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千粟就是在那天,记住他,也记住了他的名字。
她从小就有写日记的习惯,也是那天起,顾煊夜住进了她的日记本。
不过,五岁那会,还不会写几个字,更不会写他的名字,所以,写到他时,就打了三个“xxx”,后来,墨千粟写的多了,觉得写三个x麻烦,就偷懒用一个x代表他。
再长大些,会写更多字以后,墨千粟发现他的名字缩写gxy,正好也有一个“x”,所以,不管换了多少本日记本,凡是里面有“x”的地方,就是在写他。
不过,写他的篇幅并不多。
因为,顾煊夜救了她之后,后面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几乎没什么交集。
偶尔能在放学的路上,偶遇他的车队。有一两次,她还从他降下的车窗里,看到过他英俊的侧脸。不过,那相遇短暂的只有两三秒,就擦身而过了。
在她8岁那年,父亲去国外出差,她正好暑假也就跟着去了,没想到,会在他们入住的酒店,偶遇顾煊夜。
10岁的他,比同龄男生,已经高出了有一个头了。
那天,他装着量身定制的修身西装,英气十足,帅气张扬的从车里下来,正往酒店里走去。身后依旧跟着一众保镖。
墨千粟扬起笑脸,上前打招呼,【顾煊夜,好久不见,你还记得我吗?】
那时,顾煊夜只瞟了她一眼,脚步都不带停,直接绕道走了。
那天的日记本里,只留下这么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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