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围不赦以威生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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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故兵伐谋,其次伐,其次兵,其攻城。”攻城是不得已最下策,为何?人有城恃,一城坚粮,守将勇,兵齐心,加上外援兵的,往往宕时日,久者,而数月余仍不下,至用计取,得看会,因制宜或成功,非是每都能如的,很时候,等到城兵尽粮,围城一方才克胜,耗粮秣,又损兵,纵是将也要之头疼。更不必,万一勤跟不,可能城数月,最终也有无功返。

以,郭建议“而后降不赦”,他的这建议纯攻心之,其目是为了慑敌城的守将,从而达“不战下”的的。他议荀成斩韦温中比千以上的吏,以盖县的吏、县,看起杀戮甚,事实,还是称之为“仁”的。

“仁”在两个面。

杀比千以上的吏和城的长吏、县丞等“命卿”,不杀其,比如秩较低军官、官,比普通的士。此“仁”其一。

所谓“仁为大之贼”,杀比千以上的吏和民中的“卿”,为了促使底下的城投降,以避免城,进减少敌兵卒、及城中姓的死,可以是用极数人的级换来更多数的生存。此是“”之其

久经沙,见惯流血伤,平素礼贤下,堪称将,实有杀伐断,他虑了会,认为嘉的此虽是“降”与“杀俘”,但对下的战事应是有帮助,利於己速克泰全郡的,因而,然欣赏温,却只能收爱才之,惋惜看了看,说道:“君死,我当吏檄地,令照君家,使君家到你的累。”

韦温惊,叫道:“杀我人可也!杀我一可也!”

随着成的示,甲士拖着他去,很,他的声消失,又很快,一个军捧着他首级献。荀成道:“部比千以上军,盖县寺命卿上者,斩。传幕府,此事禀将军。传檄泰诸县,喻之:县城破,韦温等首,凡阻我军,后降赦。”

在场的吏们齐应令。

自有人写军报檄文,别送去府和泰诸县。

郯县,府。

贞接到成的这军报,荀攸、志才、彧诸人论。

攸等人以为郭的此议好。

攸说道:“海内攘,郡各自立,明将军将要攻者,远泰山一,用奉此议,可攻敌,威加下,若因之而使敌闻风降,既兵士,省民力,诚以威仁者也。”

才说道:“奉孝议,犹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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