻星诀》在他抄写的数百本剑经的过程之中中,渐渐融会贯通,身上渐渐流露出几分锋芒。他抄写剑经至第四个月时,清言真人亲自传了《玉泉逐光剑》于他。而他这大半年来抄写了百余本剑经,对剑术之道上自己的理解已可谓已远超同辈,甚至比一些早入门的师兄还要更深一些。
这日,晴空万里,萧毓穿了一身翠色羽衣来寻邵珩,站在初春旖旎的阳光下,更衬得她皓齿明眸、冰肌玉骨。
她哼着一个奇奇怪怪的小调子,因嫌弃看腻了山水风光,干脆御剑拉着邵珩偷偷去了连云山脉之外的一处城镇。两人皆不知这小镇叫什么名字,但这镇上正值集市,附近村落之人皆来此处赶集,又有戏班子搭建戏台给众人娱乐,热闹非凡。
他们两人男俊女俏,走到哪里都十分引人注目,故而施了障眼法,令一般凡人见到他俩也只会认为是两个普通年轻男女携伴出游。
不过邵珩身姿挺拔,还是惹来一些大妈大婶的指指点点,让他颇为尴尬。
那些妇人本无甚礼仪见识,虽是压低声音交谈,但两人耳聪目明,哪里听不到?
萧毓听到背后几人对着邵珩的背影评头论足,说着什么“好俊的身材”、“宽肩窄臀”之类的话语,终于崩不住“扑哧”笑了起来。
邵珩难得有些羞恼,凤目晙了她一眼,只是萧毓向来天不怕地不怕,区区一个瞪眼根本奈何不了她。
不过集市上新奇事物不少,萧毓一会就忘记了刚才的事情,被摊贩上的林林总总小东西吸引住了。
她一会买了个如意结香囊,一会买了碗香喷喷的野菜馄饨,简直不亦乐乎。
过了一会,萧毓举着一根冰糖葫芦钻到了戏台子面前。
那戏台子刚刚搭建好,戏班子班长刚向各位父老乡亲拜了几拜,唱了几句喜庆话,然后净旦生末丑便纷纷粉墨登场,咿咿呀呀的曲子也唱了起来。
邵珩的祖母,齐国的太后,也喜欢听戏。他自己虽不爱梨园,但也知道一些,这台子上的戏子到底功力不足,唱腔虽婉转但转承并不自然。萧毓却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她自小在山中隐居,对这类凡尘事物已许久不见。
邵珩见她看得认真,便也不去打断,反倒偶尔看着她秀美侧颜和那弯弯的眉眼。
正心猿意马间,只觉耳边一静,然后锣鼓如大雨急点,邵珩抬头一看,见台上无人,知道是已经换了一折戏。
帘幕一动,一人身着蟒服,整黄金甲,头顶紫金冠上插着两根长翎,脚下登步云履,背后一袭火红色披风随风飞舞。那人脸上画着各色妆容,手拿一根金色长棍,行走间如猴似猿却又威风凛凛。
那人在台上行了半圈,立定正中,将手中金色棍棒舞了一遍,惹来周围一片叫好声。
邵珩见这人装扮,便知这是唱的《大闹天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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