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贵人,扎兰达更愿意守卫着那颜。”丁一很镇定地对着巴达玛行了礼。
而巴达玛也没有再多说什么,笑着又抛了一袋马奶酒过来,便带着她的卫队而去,但她在马上留下一句让丁一心惊胆跳的话:“可惜我的刀赐给了我的安答,不然的话,我或许会把它赏赐给你,长生天的勇士!”
对于丁一来说,很大的机率巴达玛看破了他的伪装,尽管他在自己和张懋的脸上敷了一层加工过的动物筋膜,以让他们的脸看起来就象是长了冻疮的草原人,不单泛红而且还有一些部位脱皮,并且加深了眉毛,还有眼睛下方的阴影,让他和张懋的脸形,单纯在视觉上,与原本的脸就有着很大的结构差异。
可是从巴达玛的话来看,他的这位安答,未必是在唬他。
因为不然的话,完全没有必要提起她的那把大马士革弯刀。
不过在巴达玛离开以后,有许多人就在埋怨丁一不懂事:“那可是巴达玛!那颜的妹妹!阿傍罗刹的安答!跟着她,那有许多的赏赐!”、“也更能活下命来,每回有商队到帖良古惕,都有阿傍罗刹送她和满都海的礼物……”
“在都音部落里,他们当我们是贱民。”丁一把那两袋马奶酒分给周围的蒙古军兵,对他们说道,“来了这里,我才找到了草原上兄弟!”他摇了摇头,“要是那贵人的手下,也跟都音部落的人一样对待我们呢?不,扎兰达愿意跟大伙一起喝酒,一起上阵,一起死掉……”
于是那些蒙古军兵便安慰起他来,一个有本事的人,又愿意把贵人赏赐的酒分给大家喝,大抵人缘总不会太差的,而且他还能跟黑熊一样的阿勒赤歹打个平手,人们都愿意接纳这个唤作扎兰达的男人;不过对于张懋,却就有点不一样了,因为丁一宣传的弓马过硬,在闲时演练起来,却就引来了许多的嘘声:“也就准头还行。”这是最好的一句评价了。
因为守卫着也先的这些军马,都是精锐,对于他们来说,射得准,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正如现代大国的一线野战精锐部队里,步枪一百米胸环靶,伏姿射击能打上靶,能赢来什么赞许?大约再怎么客气和善意,也就是“还行”两个字吧?不少字
“你得用重一些的箭头!”有人这么给张懋提出建议,“不然的话,你根本就射不穿明人的盔甲,连棉甲都射不透!”也有人说,“太慢了!蒙古歹讲究的是一个快字!”、“又不骑马,步射这么近,用把软弓——反正你用的都是轻箭,我那五六岁的崽子,射得都不比你差!”
张懋被说得头都抬不起来,一个是他毕竟是大明英国公,就算有天赋,练习起来,自然也不比这些草原上百战余生的精锐那么拼命,现时雪停了,风仍很大,箭可不比枪弹,五十米能上靶,老实说算很不错了;一个是他把一部分精力,也可以说重心,是放在狙击枪和手枪上了,毕竟在丁一改良了这个时代的枪械之后,他是看得出来热火器取代冷兵器,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了。所以张懋也不可以单纯抱着弓箭死练。
不过此时被蒙古人的军兵这么一调侃,让他感觉到自己的箭术真的是一无是处,不禁很是尴尬。还好丁一走过来揽着他的肩膀笑道:“不怕,你才十四,慢慢练,等二十岁,看他们谁还敢笑话你!”
“十四?”边上的人就惊叹起来,阿勒赤歹或是陈三那些的体魄,于这年代,不论关内关外总归是少数,张懋一米七上下的个头,他们就很感叹了,不住有人拍打着张懋的肩背,“不错!才十四,好好练!”、“扎兰达,你这崽子长大了,怕是能赶上阿勒赤歹,那可比你强啊!”
丁一微笑和应着,看不出有一丝的忧心,尽管那十支精锐中的精锐,正在军中搜寻他;尽管巴达玛很有可能,已经识破了他。
S:牙太疼了,到现在才总算凑齐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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