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当口,夏时和怀恩捧了小炉和茶具入内来,英宗点了点头道:“我明白,三两天内,我会拿定主意。或是拿不定主意,便不须再查,我自决之便好。”
自决之,也就是所谓乾纲独断,皇帝自己说了算。
他觉得谁有嫌疑,就打杀了谁便是。
当夏时侍候在一边,怀恩在门外听候着使唤的时候,英宗和丁一很有默契,都没有再提起投毒案的事。尽管能随着英宗微服出宫来的太监,自然是心腹,但皇帝的态度,总归不能让人全部看透,已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东西。
“美洲真的那么好?”英宗便和丁一聊起这话题来,关心起海外的情况。
丁一耸了耸肩膀,摊开手道:“对于百姓来说,我觉得那是一片沃土,对于你或是士大夫阶层,就不好说了。得看看江浙、两广这批举人,去出任地方官之后,治理的情况怎么样。”
“皇家军事学院的学生已经有几批毕业的了,我总是担心石亨、也先,在他们心中留下太多的印记,也许你身体好些,去军事学院里讲一讲课。”英宗突然又扯到另外的一个话题,但几句话,很快就带了过去。
他们毫无逻辑,轻松得有点过分,根本就不是议事,并不想通过彼此的沟通去解决任何一个问题。或者说,刻意在回避一些正经事,反倒是英宗听着丁一说起埃及、东非雨林里的某种爬行类动物,或是阿拉伯、埃及、黑人和希腊等等不同肤色的女人的话题,总是留连很多的时间。
放肆的笑声,男人之间彼此懂得的题外之意,占据了大部分的时间。
“我很担心你的身体,你真的要注意一下。”在英宗准备起身离去时,丁一郑重地对他这么说,这也许是茶具摆上来之后,他们之间所说的,唯一一句,认真的正经话。
英宗点了点头,这一次没有带过这个话题:“我也感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你要小心。”
“小心什么?”
“我很担心你会死在女人肚皮上。”丁一说得很直接。
英宗沉默了一会,再次点头:“如果一定要死,我想那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你改名叫大种马吧,怎么着也是华夏之君,你能有点出息不?”
“要是我很有出息,大抵不会听你所说的,推行立宪。”
推行立宪,不论是议会立宪,还是二元君主立宪,毫无疑问,都是从皇帝手里,分出权力。若是传统意义上的明君,或是想到中兴大治的雄主,怎么可能容忍这样的分权?
丁一想了好一会,望着英宗道:“我竟无言以对。”
英宗不可能在这靖海郡王府逗留太久,尽管他和丁一聊起来很投机,总有许多的话题。
尽管他们大部分时间里,压根没有谈什么正事,不过对于丁一来说,已经足以决定很多东西。
在英宗离开以后,丁一就让文胖子去把丁君玥叫过来:“指纹的提取怎么样了?”
如果指纹留在皮革、纸张、木头之类吸水性的物体上,那么指取的难度,以丁一现时所拥有的科技基础,就很难了。就算用碘熏法,也没有拍照技术,萤光试剂更是做梦吧,其他更复杂的,就不用说了,唯一可以想的,也就是硝酸银法了,但终归是很有难度的。
但是,装着银耳汤的,是瓷碗。
所以对于这个时代的刑部、大理寺诸多神探来说,无计可施,只能通过严刑拷打来审讯的案件,对于丁一来说,这个瓷碗,就已提供了足够多的线索,当然,如果等到丁一回京师,也许上面的痕迹早就不知所踪。
不过当万贞儿在东宫的情况下,这一切就不同了。
那只瓷碗被她保存起来,尽管她不懂怎么提取指纹,但她记得丁一曾和她说过,有这么一回事。
“用粉末法,取得了半个掌纹、七个指纹,其中三个是拇指的,这三个之中,有一个很突出,有油脂性,而另外四个指纹里,有二个也是有油脂性的,包括那半个掌纹,很可能是同一只手的指纹。”
丁一微微地笑了起来,六部和内阁,都在等他也没有办法时,捉个替罪羊出来。日后就算发觉冤枉了,或是有人不服,也就是丁一来背这个黑锅。很可惜,丁某人并不打算背这个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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